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談判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企業之間簽訂合同通常都會有一個談判的過程。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一般來說,合同談判分為幾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企業為了合同談判,需要作相應的準備,在這個階段,工作的要點是:

  1. 負責談判的部門應當收集、瞭解合同相對方的基本資信情況瞭解對方基本情況,一般是通過調查對方在工商局登記備案的資料來進行,這些資訊應當包括:對 方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簽名及印鑑備案、企業印鑑備案、股東組成、註冊資本,年檢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擔保或抵押狀況、企業資質。還可以要 求對方提供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信用等級證書等可以證明其資信情況的證件。重大專案資信收集,還應當作一些適當的社會調查。

  2. 設計談判預案根據企業以往的經驗和目前的市場,將對方有可能在談判中提出的條件儘量考慮全面一些,然後設計企業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當然,對於可能 爭取到的最大利益,也應做到心中有數。值得注意的是,經過深思熟慮定下的談判預案,在正式談判中應儘量遵守,不應輕易調整,或者說不能輕易在談判桌上當場 調整。

  二、正式談判階段談判時,企業談判人員應當主動向對方出示能夠證明本企業資信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一方面讓對方瞭解自己,另一方面也通過這種方法促使對方主動出示,避免因單方索要而產生尷尬和不愉快。

  合同談判時,企業必須核實的對方企業基本情況包括:

  1. 對方企業的規範名稱。企業名稱應當以工商登記註冊的名稱***即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名稱***為準,如果對方所使用的企業印章與營業執照上記載的規範名稱不一 致,哪怕只差一個字,嚴格來說都是不一樣的,如果出現對方企業印章和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名稱不一致的情況,談判人員應當指出並拒絕承認該印章。以防止日後發 生糾紛導致訴訟時,找不到被告的情況。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應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姓名為準,不能輕信對方提供的,名片等其他材料。如果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談判,應當驗明其身份證。

  3. 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委託他人代理談判,應當出示法定代表人簽名和加蓋企業印章的授權委託書,談判人員應當稽核對方身份證以核實其是否確係委託書 上載明的受委託人***代理人***。委託書上的委託許可權應當包含談判內容,委託期限應當包含談判時間在內。對於對方提供的名片、材料影印件***含傳真件***、介紹信 等不可輕信。同時,在談判中如有新情況出現、同時談判預案沒有涉及的情況下,談判人員應當謹慎發言,不能輕易代表公司作出承諾。當然,一些非重大合同的談 判的過程,企業也可以視情況適當簡化程式,但還是應當儘量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