2017北京男士陪產假規定解析

  陪產假指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北京男士的陪產假規定解析內容,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陪產假北京規定

  晚育的女職工***北京地區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男方享受時通常也稱為陪產假***。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2周;難產的,增加產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2周。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在現行的《勞動法》中,只有女職工生育可以休產假的規定,並沒有男職工休陪產假的明確規定。男士帶薪休陪產假目前在法律上還是空白。一般情況下,正常的是3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獎勵7天,共10天。

  北京:沒有真正意義的陪產假

  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0天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如經男女雙方單位協商,男方單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解釋:第二十條,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法律上對孩子父親的所謂“陪產假”是沒有規定的,只能休那個晚育獎勵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獎勵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

  由此看來其實北京沒有真正意義的男方陪產假,所增加的30天屬於晚育獎勵。而且,在90天法定產假之外,晚育獎勵假所增加的30天如果由女方享受了,男方就沒有了。

  其它地區陪產假規定:

  上海陪產假規定

  第二十四條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初次結婚為晚婚。女年滿二十三週歲初次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的,為晚育。

  第三十三條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廣東陪產假規定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並給男方護理假15天。

  國家對於陪產假的相關規定

  2016年1月1日起,我國正式施行全面兩孩政策。全國各地逐步完善再生育政策、增加符合規定生育的計劃生育獎勵假、配偶陪產假等福利待遇。陪產假國家規定2016年有了新變化:

  以廣東省為例,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這就意味著丈夫能多獲得5天帶薪休假時間。30天的計生獎勵假對於一孩、二孩都是適用的,對生二孩的媽媽來說,二孩產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產假可以休雙份。

  計劃生育新條例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所以,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

  國家陪產假規定

  第四十六條 男二十五週歲以上、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職工實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

  第二十七條 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優待與獎勵:

  1、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並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2、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十六週歲止,每月給予不低於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並在其退休***職***時給予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安排就業、組織勞務輸出時,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

  4、其獨生子女優先入托、入園、入學、就醫,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免費;

  5、對貧困的獨生子女父母,優先發放或者適量增加社會救濟金和生活困難補助費;

  6、其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後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列為社會保障家庭,享受社會救濟金等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