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選考試法律文書寫作知識

  法律文書是公選考試公文寫作考察的一項重要內容,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法律文書寫作知識:定義

  法律文書是司法行政機關及當事人、律師等在解決訴訟和非訟案件時使用的文書,也包括司法機關的非規範性檔案

  包括規範性和非規範性兩種。法律文書是指我國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檢察院、法院、監獄或勞改機關以及公證機關、仲裁機關依法制作的處理各類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的法律文書和案件當事人、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自書或代書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義的文書的總稱,亦即指規範性法律文書***國家立法機關頒佈的各種法律***以外,所有非規範性的法律文書的總稱。法律文書主旨:是製作文書的目的和文書的中心思想,它在文書製作中起指導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廣義的法律文書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內容的文書,它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法律檔案,具體指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規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約束力的非規範性法律檔案即狹義的法律文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律師及律師事務所、仲裁機關、公證機關和案件當事人依法制作的處理種類訴訟案件以及非訴訟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義的非規範性檔案的總稱。國家司法機關包括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監獄管理機關。非法律檔案只適用於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法律文書寫作知識:分類與特點

  常用法律文書

  民商裁決文書 行政裁決文書 刑事裁決文書 仲裁法律文書 公證法律文書

  訴訟法律文書 非訴法律文書 公司管理文書 公司清算文書 常用法律文書

  法律文書的分類

  ①按製作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偵察文書、檢查文書、訴訟文書、公證文書、仲裁文書、律師實務文書;②以寫作和表達方法的不同,可分為文字敘述式文書、填空式文書、表格式文書和筆錄式文書;③按文種的不同,可分為報告類文書、通知類文書、判決類文書、裁定類文書、決定類文書等。

  法律文書的主要特點

  ①製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內容的法定性;④語言的精確性;⑤使用的實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點主要表現在結構固定化和用語成文化兩個方面。

  法律文書的固定結構

  分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體內容為:首部包括①製作機關、文種名稱、編號②當事人基本情況③案由、審理經過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實②處理***請求***理由③處理***請求***意見;尾部包括①交代有關事項②簽署、日期、用印③附註說明。

  法律文書的作用

  ①具體實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進行法制宣傳的生動教材;③有關法律活動的忠實記錄;④綜合考核幹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書寫作知識:基本要求

  ①遵循格式,寫全事項;②主旨鮮明,闡述精當;③敘事清楚,材料真實;④依法說理,折服有力;⑤語言精確,樸實莊重。

  法律文書在敘述事實時的要求

  ①寫清事實的基本要素;②關鍵情節具體敘述;③因果關係交代清楚;④爭執焦點抓準記清;⑤財物數量記敘確切;⑥敘述事實平實有序;⑦材料選擇真實典型。

  法律文書敘述事實主要應寫明的要素

  刑事案件法律文書敘述事實時要求寫明作案***指構成犯罪的事實***的時間、地點、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動機、情節、手段、造成的後果、作案人的態度以及證據等。民事、行政類案件的案情敘述則圍繞當事人各方的糾紛事實來記敘,包括糾紛的內容及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的人物,糾紛的發展過程***起因、過程、結局***,各方的爭執意見以及證據。

  法律文書闡述理由的基本要求

  ①列舉事實證據確鑿;②分析受理以法為據;③據案引法,據法論理;④前後照應,通領全文。

  法律文書對引證法律的基本要求

  ①引證法律要有針對性,針對案情引用外延較小,恰恰適合於本案的內容;②引用法律凡有條款項的,應引到條下的款或項;③在不影響文字表述的情況下,儘可能引出法律的條文,但應注意條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斷章取義;④在有關刑事的法律文書中,應先引用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後引用我國人大會的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