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逃逸處罰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立即報警,或者打120將傷者送醫治療,但是有點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會逃跑,這就是交通事故逃逸,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何處罰?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處罰標準

  1.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後逃逸”,《解釋》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這裡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於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為保持犯罪構成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依據

  一、交通事故責任法律依據

  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不劃分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的責任,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不足部分,根據過錯承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的劃分

  事故責任的劃分方式有以下幾種:

  1、一方全部責任,另一方無責任;

  2、一方主要責任,另一方次要責任;

  3、雙方同等責任這三種方式,但是責任的具體份額沒有具體規定。

  司法實踐中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對1、3沒有什麼爭議有爭議的就是第二種方式----主次責任的劃分,劃分的方式有主要責任承擔佔事故的 90%,次要責任承擔事故的10%;主要責任承擔事故的80%次要的承擔事故的20%;主要責任承擔事故的70%,次要責任承擔事故的30%。

  三、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承擔多少責任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有事故責任的,對超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百分之百的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賠償責任;

  三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六十的賠償責任;

  四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四十的賠償責任。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出機動車第三責任險保險限額的部分,而不是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