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起訴狀成功案例

  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離婚起訴狀成功案例,供大家閱讀參考。

  離婚起訴狀成功案例1

  原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西安市XX區XX路XX號,郵編:XXXX,電話:XXXX。

  被告:X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西安市XX區XX路XX號,郵編: XXXX。電話: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

  2、請求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兒XXX由原告撫養,並由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

  3、請求判令原被告共同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經人介紹於20XX年XX月XX日登記結婚。20XX年XX月XX日生有一女取名XXX。婚後,原告因工作原因經常在外地出差,雙方很少聯絡致使雙方家庭生活矛盾加深。且由於雙方沒有共同語言及被告脾氣很差等原因,導致每次原告出差後短暫回家雙方也為諸多瑣事爭吵不休,致使原告根本無法安心工作。自 xxx9年5月年至今雙方一直處於分居狀態,各自租房居住。xxx0年年初,在雙方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的情況下,且原告提出協議離婚無果的情況下,原告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判令雙方離婚。xxx0年6月,人民法院判決不予離婚。之後,雙方也無任何接觸,且繼續處於各自生活的分居狀態,分居時間已達2年多。

  另,婚後被告因為家庭瑣事經常與原告父母爭吵且不孝順原告父母,雙方父母之間也存在較大的矛盾。原告對於被告對自己父母不體諒、不孝順的行為極為憤恨,更加覺得雙方無任何生活在一起的必要,也沒有任何和好的可能性。

  綜上,原被告雙方起初感情實質一般,婚後矛盾日積月累,目前亦無任何和好可能。分居長達兩年之久已經顯示雙方根本無任何婚姻可持續的基礎,也表明了雙方婚姻已名存實亡。在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的情況下,繼續名義上的婚姻關係實際上是對雙方更大的傷害,也是不道德、不負責任的行為。基於上述原因,為使原被告雙方都能正常生活,安心工作,同時也為使孩子能夠不要再生活在雙方的吵鬧之中,減少傷害,現原告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解除原被告之間的婚姻關係,支援原告訴請。

  此致

  西安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XX年XX月XX日

  離婚起訴狀成功案例2

  原告:李**,男,19x*年6月 2*日出生,漢族,邯鄲縣戶村鎮**人。電話:

  委託代理人李傑民,河北張鳳閣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 趙*,女,19xx年10月13日生,漢族,現住邯鄲市**區**路239號興隆﹒城市西景小區3號樓-1-3。

  電話:*******

  訴訟請求

  判令原告與被告離婚;依法判決婚生子李博浩宇的撫養權;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1997年4月經人介紹與被告相識,相識後父母雙方經常嘮叨要儘快結婚,原被告於1998年9月18日登記結婚,領取了結婚證。在舉行結婚典禮之前,被告打電話給原告說:必須買冰箱、VCD與房子,否則就不結婚,當時原告家庭條件不好,只好借錢買了冰箱與VCD,這才勉強登記結婚。婚後感情不好, xxx2年11月2日生育一男名叫李博浩宇。結婚後,因被告的脾氣、性格、及生活處事方式經常與原告發生爭吵,雙方只是湊合著維持婚姻。為此,原告於xxx3年一直在山西出差,被告便一直要求原告買房子,因原告當時經濟條件不好買不起房子,便與被告多次因房子、經濟困難等問題發生爭吵,xxx6年協商離婚過一次。後來因孩子在邯鄲市上學便在邯鄲市租住房屋,在邯鄲居住期間,原告在單位工作***當時工資很低***,為此被告不但不理解,反而因生活瑣事及一致要求被告買房子等問題與原告爭吵不休,為此原告自xxx9年便從家中搬出在外租房與被告分居至今,在分居期間原告每月都將孩子的撫養費及學費3000元交付被告,xxx9年原告單位換髮工資卡,因給被告孩子的撫養費讓被告來戶村信用社門口取卡,在戶村信用社門口,被告與原告發生爭吵,對著原告的兩個同事用手打了原告的臉部,原告沒有理睬被告。原告與被告在分居期間,被告多次到原告單位鬧事,其行為嚴重影響了夫妻之間感情。

  原告認為,原告與被告無婚姻基礎,婚後感情不好,夫妻現已分居至今,無和好可能,夫妻之間感情已經徹底破裂,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司法解釋之規定,特訴至貴院,望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據理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

  復興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