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明式傢俱的藝術美論文

  傢俱文明是中國悠久歷史,燦爛文化的一部分。它像一種人文美學,尤其是明代至清前期是中國傢俱藝術達到頂峰的時期。期間的傢俱形成了獨特的樣式,被譽為 明式傢俱 ,明式傢俱具有鮮明的民族精神和獨特的藝術風格,是世界藝術寶庫中的一朵奇葩。明式傢俱在宋式傢俱的基礎上,揚長避短,去粗取精發展而來。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淺談明式傢俱的藝術美全文如下:

  摘要:明式傢俱是我國古典傢俱的典範,它是傳統藝術與室內設計的精華,明式傢俱造型簡練、以線為主,結構嚴謹、作工精細,裝飾適度、繁簡相直,木材堅硬、紋理優美,實現了形式與功能的統一。

  關鍵詞:明式傢俱;藝術美;獨立性;簡潔

  ***一*** 研究背景及意義

  1、研究的背景

  我國傢俱藝術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3000多年前的商代,就已經出現了傢俱。至於傢俱的有關傳說,歷代史書記載頗多。傳說神農氏發明了席、床、菌褥,少昊發明了簀,堯開始製作毯,伊尹制承塵。我國古代人們的起居形式分為席地和垂足兩種,傢俱的發展又是根據人們的起居方式的變化而向前發展的,各類傢俱在其功能、形制、尺寸等方面都要適應起居形式的需要。我國傢俱的發展經歷了由低型傢俱向高型傢俱的演變。商周至案漢時期使用的是適應席地跪坐方式的低型傢俱。魏晉至唐五代時期,北方的高型坐具“胡床”傳到中原。宋以後,則是適應垂足坐的高型傢俱時期。經過宋元時期的普及和發展,到了明代中期,已取得很高的藝術成就,加上海外貿易和手工藝技術的提高,使傢俱藝術進入了成熟階段。形成了被譽為具有高度藝術成就的“明式傢俱”。在海外,人們把它比喻為“東方藝術的一顆明珠”。

  2、研究的意義

  明式傢俱的沉澱,已為一個時代的象徵物,一個物質的靈魂。它證明了設計反映著時代風尚的本質與精神,以及生存方式源頭既有的動力。是馬克思主義文藝觀中體現的文藝意識形態對社會存在的反映,也是明式傢俱反映了當時傢俱設計的輝煌乃至對現今的傢俱設計主義思潮有深遠影響力。

  明式傢俱位列世界三大傢俱之首,在奢侈品包括的各個領域內,確實存在傢俱的身影。根據十八世紀英國傢俱大師chipppendale在其《傢俱指南》中描述,以“式”相稱的傢俱型別僅有三類,即明式傢俱、哥特式傢俱、洛可可式。其中,中國的明式傢俱居首位。明式傢俱作為一個較為獨立且成熟的傢俱設計,體現了物質生產的發展同藝術生產的發展具有不平衡性。

  而現代的工業設計可以從明式傢俱中得到啟發。明式傢俱中的從紫檀木、酸枝木、杞梓木、花梨木,藝術風格上以古、雅、精、麗來概括。型別上有坐臥類、承具類、臥具類、架具類等,其中以圈椅、四出頭官帽椅較為突出。現代的叉骨椅就是從明式傢俱的研究中演變設計而來。

  明式傢俱造型上的特色是特別講究線條美。它不以繁縟的花飾取勝,而著重於傢俱外部輪廓的線條變化,因物而異,各呈其姿,給人以強烈的曲線美。如“S”形椅背,既符合人體的生理特點,又別具一格。它也是為了滿足主體特定的審美需求,也是對傢俱價值評判的認定。對明式傢俱的結構、裝飾、材質等的造型要素的分析研究,採用符號學語言表述形式,榫卯符號是構件符號相互結合的橋樑,它也是為明式傢俱造型簡潔、線條流暢提供了技術的保障,體現了在一定的經濟與技術基礎下,藝術形態的繁榮發展。

  所謂明式傢俱一般是指我國明代中期至清早期生產的,以紅木、鐵力木、楠木、樟木等優質硬木和柴木為主要用材的,具有特定的樣式和風格的傢俱。由於製作年代主要在明代,故稱明式傢俱。也是具有時代特徵的傢俱設計,是當時文藝設計與經濟生產的共同作用下的成果。明式傢俱是藝術美的集中體現,基本採用以線為主的造型,構成明式傢俱的各部件直曲結合、剛柔相濟,並有著相互呼應富有節奏的線條,以表現造型鮮明的形式感,給人以強烈的線條美。如明式傢俱四出頭官帽椅椅背上的橫木-搭腦,其線條的起伏變化豐富,或翹或垂,或仰或傾,或出或收,或曲或直,皆具神韻。明椅上的靠背板的曲線既符合人的生理特點又別具一格。至於明代傢俱的各種線腳,也是明代傢俱體現線條藝術之美的獨特表現手法。通過各種直線、曲線的不同組合,線與面交接所產生的凹凸效果。

  明式傢俱多采用榫卯結構,根據不同的部分設計不同的榫卯,使傢俱牢穩堅固,表現了傢俱製造的高超技藝。在傢俱結構上從順紋出榫、斜面接合、榫卯互吃、構件相錯四個方面論證了明式傢俱結構“順性而造”的科學性,從空隙預留、榫卯重複、大進小出、穿銷加固四個方面論述了明式傢俱結構合理性;在明式傢俱裝飾手法和裝飾題材的基礎上,注重明式傢俱裝飾藝術的“畫龍點睛”、“以素為美”、“重在功能”三個重要的應用法則;在製材、劃線、雕刻和裝配等方面也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還原設計的追本溯源,尊重構思的起源,從自然中取材,亦尊重其本身的意識形態,減少外物的改變,保持了傢俱原本木質的自然形態,靈動而優美。也符合當代人民的審美趨勢。《王世襄論明代傢俱十六品》中,第十三品<空靈>中以黃花梨靠背椅為題,是如此描述的:這是一具比燈籠椅稍寬,接近“一統碑”式的靠背椅。直搭腦,靠背板上開正圓、下開海棠式透光,沿透光邊起陽線。中部嵌鑲微微高起的長方形癭木片。椅盤以下采用“步步高”趕棖,只踏腳棖下施窄牙條。四面不用常見的券口牙子或羅鍋棖加矮老的造法,而只安八根有三道彎的角牙。正由於它比一般的燈掛椅寬,後腿和靠背板之間出現了較大的空間。透光的鎪挖,使後背更加舒朗。

  作為座具的椅子,為了予人穩定感,下半部總以重實一些為宜,否則會有頭重腳輕之感,一般不使用角牙正是為此。

  明式傢俱多以素面為主,外表不虛飾,常以很小的面積以精細雕鏤,點綴裝飾在適當的部位,與大塊面、大麴率的整體形成醒目節制得體的對比。優美生動的裝飾紋樣、適度簡潔的雕鏤和圓潤藏鋒的 刀法,再加上充分利用優質硬木木材的自然本色,並適當鑲嵌自然生動的大理石,與硬木優美自然的紋理相得益彰,使明代傢俱的裝飾具有一種天然之美、含蓄之韻。

  同時,明式傢俱遵循著一種“傢俱禮儀”,從明萬曆《南柯夢》插圖,研究表明:明朝時期所呈現出的是以宗教禮數為特徵的生活習俗,那時的文人具備一種良好的坐姿,寫字讀書也顯得更加精神並;這種風格又使得明清椅類傢俱在設計形式中更加挺直硬朗,連睏倦小息都是“伏案端莊”,當然這既有明式椅類傢俱的形制結構約束的結果,也是文人儒雅的體現。

  總之,明式傢俱在形態性符號、裝飾性符號、結構性符號和材料性符號皆具獨特的形式。其中形態性符號通常包括點式符號、線式符號、面式符號和體量式符號等。明式傢俱中的卡子花、牙頭、開光以及線的端部等體現的是點式符號特徵,這些符號主要是一些裝飾部件。線式符號既有結構部件也有裝飾部件,比如:搭腦、扶手、帳子、腿足、牙條、托子等。造型形態中體現的面式符號一般以方形、圓形為主,如椅面、桌面、床面、櫃面等,而“S”形、“C”形等曲面式符號主要用在椅類傢俱的背靠板處。體量式符號性質的形狀一般是由多個部件組合而成的,比如:由椅盤、束腰、牙條等部件組合而成的實體符號,由椅面、上腿足、扶手、靠背等或由椅盤、下腿足、帳子等圍合而成的虛體符號,實際上,就傢俱本身而言,其整體就是一個虛實共存的體量式符號。

  明式傢俱的結構基本具有自身的獨立性,對形體起著一定的支配作用,並且結構本身也是形體。榫卯符號是構件符號相互結合的橋樑,有透榫、半榫、悶榫、悶榫、鉤掛墊榫等。

  明式傢俱是我國古代傢俱的典範,其設計新穎、造型美觀、選材考究、製作精良,實現了形式與功能的統一,具有獨特的藝術美。同時其藝術美的形式其實是對當時物質精神文明的一種反映。因此現代設計應借鑑和吸收明式傢俱的精華,振興和發展現代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