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論文範文

  道路交通是城市賴以生存和執行的動脈,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全域性性、先導性影響的基礎產業,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大家快來跟小編一起欣賞吧。

  篇一

  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管理研究

  要: 城市道路交通設施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通過對我國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管理現狀及城市交通設施管理體制等進行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管理的探討。

  關鍵詞: 城市道路 交通設施 管理現狀 管理體制

  城市道路交通設施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的重要保障。城市道路交通設施按功能可分為三類:交通管理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服務設施。交通管理設施包括: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物理隔離裝置、交通訊號控制裝置、交通違法監控抓拍裝置等。交通安全設施包括:防撞護欄及防撞柱、防眩裝置、視線誘導設施、顛簸路面***減速帶***、公路反光鏡等。交通服務設施包括:停車場、加油站、緊急電話等。

  一、交通設施的作用及分類

  交通設施的作用在於組織、管理、指導交通的執行,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駕駛人員提供執行路線的環境條件,指示在具體情況下對執行操縱狀態的限制,以保障交通安全通暢迅速地行駛。交通設施包括兩類:一類為交通安全設施,即以工程手段保障交通安全,疏導車流人流的設施或裝置;另一類稱為交通管理設施,用以體現交通管理規章,控制行車、行人的設施。

  ***一***交通管理設施。

  1.交通標誌包括警告標誌、禁令標誌、指示標誌、指路標誌及起輔助說明作用的輔助標誌,根據實際需要和具體情況合理設定,目的是為實現交通暢通和行車、行人安全服務。2.交通標線主要採用路面標線形式,是最主要的一種用以表示各種車輛行駛的車道線、人行橫道、停車地帶,以及組織執行車流、禁止警告等內容。3.本工程在主幹道與主幹道的交叉口、主幹道與次幹道的交叉口、次幹道與次幹道的交叉口處使用交通訊號燈管理車輛執行。於支路交叉口處採用交通標誌標線管理車輛執行。4.在車道側設立柱安裝橫臂或制線彎管,將訊號燈伸入車道內,即懸臂式訊號燈,訊號式樣使用橫列式及豎列均可。管理行人橫過道路用的訊號燈採用單柱式,燈箱裝置於柱頂或柱側。

  ***二***交通安全設施。

  1.行人安全設施,採用立道牙及護欄,並設定無障礙交通設施,如人行道上應設有盲人通道,輪椅坡道。2.車輛安全設施,採用交通島,根據對各方向機動車及非機動車行駛路線的設計。在渠化交通路口的必要位置設定,採取路面標誌線塗繪表示。

  二、我國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管理現狀

  ***一***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管理現狀。

  1.道路交通管理體制現狀。1986年10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改革道路交通管理體制的通知》,明確規定,由公安部統一起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對全國城鄉道路交通依法管理。包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交通指揮、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和車輛檢驗、駕駛員考核與發牌發證、路障管理,以及交通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的設定與管理等。2.標準及制度建設現狀。我國已制定了部分基礎性的交通管理設施標準和一些其他交通管理設施的技術標準。如《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道路交通訊號燈》***GB14887-2003***、《道路交通訊號燈設定與安裝規範》***GB14886-2006***、《錐形交通路標》***GA/T415-2003***、《道路交通防撞墩》***GA/T416-2003***等,建立了城市交通綜合協調機制。在新建、改建道路時做到了交通管理設施與道路基礎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使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過去道路建、管脫節的局面。公安、城建、規劃等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緊密配合,整體作戰,認真落實各項措施。

  ***二***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管理存在問題。

  1.尚存在體制不順,多頭管理道路交通設施的現象。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釋出前,地方政府往往根據本地實際,確定道路交通設施的建設維護權屬,並延續下來,隨著《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了維護交通安全暢通是公安交管部門的基本任務,迫使公安機關有主動參與交通設施建設與維護的動力,勢必造成多頭管理的客觀現實,地方政府往往會以檔案的方式,重新明確交管部門在道路設計、建設、管理、維護方面的稽核、監督權,客觀上造成多了一個部門參與道路設計、建設、管理、維護的現實。2.道路建設維護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脫節。《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但是,道路交通管理的其他職責,如管理道路的規劃、設計和建設等方面則歸屬交通部門或市政建設部門。道路交通管理由公安部門、交通部門或市政建設部門分別管理存在機制上的弊端,容易出現推諉現象。例如,對危險路段和黑點的整治就存在不易調和的體制性隔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時,較之交通部門或市政建設部門易於發現道路危險路段和黑點,但因沒有相應的整治職責,只能通過政府協調,或者與交通部門或市政建設部門溝通,整治危險路段和黑點,極易造成道路建設維護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脫節的現實狀況。

  三、城市交通設施管理體制探討

  ***一***應建立以交通管理部門、城市建設部門為主導的道路交通設施管理體系。將道路交通設施管理與道路交通管理相統一,建立由城建部門或交通部門統一規劃、建設、管理的一體化管理模式。通過制定統一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體系,科學規劃、設計和管理道路交通,研製並實施較為系統的交通安全體系。另外,完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協助管理道路交通設施工作的程式,明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機構職能,合理確定跨部門的職責分工。

  ***二***應建立科學完善的道路交通設施管理系統,合理劃分事權、財權,並以法律的形式明確,理順交通管理部門和建設、養護主管部門的關係,按照權責一致、分工明確的原則,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三***維護交通安全暢通是公安交管部門的基本任務,而道路管理設施如:交通標誌、交通標線、交通訊號等是影響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道路交通設施是道路有效組成部分,道路的規劃、設計、建設、維護等方面是交通部門或市政建設部門的職責,因此,建立由城建部門或交通部門統一規劃、建設、管理的一體化模式,是城市交通管理設施建設發展的必然趨勢,結合現行交通安全法及現階段我國城市交通管理的實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主導的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管理將較長時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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