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照明設計與燈光環境相關知識

  燈光是我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們需要通過燈光照明來完成一系列的社會活動。那麼,室內燈光設計與燈光環境設計,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有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幫到你。

 

  室內照明設計的介紹

  室內照明設計,既是一門科學,又是一門藝術。作為優秀的室內照明工程應是照明技術和裝飾藝術完美結合的產物。所以室內照明設計不僅涉及到光學和電學、美學,也涉及到建築學、生理學及心理學,在設計中必須統籌兼顧,使燈光照明對室內環境產生美學效果,並獲得滿意的光環境意境。在實際運用中不能厚此薄彼,只注重其美感及其產生的心理效果,而忽視照明這一基本要求。人工照明已不再是單純地對自然光的延續,而是以其光環境特有的魅力和裝飾美化作用成為一種藝術時尚。室內照明設計的任務不單是照明也不單是起裝飾美化的作用,而是追求藝術主題和視覺、心理舒適性的完美統一,它是照明與裝飾美化和主人心理的完美結合。

  照明設計

  光照設計體現在室內空間中主要是亮度分佈的合理性和創造性,要形成一個良好的使人舒適而滿足人們的心理和生理需求的照明環境。環境亮度應分佈合理,被照面的各個角度觀察材料的反射率選擇適當,照度的分配達到要求,同時要考慮適度的亮度變化,這樣才能使室內光照不單調,從而突出主題,使人感到舒適、愉快。

  室內照明給人的視覺印象來自照明空間光和影的分佈。在光照設計中,我們可以通過建築室內空間光通分佈的選擇來突出和削弱物體的形狀顯示和主體感,加強建築室內空間的深度和層次。不同的建築構造,多元化的建築風格,必然對照明空間光通分佈的選擇產生不同的影響。選擇與建築室內空間形式相一致的照明佈置方式,更能突出建築室內空間的深度與層次,加深其空間感。比如,大型會議廳室內照明設計,應考慮有充足而均勻的照度和區域性裝飾及背景牆的點綴式照明,用泛光燈、漫反燈帶、內透光來表現整個裝飾構件的形態特徵,加強區域性光照明突出其重點部位的細部,達到好的照明藝術效果。然而,有的設計師在這些方面往往考慮不周或是有欠考慮,有的使亮度分佈過分均勻,使得被觀察物清晰度降低,且使室內氣氛過分呆板。有的是亮度變化過大,易使視覺疲勞,甚壘造成眩光,嚴重影響照明的質量。所謂眩光是指由於亮度分佈或範圍不合適,或在短時間內相繼出現的亮度相差過大,造成觀看物體時感覺的不舒適。在室內照明設計中,應避免眩光的產生以增強室內照明藝術效果的質量。眩光分直射眩光和反射眩光兩種,直射眩光是在觀察方向上或附近存在亮的發光體所引起的眩光;反射眩光是在觀察方向上或附近由亮的發光體的鏡面反射所引起的眩光。那麼,如何在設計實際巾避免眩光暱?可採用兩種辦法,一是使用磨沙玻璃和有機玻璃等材料做吊頂燈飾造型;二是選擇燈具的裝設位置,使視線 接近光源。如在實際設計中,用半透明漫射材料作吊頂,在其吊頂內設燈,形成亮度均勻的大面積發光頂棚,使光照效果既模擬了晝光照明的環境,光線柔和的漫射照明,可以充分表現出室內空間的體積感。對於一些高大的廳堂內如果頂棚和牆壁的色調相近似,那麼均勻的漫射照明就易產生單調的感覺。此時,我們可適當減少頂棚發光部分面積,控制室內色調的分佈,以便在視野中形成亮度和色度的變化,另增設壁燈、吊燈、檯燈等區域性照明裝置,加強光線的層次感來渲染室內氣氛,做到既協調統一而又不單調乏味。

  在室內照明時,還應考慮到它對人們心理上的影響。高亮度能使人興奮和活躍,低亮度使人輕鬆和遐想。因此,照明設計的亮度及其分佈應視其類別而定。在考慮使用功能的同時,要充分利用不同的人工照明方式,光照亮度的變化,光影的分佈來美化環境氣氛,增強空間感覺,創造出動人的藝術效果。

  照明設計

  光照設計體現在室內空間中主要是亮度分佈的合理性和創造性,要形成一個良好的使人舒適而滿足人們的心理和生理需求的照明環境。環境亮度應分佈合理,被照面的各個角度觀察材料的反射率選擇適當,照度的分配達到要求,同時要考慮適度的亮度變化,這樣才能使室內光照不單調,從而突出主題,使人感到舒適、愉快。

  室內照明給人的視覺印象來自照明空間光和影的分佈。在光照設計中,我們可以通過建築室內空間光通分佈的選擇來突出和削弱物體的形狀顯示和主體感,加強建築室內空間的深度和層次。不同的建築構造,多元化的建築風格,必然對照明空間光通分佈的選擇產生不同的影響。選擇與建築室內空間形式相一致的照明佈置方式,更能突出建築室內空間的深度與層次,加深其空間感。比如,大型會議廳室內照明設計,應考慮有充足而均勻的照度和區域性裝飾及背景牆的點綴式照明,用泛光燈、漫反燈帶、內透光來表現整個裝飾構件的形態特徵,加強區域性光照明突出其重點部位的細部,達到好的照明藝術效果。然而,有的設計師在這些方面往往考慮不周或是有欠考慮,有的使亮度分佈過分均勻,使得被觀察物清晰度降低,且使室內氣氛過分呆板。有的是亮度變化過大,易使視覺疲勞,甚壘造成眩光,嚴重影響照明的質量。所謂眩光是指由於亮度分佈或範圍不合適,或在短時間內相繼出現的亮度相差過大,造成觀看物體時感覺的不舒適。在室內照明設計中,應避免眩光的產生以增強室內照明藝術效果的質量。眩光分直射眩光和反射眩光兩種,直射眩光是在觀察方向上或附近存在亮的發光體所引起的眩光;反射眩光是在觀察方向上或附近由亮的發光體的鏡面反射所引起的眩光。那麼,如何在設計實際巾避免眩光暱?可採用兩種辦法,一是使用磨沙玻璃和有機玻璃等材料做吊頂燈飾造型;二是選擇燈具的裝設位置,使視線 接近光源。如在實際設計中,用半透明漫射材料作吊頂,在其吊頂內設燈,形成亮度均勻的大面積發光頂棚,使光照效果既模擬了晝光照明的環境,光線柔和的漫射照明,可以充分表現出室內空間的體積感。對於一些高大的廳堂內如果頂棚和牆壁的色調相近似,那麼均勻的漫射照明就易產生單調的感覺。此時,我們可適當減少頂棚發光部分面積,控制室內色調的分佈,以便在視野中形成亮度和色度的變化,另增設壁燈、吊燈、檯燈等區域性照明裝置,加強光線的層次感來渲染室內氣氛,做到既協調統一而又不單調乏味。

  在室內照明時,還應考慮到它對人們心理上的影響。高亮度能使人興奮和活躍,低亮度使人輕鬆和遐想。因此,照明設計的亮度及其分佈應視其類別而定。在考慮使用功能的同時,要充分利用不同的人工照明方式,光照亮度的變化,光影的分佈來美化環境氣氛,增強空間感覺,創造出動人的藝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