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能夠共享的原因

  資訊,指音訊、訊息,是一個抽象概念,很難用統一的文字對其進行定義,這是由於其具體表現形式的多樣性造成的。資訊普遍存在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活動中,它的表現形式遠遠比物質和能量複雜。資訊是一個發展中的動態範疇,它隨人類社會的演變而相應的擴大或收縮,總的來看資訊所涵蓋的範圍是不斷擴大的,可以斷定隨人類社會的發展資訊範疇將進一步擴大。作為一個概念,資訊的定義呈現出多定義而又無定義的局面。一般來說,與資訊這一概念密切相關的詞語包括約束***constraint***、溝通***communication***、控制、資料、形式、指令、知識、含義、精神刺激、模式、感知以及表達。資訊是人們在適應外部世界並使這種適應反作用於外部世界過程中,同外部世界進行互相交換的內容和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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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資訊作為一種資源服務於大眾,在公共場所展示時,就成為共享資源,為大家分享。隨著電子技術的迅猛發展,人們除了依靠報刊雜誌、圖書等傳遞資訊以外,還可以藉助電話、電視、通訊衛星等新載體,高效率地傳輸資訊。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人類逐步進入了一個以網際網路為代表的嶄新世界。作為資訊高速公路的先導,網際網路將全球幾千萬臺各式各樣的電腦, 相互聯接在一起,使人們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資訊, 更加充分地共享資訊資源。 每個使用者既是資訊的提供者,又是資訊的消費者,他們可以迅速處理、傳遞資訊,又能最大限度地共享資訊。

  行動式電腦

  1987 年,英國人克里夫·辛克萊爾發明了一種手提式或稱行動式電腦,它的重量僅不到 1 千克,為電腦的輕便化開了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