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會計師畢業論文

  當下,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稅務會計師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企業會計核算稅務籌劃影響

  摘要:在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稅收發揮著重要作用,對企業的最終收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所以稅務籌劃對於企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企業應在會計核算的過程中,採取針對性的會計決策來最大限度地減少納稅,從而獲得最理想的收益。鑑於此,本文主要對稅務籌劃在企業會計核算中帶來的影響進行分析與探討,以供參考。

  關鍵詞:企業經營;稅收;會計核算;稅務籌劃

  稅收,是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主要支援力量之一。就企業而言,從稅收上就可以看出一個企業在財務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可謂稅務籌劃的發展體現著一個企業的進步。因此,在國家稅收的嚴格監管下,企業必須做好稅務籌劃,找出這一環節在會計核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採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來解決,實現生產成本與稅收成本的有效減少,並且探討稅務籌劃對會計核算帶來的影響,推動企業經濟的發展步伐。

  1企業稅務籌劃與會計核算的基本分析

  1.1基本定義

  所謂稅務籌劃,是指在遵循國內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企業或個體納稅人提供的納稅義務,基於自身實際情況,通過合理的經濟行為安排來實現稅務的一定減免,降低經濟壓力,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過程。而“會計核算”也被稱作“會計反映”,以貨幣為計量尺度,實現對會計主體資金活動的反映,即是對其進行的核算,包括記賬、算賬以及報賬[1]。

  1.2兩者間的關係

  稅務籌劃和企業會計核算之間存在著相輔相成的聯絡。一方面,政府對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產生直接或者間接的影響,進一步影響其會計核算,這個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會計資訊,直接對應著不同的利益分配,從而影響企業的投資決策行為,最終影響國家的社會資源。另一方面,政府以會計準則來對企業行為進行嚴格規範,以稅收作為巨集觀調控的手段,實現政府獲取企業財富的目的,卻也是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出。所以,稅務籌劃可以稱之為會計核算的一種經濟動因。企業要想實現稅收的最小化與利益最大化,則需要選擇稅負最小的會計核算模式。所以,對於企業而言,要實現稅務籌劃,會計核算是一種必要的手段。

  2企業稅務籌劃對會計核算帶來的影響分析

  企業稅收籌劃對於會計核算工作所產生的影響,主要包括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面、企業存貨計價方法方面、企業銷售結算方面、企業資產減值準備方面、企業廣告費與招待費方面、企業廣告費與招待費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2.1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面

  固定資產是企業成本很重要的一部分,站在會計核算角度,對固定資產進行折舊的方法較多,比如雙倍餘額遞減法、年限平均法以及工作量法等。而站在稅法的角度,折扣額是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所以,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核算不同,使得企業成本也不盡相同,稅前利潤也是不一樣的,計算得出的企業所得稅自然也不一樣。而在稅收優惠期間,企業可以採用加速折舊法,在增加稅前扣除的折舊額基礎上,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就會減少,達到遞延納稅的目的,減輕負擔,這是對資金時間價值進行充分利用的結果。所以,企業採取不一樣的折舊法,對相應稅負進行科學測算,可以最終決定最恰當的會計核算模式[2]。

  2.2企業存貨計價方法方面

  企業存貨方面的會計核算方法多種多樣,比如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以及移動加權平均法等。而企業若確定了會計核算方法,就不可以再隨意對其進行更改,否則需要在下一個納稅年度開始之前就向稅務機關報告,並獲得批准。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的存貨計價應該根據實際成本來計算。所以,企業應該站在存貨的角度上,對外界各種情況進行充分考慮,比如企業內外部環境、外界市場物價波動、國內的巨集觀調控政策等。而企業若要避免因成本波動而引起的利潤不均,可以採用兩種計價方法,一種是加權平均法,另一種是移動加權平均法,從而避免稅收引起的異常波動。而若是物價預計趨勢是持續地降低,則企業應該採用先進先出這一計價方法,能夠起到遞延納稅的效果。

  2.3企業銷售結算方面

  對於企業產品的銷售方面,可以採用的計演算法有很多,比如賒銷、委託代銷以及分期付款。銷售模式不一樣,銷售收入確認的時間不一樣,從而使企業的納稅期限也不一樣。所以,企業可以按照其銷售期間及其對應策略來決定合適的銷售模式,從而對收入確認時間進行控制,以起到遞延納稅的效用[3]。

  2.4企業資產減值準備方面

  根據有關規定,企業需要定期全面檢查內部各項資產,並對相應的各項損失進行合理的預計測算,做好每項資產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企業可以採取備抵法來對壞賬損失進行核算,可增加當期的扣除專案,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從而實現所得稅上交數額的減少,實現所得稅繳納期限的遞延效果,為企業減輕經濟負擔,增加流動資金。

  2.5企業廣告費與招待費方面

  國家稅法規定,企業的業務招待費應該以60%的比重扣除出去,但以當年銷售收入的5%為下限,不得超過。而在另有規定情況外,企業廣告宣傳費用的扣除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若是超過,則可以將這一部分放在下一個年度進行扣除。所以,這是國家稅法與企業會計核算之間存在的一個差異化問題,企業可以獲得資金時間價值來作為實現稅務籌劃的一種手段。因此,企業可以通過專門銷售公司對外銷售,從而多一項銷售收入,在企業利潤體系總額不變的前提下,費用限額上升,那麼就有更多的扣除金額來實現企業稅務的優化,為企業的經濟效益做出貢獻[4]。

  3企業稅務籌劃過程中的會計核算注意要點

  筆者在上文探討了稅務籌劃對會計核算帶來的影響,那麼反過來考慮,企業在會計核算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來實現合理的稅收籌劃呢?首先,企業在會計核算中需要注意時間延續性。國內會計法規要求會計核算的有關政策通常是不能出現中間變更情況的,所以,企業應該注意稅收籌劃以及會計核算促進經濟利益發展時需要有時間延續性,這才能走得更遠。其次,企業在選取稅務籌劃方法時,不能忽視企業整體經濟效益。因此,企業要進行全方位的因素分析,明確稅法中關於兼營與混合經營的相關特徵,從而清晰地確定自身的主營業務方向,進而決定適合的會計核算標準,要充分考慮不同稅務籌劃對另一種不同稅務籌劃帶來的相應影響,以各項不同稅務籌劃之和的最優化來獲取企業最理想的整體經濟效益。最後,企業不應該只是為了籌劃而籌劃,而應該合理地實施稅務籌劃。稅務籌劃只是一種可以適當減輕企業負擔的手段,不可能全部減免稅負。企業如果認不清這一問題,就會投入過多精力來進行稅務籌劃,導致資源、人力與資金的浪費,甚至忽略了經濟經營活動,得不償失。另外,企業要清晰地區別稅務籌劃與違反稅法規定的漏稅和偷稅行為[5],為企業進行節稅的行為是在稅法的允許下而進行的,企業應該採取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會計核算方式來進行稅務籌劃,合法地節稅。

  4結語

  總而言之,在國內納稅籌劃初始執行時間比較遲,尚有諸多缺陷等待我們去更加深入地探討,稅務籌劃的發展步伐也在不斷地加快中,雖然還不足夠成熟,但是卻在企業經營活動中佔據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對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也越來越受到重視。企業務必要合理地減輕稅負,增加流動資金,同時也要重視會計核算對稅務籌劃帶來的影響,遵循其各項原則,以實現合理的、符合稅法規定的稅務籌劃,促進企業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1]喬兵.企業合併的會計、稅務處理及稅務籌劃[D].東北財經大學,2006.

  [2]劉詠梅.新會計準則對會計核算、稅務籌劃的影響[J].商場現代化,2010***04***.

  [3]黃鑫.稅務籌劃行為的負面影響淺析[J].科技創業月刊,2011***01***.

  [4]周豔麗.構建企業綠色稅務會計核算體系的研究[D].西華大學,2014.

  [5]金少勇.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中納稅籌劃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J].財經界***學術版***,2014***18***.

  範文二:財務會計中稅務會計分離意義

  一、企業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才會既提高我國會計改革的成效,又促進稅制改革的深化,保證國家稅收的充分實現

  建立一套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會計資訊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是我國會計體制改革的目標,準則不再具體規定企業如何進行會計核算,這就使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產生很大的靈活性。隨著企業會計準則的深入實施,稅制改革的推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在核算原則、核算目標、核算物件及核算依據等方面的差異日趨加大,例如:在核算原則方面,當企業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時,財務會計遵循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為使報表公允的反映某一會計期間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能將該項政府補助全額確認為當期收益,而是隨著資產的使用逐漸計人以後各期的收益;而稅務會計主要是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在收到補助時就全部計入當期收益,繳納相關稅費。由此可見,只有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把二者之間的核算差異歸集在財務核算末端———會計利潤總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通過所得稅會計中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納稅調整來解決,使得財務會計工作執行的依據更加明確,會計處理及資訊披露更具規範性,保證會計改革見成效的同時促使國家稅收的充分實現,使得我國稅制改革落到實處。

  二、企業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可以提高企業稅收籌劃的能力,規避企業稅收風險

  分離之後的稅務會計不但能夠有充足精力對企業各項經濟和資金活動進行嚴格監督,而且還能夠通過各項分析方法,從企業的發展特點出發,對發展模式進行適當調整,讓企業不但能夠在發展中依法遵守納稅規定又能享受到稅收政策優惠,使企業的稅款不漏也不重,合理、合法減輕稅負的目的。現在我國各稅種都明確規定了納稅義務的確認原則、納稅期限等,這也促使納稅人在稅收籌劃時可以利用資金時間價值,依法合理納稅,運用最輕稅負和最遲納稅原則,最大程度地降低納稅風險,加強了企業稅收籌劃的職能。例如:在增值稅抵扣制度下,供給方的納稅人身份直接影響購貨方的增值稅稅負。對於一般納稅人購貨方,選擇一般納稅人作為供給方,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實現稅額抵扣。如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為供給方,取得了小規模納稅人出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則不能進項抵扣,但如能取得由稅務機關代開的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就可按照3%的稅率進行抵扣。因此企業稅務會計可以通過選擇恰當的供給方,可以實現稅負的降低。又如我國“營改增”以來,增值稅稅率體系包括17%、13%、11%、6%以及3%、4%、6%的徵收率。根據相關稅法政策,混業經營中不同稅率專案需要分開核算,否則會統一適用高稅率,因此在“營改增”後,企業稅務會計應對涉及的混業經營專案分開核算,以適用較低稅率,降低稅負成本。

  三、企業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有助於提高財會人員業務素質

  企業在履行納稅人義務的同時可以充分享受納稅人權利,比如有權申請減稅、免稅、退稅,所以這就要求企業的財會人員必須要充分熟知稅法規定,對各項稅種的實施規則要精通掌握,站在納稅人的角度正確進行有關納稅的會計處理。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後,企業財務會計人員和稅務會計人員各司其職,互相監督稽核,共同進步,熟悉會計與稅務兩套法規之間的關係及差異。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可以更好的為企業管理服務,這也是會計學科發展的必然趨勢。總之,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花開兩朵,這不僅是企業加強管理和追求利益的要求,也是企業多元投資主體發展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