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制度的發展和現狀

  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是對企業管理活動的制度安排。下面小編要分析的是。

  

  ***一*** 強制制度

  麥格雷戈的“X理論”以及泰勒的“經濟人”假設認為,人天生是懶惰的,沒有責任心,只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而勞動,甚至不願意工作。在這種理論的影響下,管理者在制定管理制度時,也只會考慮到以怎樣的方法強迫員工進行勞動。所以,在工業經濟初期,管理制度是強制性的“硬”要求,嚴格規定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應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甚至對員工完成某項工作的動作都有要求。這種程式化的管理制度完全沒有對員工的關心,只是一味地以提高生產效率為目的,員工迫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也只能服從這種強制制度。

  ***二*** 約束制度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周圍環境的改變,員工漸漸會反抗過於苛刻的制度,爭取自己的權利。相應地,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修改的制度,出現了“軟化”的趨勢。正如“人際關係之父”羅伯特·歐文提出的改善工作條件、制定童工法、縮短工作時間等管理方法,都是前所未見的。可以明顯地看到,這些措施的提出,已經不再把人當作“經濟人”,而是一種“社會人”來看待了。此時的管理制度已經開始對人本身有了關心和思考。

  現在國內大多數企業都是採用這種“胡蘿蔔加大棒”的管理制度。從員工來看,管理制度就是一隻無形的手,約束他們的行為,若有違反便會受到處罰;但另一方面,員工對這種約束制度並不是特別牴觸,制度中也有對人際關係的關注和對勞動環境的改善。從管理者的角度而言,管理制度對員工的約束不能過緊,否則會如強制制度那樣壓榨員工,使員工心存不滿。此時的管理者不再把人和機器等同,管理制度也不會像機器的使用說明書那樣嚴格教條了。可以說,現在的這種約束制度在管理制度上還是有一定的軟化的,但無論從力度還是範圍的角度看,都有一種“杯水車薪”的感覺。

  規範性的企業管理制度

  一、企業管理制度具有規範性,而且只有具有一定的規範性才能發揮企業管理制度的作用。

  1、 企業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種規範。

  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員工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共同須遵守的規定和準則的總稱,企業管理制度的表現形式或組成包括企業組織機構設計、職能部門劃分及職能分工、崗位工作說明,專業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單等管理制度類檔案。企業因為生存和發展需要而制定這些系統性、專業性相統一的規定和準則,就是要求員工在職務行為中按照企業經營、生產、管理相關的規範與規則來統一行動、工作,如果沒有統一的規範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企業就不可能在企業管理制度體系正常執行下,實現企業的發展戰略。

  2、 一個具體的專業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與此專業或職能方面的規範性的標準、流程或程式、規則性的控制、檢查、獎懲等因素組合而成的,在很多場合或環境裡,規則=規範+程式。從一個具體的企業管理制度的內涵及其表現形式來講:企業管理制度主要由編制企業管理制度的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管理制度的實施程式、管理制度的編制形成過程、管理制度與其他制度之間的關係等因素組成的,其中屬於規範性的因素有:管理制度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管理制度的構成等;屬於規則性的因素有:構成管理制度實施過程的環節、管理制度實施的 具體程式、控制管理制度實現或達成期望目標的方法及程式;形成管理制度的過程,完善或修訂管理制度的過程,管理制度生效的時間、與其他管理制度之間的關係。

  3、 規範實施企業管理制度是需要規範性的環境或條件的:

  第一,編制的制度是規範的,符合企業管理科學原理和企業行為涉及到的每一個事物的發展規律或規則的;

  第二,實施規範性的制度全過程是規範的,而且是全員的整體職務行為或工作程式是規範的;只有這樣,企業管理制度體系的整體運作才有可能是規範的,否則將導致管理制度的實施結果呈現不規範的狀態。

  二、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是在穩定和動態變化相統一的過程中呈現的。

  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是要求企業管理制度呈穩定和動態的統一的,長年一成不變的規範不一定是適應的規範,經常變化的規範也無一定是好規範,應該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而實現相對的穩定和動態的變化。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企業管理制度應是具有相應的穩定週期與動態的時期,這種穩定週期與動態時期是受企業的行業性質、產業特徵、企業人員素質、企業環境、企業家的個人因素等相關因素綜合影響的。企業應該依據這些影響因素的變化,控制和調節的企業管理制度的穩定性與動態性。導致規範性的企業管理制度動態變化時的因素一般有三種情況:

  1、 企業經營環境、經營產品、經營範圍、全員素質等是要經常發生變化的,這些因素的變化相應會引發組織結構、職能部門、崗位及其員工隊伍、技能的變化,繼而會導致使用、執行原有的企業管理制度中規範、規則的主體發生變化,企業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範、規則因素必然須因執行主題的變化而相應改變或進行修改、完善。

  2、 產品結構、新技術的應用導致生產流程、操作流程的變化,生產流程、操作程式相關的崗位及其員工的技能必然要隨之變化,與之相關的企業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範、規則、程式等因素必然須因此而改變或進行修改、完善。

  3、 因為發展戰略及競爭策略的原因,企業需要不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增加市場份額,當原有的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範、規則、程式成為限制提高生產或工作效率、降低生產成本等的主要要素時,就有必要重塑企業機制,改進原有企業管理制度中不適應的規範、規則、程式。

  三、規範性企業管理制度的良性動態變化必須是與企業管理制度相適應的創新結果。

  企業管理制度的動態變化需要企業進行有效的創新,也只有創新才能保證企業管理制度的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規範性,合理、科學、把握好或利用好時機的創新是保持企業管理制度規範性的最佳途徑或唯一途徑。

  1、 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實施與創新活動的產物,通俗的講:企業管理制度=規範+規則+創新;這是因為:一方面,企業管理制度的編制須按照一定的規範來編制,企業管理制度的編制在一定意義上講,是企業管理制度的創新,企業管理制度創新過程就是企業管理制度檔案的設計、編制,這種設計或創新是有其相應的規則或規範的。另一方面,企業管理制度的編制或創新是具有規則的,起碼的規則就是結合企業實際,按照事物的演變過程依循事物發展過程中內在的本質規律,依據企業管理的基本原理,實施創新的方法或原則,進行編制或創新,形成規範。

  2、 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與創新性之間的關係是一種互為基礎、互相作用、互相影響的關係。良性的迴圈關係是兩者保持統一、和諧、互相促進的關係,非良性的關係則是兩者割裂甚至矛盾的關係。作為企業來講,應該努力使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與創新性因素之間的關係呈良性關係,也就是:規範性的因素是創新的產物,現行的企業管理制度裡規範性的因素是前期企業管理制度創新的目標,同時,又是下一輪創新的基礎。只有這樣,企業管理制度才能在規範實施與創新的雙重作用下不斷完善、不斷髮揮其保證與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