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怎麼樣調查取證

  調查取證意思是有調查取證權的組織或個人為了查明案件事實的需要,向有關單位、個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

  今天小編為大家準備了相關內容,僅供大家閱讀參考。


 

  一、交通事故後如何調查取證?

  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製作勘查材料、尋找證人、收集物證、清點現場遺留物品,消除障礙,恢復交通。

  2、各方當事人應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事故經過,並交驗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公安機關應向當事人公開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鑑定材料。

  3、在事故未調解前,公安機關可以指定肇事車方墊付死者或傷者的安葬費、搶救費,並預交事故的處理押金。交通事故當事方拒絕預付或無力預付搶救醫療費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至調解終結移送人民法院受理止。

  4、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死者親屬須在十日內將屍體火化。

  5、傷者住院治療期間,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不得擅自轉院或自購藥品。經醫院治癒拒絕出院的,費用由自己負責。傷者出院後,應主動到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

  6、車物損壞的,經物價部門評估後,以修為主,不能修復的可折價賠償。

  7、交通事故當事人受傷治療終結後,15日內應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鑑定。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15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二、交通事故調查取證注意事項有哪些?

  1、人證要找目擊

  證據分為人證和物證很多種。當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司機看到行人沒有走人行橫道、闖紅燈或非機動車有猛拐現象,一定要詢問旁邊的車輛或行人有沒有看到剛才發生事故的一幕,並留下目擊者的姓名、***等資料。因為事故民警一般會在發生事故後的5至10分鐘趕到現場,儘量請目擊證人留在現場,一同協助警方調查。這是人證。

  2、物證標出行人位置

  如果傷者需要馬上送至醫院,而警察又沒到來時,可先用粉筆或可以畫出痕跡的石塊大概標出傷者倒地的位置。如果行人確為闖紅燈或不走人行橫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現場時完全可以根據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測量出來。當然,司機如果隨身攜帶相機或錄影機,也可以自己拍下來,提供給辦案民警。這是物證。

  3、受詢多提供細節

  當司機接受民警詢問時,一定要儘可能多的提供事故發生時和現場的細節。尤其是事故現場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司機採取了必要的剎車措施時,一定要向交警闡明自己踩剎車時遇到了什麼情況,以致沒有明顯的剎車痕跡。

  4、提醒有爭議可以值通過法律程式

  需要提醒司機注意的是,一定要分清楚賠償責任和事故責任。事故責任由交警進行認定,但賠償責任,如果當事人雙方沒有要求,交管部門已經不再進行調解,當事人雙方如有異議,可直接訴訟至法院。如果司機對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也可以直接訴訟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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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一、當事人在什麼情況下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關係,以及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有違法行為,其違法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的,應當負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法行為或者雖有違法行為,但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