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畢業論文投稿

  美國文學體現出美國人獨特的哲學觀、價值觀。美國早期的移民多是從英國或者歐洲來到這片新大陸的,他們想擺脫歐洲舊的封建傳統,追求自由、民主。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美國文學的“美國夢”情結

  [摘 要]本文就“美國夢”產生的歷史背景和發展歷程及在不同歷史時期文學作品中所展現的“美國夢”進行初步探討,旨在從歷史與文學角度對“美國夢”的演變過程作一番追溯與總結。

  [關鍵詞]美國夢 美國文學 情結

  每個具有獨特文化傳統的國家和民族的文學都有自己的情結。對於美國文學來說,這個情結就是“美國夢”。本文就“美國夢”產生的歷史背景和發展歷程及在不同歷史時期文學作品中所展現的“美國夢”進行初步探討,旨在從歷史與文學角度對“美國夢”的演變過程作一番追溯與總結。

  一、金色“伊甸園”中玫瑰盛開

  “美國夢”是一個被眾多美國人普遍信仰的理想主義信念,是對機會均等、人人都有成功希望和創造奇蹟可能性的樂觀自信。它像是神聖的伊甸園中盛開的絢麗的玫瑰花,令人們無限嚮往。300多年前,一群飽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離開了世襲制度盛行的歐洲大陸,將自己放逐到了美利堅,想要在這塊美麗的“新大陸”上建立一個完美的“伊甸園”。18世紀末、19世紀初美國西部“淘金潮”的出現,也為“美國夢”抹上了濃厚的金黃色彩。人們越發相信:只要靠自己的努力奮鬥,人人都可以獲取成功。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著名的政治家、科學家、外交家和文學家----本傑明富蘭克林。他用自己的懷揣一元錢獨闖天下艱苦創業的成功經歷完美的闡釋了美國文學中“從破衣爛衫到腰纏萬貫”的“美國夢”的實現。富蘭克林在《自傳》中強調的自力更生、自我完善和自我實現的現代精神,構建了美國人自我奮鬥的傳統。這種精神恰好符合當時美洲新大陸的需要,它驅使一代又一代美國人,憑藉個人奮鬥的魔力去建立美洲土地上的“伊甸園”。19世紀中後期,以惠特曼為代表的浪漫主義文學,以粗獷的豪情和熱烈的夢想歌唱美國。其代表作《自我之歌》全篇歌頌的“自我”既是詩人又大於詩人,是具有美國民族特徵和民主理想的巨人形象。這些作品向世人宣告:只要勤奮、樂觀、有志向、有信心,任何人都可以在美國獲得成功。

  二、“鍍金”時代裡的玫瑰“褪色”

  內戰過後,進入20世紀的美國經歷了巨大的變化。壟斷資本主義經濟的快速發展,既加快了美國工業化和城市化程序,也給勞動人民帶來了無數痛苦。昔日西部的開拓精神已經一去不返,“美國夢”也漸漸褪去了它那泛著金光的外衣。美國著名幽默小說家馬克吐溫在其第一部長篇小說《鍍金時代》中就表達了對美國現實社會的不滿。小說描述了美國19世紀中期以後,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全國瀰漫著投機風氣和拜金主義,兩極分化日趨嚴重。早期移民重建“伊甸園”的夢想也逐漸在人們心中寂滅,人們期望的“黃金時代”化為泡影,出現的卻是令人失望的“鍍金時代”。西奧多德萊塞最早從社會批判角度表現“美國夢”的失落。他創作的《嘉莉妹妹》撕破了資本主義“溫文爾雅”的假面紗。嘉莉妹妹,一個來自社會底層的“追夢人”,相信依靠自己的誠實勞動能過上好日子,可她面臨的仍是貧困與失業。雖然後來成了一名演員,成為“由窮變富”的典型,但是優裕的物質生活並沒有給她帶來幸福,她依然感到孤寂和空虛。就這樣,無論是“鍍金時代”裡,“嘉莉妹妹”的“美國悲劇”,還是現實生活中切斯特·吉萊特的殘忍,傑克倫敦的自殺,都表明了 “美國夢”逐漸褪去了玫瑰色的光環,它所體現的發憤圖強和樂觀向上的精神也被過度的物質追求和享樂主義所侵蝕,漸漸走向虛無和破滅。

  三、廢墟中玫瑰凋零

  “美國夢”的幻滅作為一種時代精神和感受,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形成的。殘酷的戰爭和混亂的社會,使美國人民的價值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美國文學中第一次出現了以正面表現“美國夢”幻滅為題材的作品。海明威在《太陽照樣升起》中描寫了主人公傑克·巴恩斯懷著“崇高”的理想奔赴戰場。在戰場上他看見的是流血和死亡。戰後他內心痛苦,只能沉溺於玩樂之中,逃避現實,以此掩蓋內心的苦悶、迷惘和空虛,但終究不能醫治戰爭造成的心理創傷。“美國夢”的失落與幻滅使他們在生活中失去了理想和目標。如果說戰爭和理想的失

  落摧毀的是巴恩斯的精神世界,那麼,“美國夢”的幻滅帶給蓋茨比的則不僅是精神的失落,還有肉體的死亡。《了不起的蓋茨比》是被冠以“爵士時代”桂冠詩人的菲茨傑拉德的代表作。蓋茨比的故事飽含著至20世紀初的全部美國經歷。蓋茨比的死亡,是他一生虛幻美夢的破滅,同時也暗示了當時美國青年人盲目追求夢想的破滅。他的死暗示著建立在物質財富基礎上的“美國夢”的虛無,以及不可避免的幻滅。“美國夢”再也不能給人們帶來美好的憧憬和奮鬥力量,它的美麗光環早已消失殆盡了。

  四、結束語

  “美國夢”,作為美利堅民族的不解情結,一路伴隨美國和美國文學的不斷成長和發展。無論是美國在資本主義上升時期;還是在壟斷資本主義發展時期;乃至二戰前後,美國文學都一直鍥而不捨地忠實地反映著美國的社會現實和人民的精神狀態。時至今日,“美國夢”雖已破滅,但這種神話仍然會以不同的面貌在不同的歷史環境中得以重現。“美國夢”仍將繼續,“美國夢”的主題仍然存在。對一代代作家來說,仍任重道遠。對讀者來說,我們依舊通過不斷閱讀美國文學作品中所體現的“美國夢”,多方面地瞭解美國不同時期的社會現實和人民的精神狀態。

  參考文獻

  [1]常耀信,《美國文學簡史》***第3版***[M]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8

  [2]馮曉琴,解析美國文學中的美國夢[J]延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6***5***

  [3]王萍,美國夢釋疑 [J] 武漢理工大學學報2001***2***

  篇2

  淺論本土裔美國文學歷史敘事

  對本土裔美國文學發展的歷史敘述,隨著20世紀70、80年代“重構美國文學史”的學術走向而初顯端倪,目前已經有了比較豐富的成果。初期多以文學史著作的章節或部分的形式出現,如埃利奧特***Emory Elliott***的《哥倫比亞合眾國文學史》***1988***,開篇就是著名美國本土作家莫馬迪***N.Scott Momady***的《本土的聲音》,展現北美印第安各民族在歐洲人涉足北美大陸之前的悠久歷史和輝煌文化傳統,論述這一傳統在文學上的體現,以及它對後來及當今本土裔美國文學興盛的重要意義。這一時期的美國文學選集也開始收入以英語記錄或譯出的本土口頭文學文字,以及後來以英語撰寫的書面本土裔文學作品。如果把出現在這些選篇之前的“導言”拼在一起,大致也能成為一篇“本土裔美國文學發展簡述”或“概要”一類的文章。1990年,魯奧夫***A.L.B.Ruoff***出版了《美國印第安文學史》,這應該是以單本著述形式出現的第一部關於這一文學傳統的歷史敘述,該書也因此成為這一領域研究的經典文獻之一。2001年出版的《美國族裔文學的淵源》一書,將本土族裔文學列為當代美國四大族裔文學傳統之一,論述了從起源到20世紀90年代初期這一文學傳統的大致發展脈絡,著重介紹了當代幾位比較活躍的本土族裔作家及其作品。2004年出版的《牛津美國文學百科全書》第三卷中列出了專門的“本土裔美國文學”條目,篇幅長達9頁,從“口頭傳統”、“歐洲殖民與傳教時期”、“早期自決與主權”、“19世紀自傳和小說”、“本土作家的文化保護及教育”、以及20世紀早中晚期的本土裔文學等八個階段,較全面地敘述了本土裔美國文學的發展。

  但情況也不盡如此。1994年出版的八卷本《劍橋美國文學史》的第一卷“1590-1820”,不僅給人以美國文學始於1590左右的印象,“殖民文學”部分的第二節“本地居民”***Natural Inhabitants***中,主要談的也不是本土居民的文學傳統,而是歐洲殖民者在其殖民敘事中對本土居民的文化和歷史偏見等。雖然這樣的評論本身就是重構美國文學史努力的一部分,但把傳統本土裔文學的存在完全置於學術視野之外,也的確使本書與《哥倫比亞合眾國文學史》形成了鮮明的對照。2004年出版的《本土美國文學》,從書名看似乎應是魯奧夫之後的又一部通史性著作,但書中九個章節的標題。卻明白告訴讀者,這本書實際上更接近於“入門”和“研究指南”,而不是一部以14年前的著述為起點的、學術上更進一步和更深一步的歷史著述,即使就指南功能而言,它與一年後出版的《劍橋本土裔美國文學指南》相比,在學術深度上恐怕也還稍遜一籌。

  國內學術界的本土裔美國文學研究近年來也開始出現成果,除了對當代本土作家作品的介紹評論外,一些學者也對本土裔美國文學的歷史發展或演變進行了自己的思考,其中,王晨的《文化重建中的優勢奇葩:美國印第安文學》、胡鐵生和孫萍的《論美國印第安文學演變歷程中的內外因素》、鄒惠玲和郭繼德的《後殖民理論視角下的美國印第安英語文學研究》、以及鄒惠玲和丁文莉的《同化·迴歸·雜糅:美國印第安英語小說發展週期述評》,有的嘗試對本土裔美國文學發展的某個特定階段或某種特定文學型別進行歷史敘事,有的提出了這一文學傳統“興盛一衰落一復興”的歷史軌跡,但仍然少見如“非裔美國文學史”、“華裔美國文學史”這樣鮮明而確定的術語,給這一獨特的美國族裔文學傳統也冠上“本土裔美國文學史”的名稱。

  這樣的情形實際上反映了一個學術困境,或一種尷尬:在對美國文學發展進行總體歷史敘述時,在試圖將本土裔文學傳統、特別是綿延數千年的口頭文學傳統納入美國文學總體時,學者們會遭遇一系列問題。其中最主要的是:這一文學傳統早期的口頭文學性質、用英語記錄整理下來的文學資料本身的“真實度”、這一傳統與歐美“主流”文學體裁之間的不匹配、這一傳統本身發展的不均衡特點、它與“主流社會”、“主流文學”及其他族裔文學之間的關係等。提出這些問題,思考應對的策略,這本身就是很有學術意義的事情,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們反思,迄今為止我們不加質疑就接受下來的關於“文學”和“歷史”的觀念,是不是到了應該而且可以稍做修正或修補的時候了。

  敘述本土裔美國文學發展,首先必須意識到,那是一個在幾千年發展歷史中曾一直以口頭文學形式產出和傳承的傳統,它與書面文學有著本質的差別。從根本上說,口頭文學是一種“活的文學”,是“有生命的文學”,是“動態地”發展著的文學。一段口頭文學作品,不僅誕生於口頭吟誦講唱,其情節內容、語言表述、甚至伴隨的音樂表演,都隨著吟誦講唱而發展變化,在一次次即興重複中,在一代代交口相傳時,被加進了一些內容,也可能被有意略掉了一些內容。換言之,口頭文學是流動的文學,是一種“***口頭***語言藝術”***verbal art***,它在幾乎永不停歇的發展中不斷自我充實、改變,而要真正體驗或欣賞這

  樣的文學,需要親歷實際語境***場景***。時間變了,場景變了,機緣變了,“作者”***吟誦或講唱人***甚至觀眾***受眾、文學服務的物件***變了,那一段文學作品從內容到形式都可能隨之改變。即使現在我們可以藉助錄音錄影裝置,將這樣的文學活動記錄下來並整理成文字,其書面和影像資料也只能反映該文學“作品”某一特定的、雖然多少具有一些代表性的表現,並不能完整體現該“作品”的真實生命。

  事實上,揭示口頭文學的流動性及其相對的不可複製性,不是要使我們的認識停留在轉化為書面形式***甚至音像形式***的口頭文學的特殊的不確定性上,並不是要讓我們因無法完全真實再現本土口頭文學而感到絕望,從而放棄任何對其做出歷史敘述的努力,而是要我們正視這樣的文字對文學研究傳統觀念提出的挑戰,如“文字”、“文學”、“文學的功能”,等等。換句話說,是試圖將有別於現有的文學史及文學敘事框架的傳統和現象經削足適履處理之後硬塞進來呢,還是修改現成的敘事框架,使它能夠容納新的、不同的傳統,取捨之間就具有了特殊且重要的文學史意義。

  除了口頭文學的形式之外,書面化的美國傳統本土裔文學還提出了另一個問題:即它們從本質上說是“翻譯文學”,其“可靠性”甚至還低於通常意義上的翻譯文學,因為後者有“原本”為據,可比可查,而我們通過英語讀到的傳統本土裔文學,其來源基本有兩種:歐美人用英語記錄並翻譯成英語的書面文字,和當代本土作家直接用英語轉述的傳統文學,它們都沒有也不可能以書面文字為基礎。

  前者中有相當部分是19世紀前後傳教士、人類學家等直接或間接根據自己與本土居民的交流而記錄整理的成果,其著眼點主要在語言學研究上,並未從“文學作品”的角度來考慮。即使在作為文學而被記錄並“翻譯”成英語的作品中,也存在著因語言、文化、歷史的差異而產生的不準確的理解甚至誤譯,同時也不能排除錄譯者為英語讀者考慮而在詞彙、意象、內容、形式等方面所做的修改。這一現象同樣對文學研究和文學史敘述提出了問題:我們所熟悉的“批評工具”和“批評視角”,我們常用的那一套批評語彙和術語,是不是可以順手拿來不加改變就用在本土裔美國文學、特別是傳統文學的研究和敘述上?

  值得慶幸的是,自19世紀末以來,一些以英語為創作語言的本土作家。因不滿由“別人”來展示自己族裔的文學傳統,擔心歐美文學傳統通過翻譯對本土族裔文學的“侵蝕”,便自己用英語來重述族裔文化和文學。他們的作品雖仍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傳統***口頭***文學,依然有“翻譯文學”的影子存在,但由於敘述者的族裔身份及其與各自族裔的文化、思想、情感和歷史的淵源關係,使得這樣的文字在作為研究和敘事物件時,其可靠性和可信度顯然要勝出一籌。

  本土裔美國文學發展向我們提出的第三個問題,就是文學樣式及其歷史特徵。在敘述歐美文學史時常用的“詩歌”、“小說”、“戲劇”、“散文”等主要類別,以及在研究這些文學現象時所用的方法和視角,一整套批評術語,乃至文學價值的判斷標準,在敘述和研究本土裔文學傳統及作品時往往給人以枘圓鑿方的感覺。用書面英語固定下來的傳統本土裔文學,若從文體來說,主要就是詩體和散文兩種,而這樣的分類實際上抹殺了傳統文學及其豐富的藝術和實用意義,抹殺了應用於不同場合的“詩行”之間具有文化意義的差別,如典儀詩歌與一般曲詞、部落文化英雄傳說與創世傳說,等等。

  我們所熟悉的術語,如“意象”、“含混”、“反諷”、“張力”、“衝突”、“高潮”、“主題”、“人物刻畫”、“情節結構”等等,也無法完全用於分析本土裔文學作品,特別是傳統的本土裔文學作品,無論是以詩行形式表現的,還是以散文形式表現的,如“惡作劇者傳奇”***the trickster tales***一類的作品。另一方面,本土裔美國文學傳統中又有著十分豐富多彩的自傳、部落歷史與文化敘事,以及各種形式的演說和論辯。這些型別的文學作品通常是不會成為文學史敘事的主要內容的,但如果在對本土裔美國文學進行歷史敘事時,我們也因這些文學形式不甚符合傳統的主要文學型別觀念而簡約待之,那就會在歷史敘事中產生很大的缺失,而且缺失的不僅是有名或無名的創作者,也不僅是有標題或無明顯標題的各類散文,更是那些作品所體現的極富美國本土族裔特色的語彙、意像、語言策略、雄辯技巧,以及隱藏在文字背後的深厚文化和思想品質。

  縱觀本土裔美國文學的發展,我們可以看到明顯的不平衡現象,似乎可以粗略地描述如下:它以有兩三千年歷史的瑰麗豐富的口頭文學為起源,後因歐洲移民的到達和殖民敘事的興起而淡出人們的視線,即使從18世紀下半葉起,陸續有藉助英語而書面化了的文學現象出現,在隨後的近兩個世紀的時間裡,這一文學傳統實際上仍然處在十分“邊緣”的地位。此後,隨著大規模的西部開發及“驅除印第安人法”的實施,導致文學創作主體實際上被驅趕到了地理意義上的邊緣,從而使本來就處於文化和社會邊緣地位的本土裔文學,其生產地也被徹底邊緣化了,這樣的邊緣地位一直延續到20世紀60年代末的“印第安文藝復興”。只要對羅默爾***Kenneth M.Roemer***《文學、歷史與文化時間表》一文中的時間表稍做處理,就能對此有更為直觀的認識。如果我們把文學事件與歷史一文化事件分置兩列,就會立刻發現,文學事件大段缺失,特別是在1774-1824、1855-1890、1946-1964這幾個歷史階段,幾乎形成空白,不能不使人感到震驚。雖然我們可以經過不懈努力,不斷髮掘出一些文學作品來稍稍填補空缺,但這依然無補於本土裔文學發展在這一時段的總體特徵:一條時干時流的溪水,一個被擠到了邊緣的傳統。

  羅默爾的時間表把本土裔美國文學的開端定在1772年,就是習慣上認定的本土美國人第一篇英語創作發表的年份。如果據此就將本土裔美國文學發展描述為一段“從邊緣到經典”的過程,實際上便陷進了傳統的美國文學史敘事框架,它將美國文學的實際歷史開端定在了1607年,即英國及歐洲其他國家的移民正式以定居為目的踏上北美大陸的那一年。儘管此前的文學或其他作品也常在“關於北美的敘事”名下收於

  文學選集之中,但20世紀80年代之前的美國文學史著述,一般都將史密斯***John Smith***的《關於弗吉尼亞的真實敘述》***1608***列為美國文學第一書。這樣的敘事不僅具有醒目的歐洲中心偏見,也在有意無意問抹殺了本土美國文學傳統的輝煌開端,從而掩蓋了它與其他族裔文學的歷史發展之間的一個重要區別:如果說其他族裔文學***如非裔文學、華裔文學***傳統的發展的確是起於“邊緣”、走向“經典”的話,本土裔文學之“起”實際上超越了“邊緣”和“經典”之別,甚至也無法用“歷史發展”這樣的術語來討論,但它豐富瑰麗的文學價值依然可獨領世界文學經典的一處風騷。

  釐清本土裔文學與美國“主流文學”的關係,也是對其進行歷史敘事時無法迴避的一個挑戰。從以《哥倫比亞合眾國文學史》為代表的一些美國文學史著述來看,敘述者十分希望、也一直在嘗試將本土裔文學、特別是傳統的本土裔文學納入美國文學總體,這從《本土的聲音》成為《哥倫比亞合眾國文學史》開篇第一章便可見一斑,莫馬迪在該章中不無自豪地寫道:“它們***按指美國猶他州二十餘處古印第安人巖畫遺址***有兩千年的歷史,它們和其他東西一樣,標示著美國文學的起源。”作為本土美國文學復興的旗手和主要作家、理論家、教育家,莫馬迪當然有理由這樣認為,而這樣做的意義,至少可以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使一度“失語”的本土裔文學傳統再次走上前臺,二是有可能使美國文學的歷史向過去延伸至少兩千餘年,在一定程度上縮短與世界其他主要文學傳統之間在歷史年限上的差距。

  但有意思的是,迄今為止,美國還沒有一部文學史對這樣的“歷史發展”做出明確的敘述。無論是《哥倫比亞合眾國文學史》,還是以《諾頓美國文學選集》為代表的選讀中的歷史敘事,所做的無非是“呈現”,即把本土裔文學傳統和成就呈現在讀者和研究者面前,至於這一傳統何以能成為“美國文學”的起源,它與美國主流文學之間是否有、有怎樣的傳承和互動關係等,這些問題似乎都被拋給了讀者,似乎都成了學者們刻意躲避的問題,而這樣的學術“失語”,恐怕不能簡單地以“巨集大敘事不再重要、也不再可行”之類的話一辯了之。

  事實上,要進行歷史敘事,就躲不開所謂的“巨集大敘事”,不同的只是敘事的規模、角度、方法和觀點,特別是要擯除只有一種巨集大敘事的片面觀點。如果把巨集大敘事當作一個複數概念來理解,如果意識到對同一現象可以有多種互補甚至衝突的巨集大敘事,那問題就要簡單得多。反之,若真的把反巨集大敘事推到極端,剩下的就是一堆相互之間沒有任何關聯的事實碎片,甚至這些碎片事實的真實度都可以被懷疑,“歷史”或“文學史”一詞本身是否還有意義就成了問題。其實,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敘事是否巨集大,或巨集大敘事是否重要,而在於這樣的敘事是否可行,是否能幫助我們尋找到合適的框架或模式,使歷史敘事體現新事實、新內容、新觀點,這一點,對本土裔美國文學發展的歷史敘事尤其具有特殊意義。如果能找到一種方法或視角,將北美本土傳統文學的起源發展與“主流美國文學”的起源發展放在一個框架中加以敘述和討論,那對文學史研究和書寫本身也是一個有意義的嘗試。

  作為一種特殊的當代美國族裔文學,本土裔文學在經歷了20世紀60年代末的“印第安文藝復興”後出現了蓬勃的發展。不僅作家與作品大量湧現,文學型別也逐漸豐富,當代本土裔文學不僅在傳統“強項”詩歌、小說等領域不斷推出優秀作品,而且在此前較少涉及的戲劇等領域,也開始有成果顯現,其中的代表人物和作品有吉奧噶瑪***Hanay GEiogamah***的《印第安身體》***1972***、《霧號》***1973***,維茲諾***Gerald Vizenor***的《艾施與叢林鴨》***1994***,格蘭西***Diane Glaney***的《說真話的人》***1993***和豪***LeAnne Howe***的《印第安廣播日》***1993***等,特別是當代著名的本土族裔戲劇演員、作家、教師兼導演小黃袍***William Yellow Robe,Jr.***,迄今已演出、創作並執導四十餘部戲劇,為當代本土戲劇的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這一切,雖尚不能表明本土裔文學已經完全“走向經典”,至少也說明,這一族裔文學在“走進主流”的路上,已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即便如此,在描述本土裔文學與“主流文學”、甚至與美國其他族裔文學之間的關係時,恐怕還是用“和而不同”一詞比較貼切。

  這樣的特殊性不僅體現在當代本土裔文學敘事的內容、形式、策略等方面,更體現在作品敘事所體現的本土文化、生活與當代美國主流社會文化、生活的關係上。同樣描寫當代美國,本土作家筆下的故事、人物和場景,往往迥異於主流作家的作品;同樣描寫族裔人在美國的境遇,特別是族裔人與白人社會和文化之間的差異、矛盾和衝突,本土作家的作品與非裔、亞裔***特別是華裔***、西裔等作家的作品之間,在敘事題材、主題思想、人物刻畫、情節結構等方面,也都有著明顯的差別。如何解讀這樣的作品,如何闡釋這些作品超越了單純的地理歸屬、在深層次上具有的“美國性”,這也是敘述本土裔美國 文學的挑戰之一。

  綜上所述,本土裔美國文學 發展的歷史敘事是一個充滿挑戰的嘗試,挑戰不僅來自一個從內容到形式都與傳統學術視野有著明顯差異的文學作品本身,更來自這一傳統對文學史本身的概念、方法、敘事策略等提出的問題。正因為如此,嘗試對本土裔美國文學進行歷史敘事的意義就超出了提供又一部美國族裔文學史本身,它可能會在文學本體、文學史本體等方面提出更多、更深刻的問題,促使學術界進行思考並作出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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