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條約主要內容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中國清朝政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供大家閱讀!

  中俄北京條約

  清政府與俄國於1860年11月14日簽訂條約,俄國代表為伊格那提耶夫伯爵。約文中俄文共43頁。

  在英法聯軍之役快將完結時,俄國聲稱自己之前對英國、法國調停戰爭有功,逼清政府簽署這條約。當時咸豐皇帝出走熱河,負責一切善後工作的奕訢求和心切,就簽署了中俄北京條約。條文主要內容為:

  清朝承認1858年的《璦琿條約》的有效性,並將原先規定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庫頁島以及不凍港海參崴在內***約40萬平方公里歸俄國所屬,從此中國失去了東北地區對日本海的出海口;

  規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賓達巴哈起經齋桑卓爾、特穆爾圖卓爾***今伊塞克湖***至浩罕邊界,“順山嶺、大河之流及現在中國常駐卡倫等處”為界;

  開放張家口、庫倫、喀什噶爾為商埠;

  俄國在庫倫、喀什噶爾設立領事館。

  兩項條約劃定了俄國和中國的現代的東部疆界。另外,條約中為中俄西段邊界走向作出了原則規定,成為後來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的分界基礎,中國將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和齋桑卓爾南北四十四萬多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割給俄國。

  中英

  清政府與英國於1860年10月24日簽訂條約,英方代表為額爾金伯爵。約文中英文共10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清朝確認中英《天津條約》有效性;

  清朝割讓廣東新安縣***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給英國;

  清朝增開天津為商埠;

  增加中英《天津條約》的賠款至800萬兩;

  允許西方傳教士到中國租買土地及興建教堂;

  容許外國商人招聘漢人出洋工作,充當廉價勞工***苦力***;

  根據1985年《中英聯合宣告》,英國政府已於1997年7月1日零時將香港地區***包含香港島,九龍半島及新界***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國政府於同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中法

  清政府與法國於1860年10月25日簽訂條約,法國代表為葛羅男爵。約文中法文共27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清朝批准中法《天津條約》,賠款增為800萬兩;

  歸還從前沒收的天主教財產;

  中文條約第七款明定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及建造自便,但法文版無此條;

  清朝同意開放大連為商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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