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體系是什麼意思有什麼特徵

  法律體系是指由一國現行的全部法律規範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一個呈體系化的有機聯絡的統一整體。那麼你對法律體系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法律體系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法律體系的定義

  法律體系,法學中有時也稱為“法的體系”,是指由一國現行的全部法律規範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一個呈體系化的有機聯絡的統一整體。法律體系***Legal System***:通常是指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規範分類組合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絡的統一整體。簡單地說,法律體系就是部門法體系。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是根據一定標準、原則所制定的同類規範的總稱。

  法律體系的基本特徵

  主要特徵

  第一,法律體系是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構成的整體。

  第二,法律體系是一個由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呈體系化的有機整體。

  第三,法律體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門類齊全、結構嚴密、內在協調。

  第四,法律體系是客觀法則和主觀屬性的有機統一。

  另有法律體系的特徵

  1、法律體系是一國國內法構成的體系,包括被本國承認的國際法。

  2、它是現行法構成的體系

  3、構成法律體系的單位是法律部門,法律部門是由若干相關的法律規範構成的,因此法律規範是法律體系構成的最基本單位。

  4、法律體系不同於立法體系,立法體系構成單位是規範性檔案。

  法律制定的介紹

  首先,是由我國的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決定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中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既規定為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切重大問題都應當經過人民代表大會討論,並作出決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規定為國家的根本制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人民代表會議或人民代表大會“可以相應地制定各種制度和法律,而其他任何制度則必須經過人民代表會議或人民代表大會批准,或由它所授權的機關批准,才能生效。”現行憲法規定,國家立法權由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會行使。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涵看,只有全國人大及其會才能制定構成法律體系全部七個部門的法律。換言之,凡是應當由法調整的社會關係,全國人大及其會都有權制定法律。全國人大及其會在法律體系形成中起主導作用,全國人大及其會制定的法律是法律體系的主體,形成法律體系的關鍵,是全國人大及其會將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制定出來。在法律體系形成和完善過程中,全國人大及其會肩負著重要責任,立法工作任務仍然十分繁重。

  其次,是由我國統一的單一制的國家結構形式決定的。我國的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有56個民族。根據我國的歷史傳統和民族情況,為了維護我國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和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憲法的這些規定表明,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採取的是單一制。我國的這種國家結構形式要求國家的法制必須是統一的,而統一的法制必然要求法律體系是統一的、惟一的。這種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惟一性,是保證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