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德國註冊公司

  在德國如何去註冊公司呢?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探討如何註冊德國公司。

  

  1公司名稱 所在地 業務年度

  通常來說,公司章程第一條需要寫明公司的名稱和註冊地址,並對公司採取的年制進行說明***如“公司採取公曆年制,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業務年”***

  2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章程必須闡明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範圍

  3註冊資本

  在公司章程中,不僅要寫明公司註冊資本的總額,還需註明註冊資本的支付方式。比如說,支付方式屬於貨幣出資還是實物出資——若屬於實物出資,那就還要寫清實物的作價金額、轉移方式和期限等內容。

  另外,各股東在註冊資本中的認繳份額也必須寫入公司章程。

  4關於增繳股款的規定

  如果公司股東們對於增繳股款有共同約定,也應寫入公司章程之中,如:只有在超過80%的股東同意下,公司才可增加註冊資本;如公司增加註冊資本,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單次不能超過他原本認繳的10%,累積不能超過100%等等。

  5公司管理構架

  通常說來,有限責任公司至少需要任命一個總經理。

  如果公司有多個總經理,那麼這裡還需闡述清楚總經理對公司代表權的規定***如,公司可由多位總經理中的任意兩名共同代表,還是公司由股東指派的一位特定總經理與一位法定商業代理人共同代表***。

  6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可以說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它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可以對公司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任命和解除總經理。

  因此,公司章程中必須對股東大會的召開有明確說明,如要寫明股東大會的召集方式、對各位股東的通知義務、股東大會的召開地點、在多少位股東到場的情況下股東大會才具有決議權、對會議記錄的規定等等

  7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章程中還需對股東大會決議達成的相關規定進行說明,如決議投票的通過標準***是按照投票數的簡單多數通過,還是需要按照資本的簡單多數通過***、對於重大決議的投票至少需要多少位股東在場、對於撤銷決議的條件和規定等等。

  8年度報表 盈利分配

  按照德國法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設定會計帳簿和編制年度財務報表。

  在每一營業年度結束的3到6個月之內***視各公司規定而定***,公司總經理有義務向股東大會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報表及公司盈虧現狀和發展報告。在股東大會上,公司股東將作出決定,對公司上年的盈虧進行分配處理——如贏利按照各股東所佔的股份比例進行分紅、年度虧損和前年度的贏利儲備相抵消等等。

  9股份轉讓

  通常,公司章程中還會對股東轉讓股份的情況做出相關規定:如有股東希望轉讓他全部或部分股份,需要獲得其他股東的同意;在他轉讓股份時,其他股東有優先認購權等等

  10股份轉讓

  公司章程中,還需對收回股東股份的情況做出說明。

  通常,股份收回分為協議收回和強制收回兩種情況——公司章程中要對強制收回股東股份的前提進行說明:如股份抵押、公司進入破產程式、股東辭職等等。

  此外,章程中還應對股份收回補償***Einziehungsvergütung***做出規定。

  11股東辭職或死亡

  公司章程中還應包含對股東辭職或死亡,股份應該如何處理的說明。如:若股東辭職,則公司將收回股份;股東死亡,則其法定繼承人繼承股東身份等等。

  12設立公司的費用

  通常,在章程的最後,需要規定公司承擔公司成立產生的費用***如公證費用、律師諮詢費、註冊手續費等等***上限。

  最後,公司章程需公司全體股東簽字或蓋章***自然人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再送公證處公證。

  在德國申請成立公司的注意事項

  德國公司註冊名稱存疑

  在德國註冊成立公司時,還要對公司的名稱進行調研,不能與別家公司有重名、類似和易於混淆之嫌,不能含有特別的政治、宗教或奇怪含義,一般法官對此要駁回詢問,這樣時費時費錢。特別的縮寫,最好事前說明含義。

  德國公司經營內容的許可、禁止和存疑問題

  德國公司公司的經營內容有幾十種經營領域需要特殊許可、或者根本禁止、或者審察極嚴的,如手藝作坊公司要職業證書Meisterpruefung,如金融產品的經紀和管理也需要特殊許可,甚至要職業保險,有的行業如軍工、製藥、醫療等,自然很難批准,飲食行業等要衛生許可等,有的許可可以事前花錢買到,有的必須有職業教育資格,有的可以在審批後補繳,所以在寫公司經營內容時要事前調研一番,不要被法官駁回。某些經營內容在某些地方城市受到特殊限制或鼓勵,那或許是那裡的強項或弱項,拾遺補闕才能正中下懷,容易被批准,如魯爾區等地方的環保技術受到鼓勵,法蘭克福地區的生物科技和通訊電子技術受到促進,在很多大中城市開中餐館已經不再稀奇,所以某些成立公司的人想要出奇制勝就要有新招奇招,而不能出平平之招。

  外國人居留條件和審批公司的關係

  德國有的州有明確規定,沒有長期居留的外國人不能申辦公司,因為德國聯邦法即有限公司法中沒有規定申辦公司者必須有居留這一款,但各州法不一樣,有的法官明知沒有這個法,卻引用判例或法學文章的註釋,幸好,在德國大多數州法沒有規定外國人不能辦公司,大多數法官都沒有根據居留條件來拒批註冊,所以成功率一般較高,因此,在申辦公司選址時,要事先調研,以免花錢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