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律基礎論文格式範文

  法律基礎教學是以法律基礎知識為核心,也是高職思想政治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增強高職生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目標為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法律基礎論文,供大家參考。

  有關法律基礎論文範文一: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的實踐教學研究

  摘要:“基礎”課與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思想實際緊密相連,實踐教學是其非常重要的環節。研究性實踐教學以培養學生針對特定問題親身實踐探索並試圖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基本目標。這一模式由研究課題的提出、組織學生實施、學生具體實踐、共同交流總結等環節構成。研究性實踐教學的最後評價應注意全方位、綜合性並貫穿全過程。

  關鍵詞:實踐教學;研究性;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1實施研究性實踐教學的意義

  2015年7月27日,中宣部、教育部發布《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體系創新計劃》。《計劃》強調,要“努力強化實踐教學,建設與課堂教學相互促進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教學體系”,“注重總結實踐教學成果,把優秀調研報告等作為課堂教學的補充材料”。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簡稱“基礎”課***一般在大學新生入學後的第一學期開設,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導論篇”。這門課程的最大特點是與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思想實際緊密相連,與大學生的成長成才息息相關,所以尤其應重視實踐教學。就課程性質而言,“基礎”課是對大學生進行系統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及社會主義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和重要環節,其教學目標是培養和提高大學生的思想素質、道德素養、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學習這門課程要求大學生必須做到知行結合,對各種規範要求不僅要“內化於心”,更要“外化於行”。因此,“基礎”課的實踐教學不應該只是對理論教學的說明和補充,更不能純粹為了完成這一教學環節而流於形式,而應該實行更具挑戰的研究性教學模式。“基礎”課的研究性實踐教學是指在該門課程的理論教學期間,教師根據一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堅持以人為本,力求貼近生活、貼近社會、貼近大學生學習生活實際,進而有目的、有計劃地組織學生以例項考查、問題探討、社會調研等方式,對思想道德知識和法律問題進行自主探索和研究,使學生在實踐當中受到更直接更深刻的教育。這是一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並真正實現理論聯絡實際、促進知行統一的實踐教學活動。總而言之,“基礎”課的研究性實踐教學不僅僅是一個教學環節或一種教學手段,而且更是一種教學理念和必須具有的重要教學內容,對實現教學效果具有重要意義。

  2實施研究性實踐教學的目標

  目前,在各高校具體實施方案中,“基礎”課實踐教學一般由課內、校內和校外的活動組成。就其具體教學形式來說,大多會採用課內的討論、辯論、演講以及觀看視訊等,課外的參觀考察、訪談、社會調查、參加志願者活動等。這些活動的開展是對傳統的以課堂、教材、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模式的改革,有助於提高學生參與教學的積極性、主動性,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教學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實踐教學的目標不夠清晰或目標層次偏低;只把實踐教學當作點綴或任務在做,使得實踐內容脫離教學目標或缺乏對實踐內容的深度思考和挖掘等[1]。就其本質而言,實踐教學的實質就是實踐,也就是重在參與、體驗、行動。但不能止於這個層次,而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升或昇華。因此,“基礎”課實施研究性實踐教學的目的應是為了更好地調動學生主動思考、勇於探索、努力參與社會生活的積極性,力求讓學生在考察實踐、調查研究、獨立鍛鍊與相互合作的過程中親身體會書本的理論,以更好地瞭解自身、認識社會,不斷提升自己的思想素質、道德素養、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它以培養學生針對特定問題親身實踐探索並試圖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基本目標。這一教學模式,要求大學生至少要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鍛鍊與收穫:一是要學會用研究的方法主動思考並積極參與和課程內容相關的實踐問題研究;二是要在研究過程中積極動腦、動手,親身實踐,主動設計、參與、蒐集、分析相關的資訊和資料,嘗試對所研究的問題提出合理的建議;三是要聯絡所研究的問題,對比、反思自身的觀念、態度及行為,切實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和法律素養[2]。

  3研究性實踐教學的組織實施

  “基礎”課研究性實踐教學要實現上述目標,真正成為與理論授課相互促進的“第二課堂”,最重要的是要把組織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3.1組織實施的主體在研究性實踐教學中,組織實施的主體主要是承擔“基礎”課教學任務的教研室和任課教師。對於整個教研室來說,在理論課程正式開始以前,就應組織全體授課教師集體討論,詳細制定並修改完善研究性實踐教學的具體方案;承擔教學任務的各位教師則負責具體組織學生嚴格按照教研室所制定的方案逐步實行。

  3.2實踐課題的提出承擔“基礎”課教學任務的教研室應提前組織教師集體討論,根據“基礎”課的課程性質、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分門別類地歸納、編寫相關實踐課題供學生選擇。為更好地實現本課程實踐教學的目標,也可以讓大學生親自參與這一過程。如在某些教學單元中,教師可以先佈置命題範圍,然後引導學生去發現並提出問題,設計出有價值的研究課題,教學效果會更顯著。總體而言,所設計的研究課題要從解決當代大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出發,是大學生感興趣又迫切需要進一步瞭解、思考、研究的,並且是本課程教學的重要內容和關注的主要方面,要做到有的放矢。以湖南大學為例,關於適應大學生活的問題,我們設計了“大學新生不適應新人際環境的典型案例分析”“關於大學生作息時間的調查與分析”“大學生逃課現象的調查與分析”等課題;在理想這個主題方面,則設計了“名人***政治、軍事、經濟、文化、教育***理想的調查與研究”“大學生理想現狀的調查與研究”“個人理想與社會理想相結合的個案分析”等;在愛國主義方面,“我的愛國情、愛國心、愛國行”“中華民族的愛國主義優良傳統對青年大學生的影響調查研究”“大學生國家民族意識的調查研究”等都是不錯的選題。此外,“大學閒暇生活調查”“校園法治面面觀”“大學校園十大不文明行為調查”“校園網路文明調查”“大學生誠信現狀的調查與研究”“大學生道德素養與法律素養調查”“長沙城市主要交通道路人、車違章統計調研分析”“兩地書?母***父***子***女***情”“何為低碳生活”“大學生網路交友狀況調查”“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調查”“大學生活中的法律現象剖析”“大學生消費現狀的調查”等實踐教學活動的設計也都很有特色。

  3.3組織學生實施教師組織學生對研究課題進行研究,應儘量避免單個學生獨立進行,而是要大力倡導和推廣小組形式。湖南大學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通常是由學生自由組合形成研究小組,小組成員以4~5人為宜。在分組時須特別注意,一個小組的所有成員應是同一個專業班的同學,這就需要教師在學生自由組合的同時要及時巨集觀調控,以避免後期出現調研報告或研究論文在裝訂、存檔以及成績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具體的研究選題應由小組民主討論確定,組長也須經民主推選產生。課題實踐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成員內部應有明確分工和合作要求,每一項具體任務都應明確落實到個人。如誰負責資料收集、誰負責問卷或訪談主題的設計、誰負責撰寫調研報告或研究論文、誰負責列印排版最終稿件等等。以小組形式開展研究性實踐教學,不僅能使學生的人際交往能力得到很好的鍛鍊,也能使他們的研究能力、實踐水平以及團隊合作精神得以提升。

  3.4學生具體實踐各課題研究組成員在經過多次討論協商後,擬定詳盡合理的研究計劃,選擇確定恰當的方法,積極開展社會實踐與課題研究。比如,有的研究小組走出象牙塔,深入社群或農村,面對面採訪社群居民、村民或郊區新市民,親身感受民情民風;有的研究小組穿梭於學校教學樓、食堂和宿舍之間開展問卷調查或深入網咖暗訪,瞭解大學生如何利用網路;有的小組直接在校園論壇或社交網路上進行調查,收集資料資料;有的則走進福利院、養老院,為孤兒和老人們帶去歡樂與慰藉的同時,思考著怎麼樣才能更好地為這些群體服務;有的走上街頭,觀察記錄公共生活中人們的公德意識與不文明行為;有的召開班級討論會,交流各自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會與思考;有的參觀監獄、旁聽法院庭審,感悟領會我國的法治精神……各課題組努力調動所有成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發揮大家的智慧和能力,為完成實踐研究課題堅持不懈地努力行動。

  3.5共同交流總結“基礎”課理論授課結束之前,教師可利用課堂時間或另外安排課餘時間,讓各課題組彙報交流研究成果和實踐體會。在集中彙報之前,各課題組應對實踐過程進行集體討論,認真總結,利用相關軟體對問卷資料和其它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高質量地完成一篇調研報告。湖南大學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除要求學生提供調研報告作實踐教學的成果外,還要求各小組的每位成員都要撰寫和提交心得體會等。彙報時各課題組除了製作PPT講解調研報告外,還可以製作電子相簿或者微電影等,把實踐過程中所拍攝的圖片、視訊、錄音以及問卷調查結果等都通過多媒體裝置生動形象地向大家展示出來。最後,由教師作總結與點評,指出各課題組的成績與不足,並提出各組以後可更一進提高與完善的建議。

  4研究性實踐教學的評價

  研究性實踐教學的最後評價應注意全方位、綜合性並貫穿全過程。既要綜合考核大學生們對待研究性實踐活動的態度和參與熱情,又要考察他們能否把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對具體問題的研究中去,並在問題提出和解決過程中主動獲得新的體會和感悟。不但要評價學生們最後研究成果的質量,還要關注學生們在參與過程中的投入與表現,尤其是檢查與評價學生在開展分工合作、解決實際問題過程中所獲得的體驗和感悟。評價者可以是研究性實踐教學的組織者即教師,也可以是學生個人或課題研究小組等。在評價方式上則可多樣化,如對調研報告和研究論文質量的評價與對研究小組的最後彙報、成果展示的綜合表現評價要相聯絡;對整個研究小組的綜合評價與對各個成員的獨立考核要相結合;既要有定量考核,又要有定性評價;既要讓學生集體互評,又要有教師綜合考核等等。以湖南大學為例,對於“基礎”課研究性實踐教學的成績評定一般包含兩個部分:一是實踐過程方面的分數,二是研究論文或調查報告方面的分數。實踐過程方面的分數是評價學生對於研究性實踐活動的參與態度和是否全身心投入、團隊分工協作情況以及最後是否全部提交了研究論文或調查報告之外的所有其它材料***如實踐計劃、小組總結、個人心得等***。研究論文或調查報告方面的分數則是對研究論文或調查報告本身質量的評價。既包括對論文或報告這一最終成果的形式方面***如字型、字號、頁面設定等格式***的考核,也包括內容方面***如課題論證的邏輯性、嚴謹性、創新性等***方面的評價。具體操作上,教師先對各研究小組的這兩方面進行評分,然後在此基礎上,根據各成員的具體表現以及在團隊中的貢獻來確定其成績。

  最後,教師還可將學生在研究性實踐教學中的表現納入課程考核內容,以此可以很好地彌補“基礎”課考核單一的不足。跟以往單純的卷面考試不同,此類考核更能鍛鍊和提高大學生的各項能力。無論是實踐研究的選題、調研,還是研究論文、調查報告的寫作、提交,自始至終,整個過程都能很好地鍛鍊提高學生多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如資料收集和查閱的能力、社會實踐和調查訪談的水平、人際交往和組織協調的能力、調研報告撰寫的水平等,收穫是很大的。此外,以小組形式進行研究性實踐,對於提高和加強大學生的民主思想、競爭意識和團隊精神不無裨益。而且,這一實踐研究過程同時也是學生自我學習、自我反省、自我德育的過程,從而更好地實現了“基礎”課的總體教學目標。

  參考文獻:

  [1]馬建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實踐教學整體改革的思考[J].思想理論教育導刊,2011***2***:82-84.

  [2]賀俊燕.研究性學習教學模式的探索———以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為例[J].現代教育科學***高教研究***,2010***5***:143-145.

  有關法律基礎論文範文二:法律基礎課案例教學的應用

  摘要:轉變教師角色。傳統教學方式基本以灌輸為主,教師在課堂上佔據主動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學中,有些教師也不乏“主動”現象,從介紹案例、分析到得出結論,全部由教師包攬,束縛了學生的思維。

  關鍵詞:法律基礎;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法是教師根據教學目的設計、將案例與法律知識相結合,提高教學質量的一種方法。它是法律基礎課教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能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真正讓學生達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當前,大學生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一項調查顯示:近幾年,大學生犯罪佔全社會刑事犯罪的17%。雲南大學馬加爵殺人案、浙江大學週一超殺人案等引起社會強烈反響。這些觸目驚心的案例說明現行法制教育模式沒有真正讓大學生們懂法、守法。高校將一個無知的人送到社會,就會給社會增加一個危險分子。因此,提升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刻不容緩。法律基礎課是高院校開設的一門必修課,目的是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案例教學以案說法,使抽象的法理變得形象,枯燥的條文變得生動,深奧的法律知識變得通俗易懂,從而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達到正確理解和準確運用法律知識的目的。

  一、教學案例的選取

  案例教學法是以案例為基礎的教學法,案例是案例教學法的核心。案例教學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案例的選取是否恰當。真實性。案例要真實準確、注重細節,讓學生有身臨其境之感,不可由教師主觀臆測。這樣學員才會認真對待案例,仔細分析案情,才能學習知識、啟迪智慧、訓練能力。為此,教師要深入實踐,採集真實案例,選擇實際發生、社會反響強烈的案例。針對性。案例應該具有針對性,與所學理論知識直接相關,為教學目標服務。教材是法律教學的依據,而案例就是原材料。教材規定了案例的選擇方向,吃透教材才能選準案例。案例選擇不可脫離教材,否則就失去了理論支撐,討論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難以深入。典型性。教學案例要貼近學生實際,才能引起情感共鳴。對一些發生在學生身邊的案例進行分析,學生就會感同身受、印象深刻。要注意選用一些與大學生違法犯罪、大學生權利義務直接相關的案例,引導學生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討論、思考。

  二、案例教學的實施

  案例匯入。課前,教師先將精心選好的案例向學生展示,設定問題,讓學生思考,引出法律知識點。在教學過程中,依照案情繁簡,確定時間,讓學生閱讀案例,積極思索,形成自己的觀點。教師也可以分小組,以小組形式組織活動。分析討論。在課堂討論時,各小組派出代表,發表本小組對於案例的分析和處理意見,回答其他小組成員的詢問。允許不同觀點的學生辯駁,展開探討,在不同觀點的撞擊、不同角度的論證中,達到對知識的理解。在討論中,教師要統籌規劃,引導學生圍繞教學內容展開討論。教師在討論中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觀點,避免學生產生依賴情緒。如果學生分析有誤,教師也不必立即糾正,通過針對性地提問,引導討論繼續下去,讓學生作出判斷,得出結論。歸納總結。在學生進行了充分的發言、討論之後,教師要及時總結。總結要圍繞教學目的,根據案例涉及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規定,進行細緻分析。同時,對學生認識有偏差或遺漏的方面,教師要重點講解,解答疑問。力求用案例說明法理,用法理剖析案例,使法理與案例有機結合。總結不一定講出標準答案,有些案例沒有標準答案,關鍵是看討論思路是否對頭、分析方法是否恰當、解決問題的途徑是否正確。

  三、應注意的問題

  轉變教師角色。傳統教學方式基本以灌輸為主,教師在課堂上佔據主動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學中,有些教師也不乏“主動”現象,從介紹案例、分析到得出結論,全部由教師包攬,束縛了學生的思維。案例教學中真正的主體是學生,教師要想方設法調動學生參與,適時引導,使自己從“講授者”轉變為“傾聽者”、“引導者”。掌控課堂節奏。法律基礎課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課程,多是合班授課,學員眾多。在實施過程中,教師要善於掌握討論節奏,注重課堂的整體運作。如果對討論環節控制過緊,學生髮言不踴躍,做不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如果控制過鬆,又會出現討論聲不絕而話題卻遊離案例之外的現象。教師要根據課程進展,靈活處理課堂上出現的問題。出現“冷場”時,要及時“串場”;出現“頂牛”時,要引導同學辨析;出現偏題時,要及時拉回主題。做好準備工作。案例教學法是以學生為主的教學方法,對教師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學前,教師要大量收集資料,進行案例選擇和教學設計。認真備課,分析討論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好充分準備。在討論案例時,教師要做到思路清晰、思維縝密、分析有力、論證充分。案例教學法通過展現真實、典型的案例,讓學生充分參與,有利於提高教學質量,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作為教師,還應在教學過程中不斷總結,提高駕馭案例教學法的能力。

  參考文獻

  1、“基礎”課法律基礎部分教學面臨的矛盾與破解之道——北京大學的探索與經驗張會峰思想理論教育導刊2008-12-20

  2、“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問題式專題教學的思考臧巨集; 王立仁思想理論教育導刊201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