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報考港澳高校

  問:如何報考香港、澳門的高校?
  答:經教育部批准,目前有12所香港高校與5所澳門大學在各地安排招生,每年在各地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均可報考。
  高考成績公佈後,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10所香港高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以上10所香港高校錄取工作須於7月7日前結束;已被香港大學等 10所香港高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同意就讀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在各地招生的內地高校錄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學等10所香港高校錄取,仍可參加在各地招生的內地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錄取。香港中大與香港城大經教育部批准,參加全國高考統招在各地提前批錄取。
  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遊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採取單獨錄取的辦法,與其他在各地招生高校的錄取互不影響,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選擇機會。考生如被內地高校或香港高校錄取,仍可參加澳門高校的錄取;如考生被澳門高校錄取,也還可參加內地高校的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