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考生志願填報如何衝高

  中考志願的填報非常重要,同學們在填報志願時一定要再三考慮,下面和大家分享中考生填報志願應遵守的七個關鍵原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而究竟如何科學進行衝高,對於不同層次的學生,可採用不用方法進行操作***以提前批為例,詳見下表***。

  ***1***穩超高分優先投檔線的學生

  ***2011年高分優先投檔線693分、2010高分優先投檔線690分***:

  第一志願可以衝前六所,甚至前四所,但第二志願必須穩妥填報歷年錄取分數線都在優先投檔線以下的學校,或和自己預測分數相當的擇校作為第二志願。

  如某學生中考預測710分,可以提前批填報如下:

  第一志願 廣雅***公***/執信***公*** 718/724

  第二志願 廣附/鐵一/七中***擇校*** 或16中/培正***公費*** 710分左右

  ***2***在優先投檔線左右的學生

  第一志願可以衝擊前六所,但第二志願穩妥,要填報往年在優先投檔線之下招收第二志願的學校或680左右的擇校作為第二志願。

  如某學生預測695分左右,志願可以填報如下:

  第一志願 2中/6中***公***

  第二志願 培正***擇校***或1中/5中***公費***

  ***3***最低控制分數線左右的學生

  ***2011年最低控制分線640分,2010年最低控制分線650分***

  第一志願可以填報分數相當於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學校或略高於的,第二志願可以填報在提前批往年有降分錄取的學校作為第二志願。

  如某學生預測中考640左右,提前批可以填報志願如下:

  第一志願 1中/5中/育才***公***

  第二志願 南武/86中***公***

  二穩:實力一般應調低第二志願

  去年,16所學校出現“擇校分”高過“公費分”的大面積“倒掛”現象。對此,專家指出,該現象說明越來越多中考考生在第二志願選擇求穩,而第二志願才被錄取的學生也意味著第一志願衝刺失敗。以二中、六中為例,去年兩所擇校分分別高過公費分15分和20分,可見去年擇校進入這兩所中學的學生成績不低。基於去年這樣的情況,實力有所欠缺的學生應該再適當調低第二志願的學校。

  如果學生成績比較好,能夠保證上“高分優先投檔線”,又不想“擇校”,那麼第二志願可以填一些歷年擇校錄取分低於“高分優先投檔線”的學校,確保可安全被錄取。而若低於“高分優先投檔線”的學生,對於常年第一志願就已經招滿公費名額的學校,就不建議在其他志願填該所學校,因為成功的希望十分渺茫。

  打個比方,假設樑同學想衝刺六中,第一志願填可寫六中公費,那麼第二志願就不應該填寫六中擇校,因為會有不少衝刺華附省實失敗的學生選擇了二中六中作為後路,顯然和他們PK六中的擇校名額是不理智的,根據去年的情況,進不了六中公費,是更進不了六中擇校的,可能選擇培正或五中更穩妥些。

  填報失誤個案分析

  點評:A同學的志願屬於每年考生家長出現失誤最多的典型個案。家長認為,該志願是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填報,沒有原則性錯誤。

  但必須提醒一點,家長的參考依據是2010年的資料,並不代表2011年的實際錄取線。而2010年16中擇校680分以及培正擇校639分並不能代表是2010年學校當時的真實狀況,是2010年受某些因素影響所以分數較低,但是家長按照這個思維去填,一旦考生沒有考上十六中公費,後果就會比較嚴重,這個考生最後沒有被一所提前批學校錄取,而去到一所第一批分數相對比較低的學校。這種失誤,就是常說的高分低錄。

  點評:這份志願表填寫了三處擇校:

  第一處出現在提前批的第二志願。因為在提前批第一志願報考執信公費,第二志願報考執信擇校,選擇在這個位置上填寫是沒有原則錯誤的。

  第二處出現在提前批的第四志願,選擇了真光中學擇校。本來,這樣選擇說不上是技術失誤,但如果把第一批第一志願是填報真光中學公費連在一起看,就明顯是技術性失誤了。該同學在2011年中考的成績剛好是690分。顯然,前三個志願都落選了,最後他被提前批第四志願真光中學擇校錄取。那麼,假如在填報志願的時候,第四志願沒有填寫真光中學擇校,而是空白不填。那麼,這個學生最終的結果肯定被第一批的第一志願真光中學公費錄取。作為專業填報的角度上分析,這種失誤可以定義為"白交擇校費"。

  第三處出現在第一批第三志願填寫了二十一中擇校。我們看來,這樣填寫也是一種浪費志願容量的表現。因為二十一中擇校也是相當熱門的,很多考生都會放在第一批的第二志願,假如把這個選項放在第三志願,我們基本可以理解為填了也是白填。當時與家長溝通的時候,我們明白家長的想法是把這個志願作為保底,這顯然是沒有理解真實狀況,因為這個志願在實際錄取工作中,沒有達到保底的作用。假設考生成績沒有達到672分的前提下,他也不可能被第三志願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