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辦_動合同丟失怎麼辦理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屬於勞動者的那一份勞動合同丟失,勞動者可以讓公司補辦。下面小編分享了動合同丟失了補辦方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辦

  一般勞動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儲存一份。如果你儲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影印他們儲存的一份,然後加蓋印章,標註影印來源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名稱是代表用人單位的符號,即註冊登記時所登記的名稱,相當於自然人的姓名。

  住所,用人單位辦事機構的所在地為其住所。有兩個以上辦事機構的,以用人單位主要的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勞動合同文字中要記載的用人單位的住所必須標明具體位置。

  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單位執行機關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在註冊登記時必須標明。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合同中寫名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姓名,是自然人區別於其它自然人的符號。勞動者的姓名以戶籍登記,也即身份證上所載為準。

  勞動者的住址,以其戶籍所在的居住地為住所,其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居民身份證號碼,即居民身份證上記載的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都必須載明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工種、崗位和勞動定額、工作的任務等。

  工作地點,是指勞動者可能從事工作的具體位置。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作時間,是指勞動者為履行勞動義務,在法律規定的標準下,根據、集體合同的規定提供勞動的時間。

  訂立勞動合同有哪些程式

  1.自願報名,提交證明檔案。在有組織的招工考試中,參加考試的人員可以自願報名,選擇自己認為合適的工種。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提交城鎮戶口、畢業證書或者其他的證明檔案***如初次參加工作,應提交居住在街道以上機關或學校的證明檔案***,以此保證錄用職工的政治條件,保證用人單位瞭解錄用職工的文化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便於分配工作,用其所長,防止在校學生中途離校,防止非城鎮人員參加考試。確需從農村招收工人的,除國家有規定的以外,必須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2.全面考核,擇優錄用。各用人單位招用或個別錄用職工時,應對應招人員的德、智、體進行全面考核,其考核內容和標準,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有所側重。招用學徒工人,側重文化考核;直接招用技術工人,側重專業知識和技能考核;招用繁重體力勞動工人,側重身體條件考核。這樣做,對提高招工質量,保證生產,克服招工中的不正之風,促進青年學習有重要的意義。

  3.填寫新職工審批表,報請市、縣人民政府勞動部門審批,並由審批部門發給新職工錄用通知書。

  4.被錄用者提交報到檔案和其他證明檔案。被錄用者在向錄用單位報到時,應提交報到檔案,經錄用單位審查後,才准許報到,由錄用單位發出任職通知書。

  5.用人單位向被錄用者介紹擬訂勞動合同的內容和要求。在訂立勞動合同以前,用人單位應當向新招收錄用的職工如實地、詳細地介紹擬訂勞動合同的條款內容、涉及的有關情況以及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用人單位還有義務回答招用職工的詢問、意見和要求。

  6.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新招用的職工依法就勞動合同的條款經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達成協議,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勞動合同即告成立。當事人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對新職工進行考查的一定期限***。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進一步考查被錄用職工的德智體全面情況,瞭解其業務水平或工作能力是否與其擔任的工作相稱。如果發現不符合招工條件,或與其承擔的工作不相稱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