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如何發表學術論文

  學術,是指對於方法的學習,而學術論文是我們對所學專業基礎知識的運用和深化。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方法,希望你們喜歡。

  

  1、確定自己的學術論文專業和分類方向。

  2、查閱期刊,尋找合適自己學術論文的相關期刊,並對其規範性,合法性,及專業程度進行綜合的瞭解和考評。

  3、尋找代理機構或者雜誌社。在此雜誌之家網就得提醒各位,一定確認其合法性,正規性了,對於這些機構,雜誌社也要做一個全面的瞭解和考評,並作出慎重的結論。

  4、達成協議,支付定金。然後按照編輯或者審稿專家的意見對學術論文進行修正。

  5、收到用稿通知後,付清餘款。學術論文成功發表之後,雜誌社或者相關機構會給你寄去樣刊。

  6、收到樣刊,確認自己的學術論文已經成功發表。***記得確認期刊是正刊,併到知網去查詢下有沒有被收錄***

  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學

  [摘 要]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已然深入到了全球各個領域,對全球的政治經濟乃至社會生活都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然而在法律領域,國際經濟法則是受其影響最為深刻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國際經濟法出現了許多值得我們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新變化與新問題。本文從經濟全球化對國際經濟法的影響著手,以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的含義、二者相互的關係,以及在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下國際經濟法的變化為視角進行探索分析,旨在闡析當代世界背景下國際經濟法的變革動力和方向等問題。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國際經濟法;跨國經濟

  一、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的含義

  “經濟全球化”一詞最早出現於20世紀80年代中期,90年代得到認可,但關於其概念的定義卻眾說紛紜。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1997年5月發表的一份報告中指出,“經濟全球化是指跨國商品與服務貿易及資本流動規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術的廣泛迅速傳播使世界各國經濟的相互依賴性增強”。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則認為,“經濟全球化可以被看作一種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經濟、市場、技術與通訊形式都越來越具有全球特徵,民族性和地方性在減少”。

  由此可見,經濟全球化大體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解釋:首先經濟全球化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世界各國經濟聯絡逐漸加強,原先侷限於各個不同經濟體之間的經濟體制與經濟活動在全球化程序中融為一體,世界經濟自由市場逐步形成,各國之間的依賴程度日漸提高;其次,世界各國國內經濟規則不斷趨於一致,世界經濟逐漸互通互融;再次,為了構建和諧的世界經濟體制,國際經濟協調機制日益強化,各種多邊或區域組織對世界經濟的約束與規制日益顯著。總的來講,經濟全球化是指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以先進科技和生產力為手段,以發達國家為主導,以最大利潤和經濟效益為目標,通過分工、貿易、投資、跨國公司和要素流動等,實現各國市場分工與協作,相互融合的動態過程。

  在經濟全球化的驅使下,為了適應各種錯綜複雜的跨國經濟法律關係的客觀需要,二戰後,在突破傳統部門法學分科界限的基礎上融合法學和經濟學於一體形成了一個新的綜合性交叉學科——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是調整跨國的貿易、投資、金融、稅收和運輸關係***通稱跨國經濟交往關係*** 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是隨著各國政府對經濟交易活動干預管制現象的產生和發展,在國際經濟現實生活中客觀形成的,一個由各國有關的國內法和國際法規範共同組成、彼此聯絡和相互作用的法律體系。

  二、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的關係

  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擴大加深了各國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這就要求各國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也要照顧到其他國家的利益和世界經濟的整體利益,因此,國際合作與協調成為各國實現經濟穩定發展的必由之路。我國《民法通則》第142 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保留的條款除外。與此同時,為了適應日新月異的國際經濟形勢,國際經濟法也對應作出了不少調整與改變:

  首先,國際法規範和國內法規範的關係發生了根本變化。現在的國際經濟法不再如從前般受體質影響而受限其影響力和地位也逐漸明顯提升。目前它所調整的是廣義的國際經濟關係,既包括國際法規範,也包括國內法規範;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

  其次,各部門間的聯絡更為密切。經濟全球化使得多方經濟交易與經濟活動互相交融,互相協作。調整某一經濟活動的規定、措施也可能對其他經濟活動產生影響,從而要求全球經濟必須充分合作與協調,相應的管理機制必須充分保障國際法律法規的實施與制衡。否則,全球的經濟發展都會因此而倍受阻礙。國際經濟法作為經濟全球化的制度保障必將與其緊密結合在一起,相輔相成,共同發展。

  三、經濟全球化下國際經濟法的變化

  ***一***各國經濟主權的弱化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各國的經濟主權由絕對轉為相對,非國家行為體***含國際經濟組織和跨國公司等***越來越頻繁地介入到本屬主權國家內部管轄的事項中來。尤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和跨國公司對國家經濟主權影響最為明顯。客觀上講,國際經濟組織是國際經濟法的重要主體。它是介於國家之間的組織,而非凌駕於國家之上的實體,國際經濟組織無權要求其成員國放棄其反映國家主權屬性的基本原則,也不應該干涉本質上屬於主權國家內部管轄的任何事項,但在經濟全球化的推動下,國際經濟組織的制約範圍已然深入到一個國家的經濟實體內部,並對其造成了深遠的影響

  ***二***國際商法統一程序加快。

  經濟全球化的本質就是不同國家之間的商人交易量的增加,為了降低交易風險、保障交易雙方利益,商人之間法律規定的國際統一化迫在眉睫。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國際商法的統一程序已經取得了卓越的發展,國際商會結合交易實踐,將商人們的習慣法確定下來,成為約束全球商人交易行為的明確規範,使原先的習慣俗成具有更廣泛的適用性,以便於商人們從事跨國交易,極大的便捷了跨國商行為的進行。同時,國際商法的統一,驅動了國內商事立法的趨同,各國的國內立法也都考慮到與國際接軌,為了方便交易,制定了許多符合國際廣泛認可的法律法規。

  四、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發展的新趨勢及對國際經濟法提出的新挑戰

  法律必須隨著經濟發展的要求不斷完善,國際經濟法作為調節國際經濟關係的法律的總稱,在經濟全球化不斷深入以及國際組織功能的不斷擴大的同時,也必須不斷地適應新挑戰,逐步完善自己。國際經濟法如今遇到的外部挑戰大體可以概括為貫穿於國際經濟法發展過程的新舊兩種國際經濟秩序的矛盾日趨激烈及作為國際經濟法重要淵源的各國國內經濟法律制度的趨同性逐漸增強後如何保證本國經濟獨立這兩方面;同時,國際經濟法自身的本質矛盾也在不斷地對立與互溶。在迎接新挑戰,解決舊問題,消除舊矛盾,產生新矛盾的過程中,國際經濟法從而不斷得到完善。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愈演愈烈,國際經濟法必將在國際經濟活動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其發展必將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而逐漸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