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長的簡介

  執行長為一種高階職務名稱。那麼你對執行長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執行長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在經濟組織機構中,執行長***Chief Executive Officer,縮寫CEO***是在一個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員,又稱作行政總裁、總經理或最高執行長。

  在政治組織機構中,執行長為政府首腦,相當於部長會議主席、、首相、閣揆、行政院院長、政府主席等級別的行政事務最高負責高官。如阿富汗,擔任執行長職務的為阿卜杜拉·阿卜杜拉。

  經濟組織機構執行長職務

  角色

  執行長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就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權力。在比較小的企業中執行長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公司的總裁,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防止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所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衝突。

  制度

  企業CEO制度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現代企業制度的法人治理結構一般由股東大會、董事會、高層經理人員所組成的執行機構這樣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公司執行機構由高層執行官員組成。這些高層執行官員即高層經理人員受聘於董事會,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擁有對公司事務的管理權和代理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該執行機構的負責人就稱為CEO,也就是執行長。擔任企業CEO的,可以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

  職責

  CEO的主要職責是:

  ***1***任免經理人員。

  ***2***執行董事會的決議;

  ***3***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

  ***4***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

  CEO領導下的執行班子,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

  在國外,CEO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已建立並運轉成熟的基礎上出現的,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跨國公司全球業務的拓展,企業內部的資訊交流日漸繁忙。由於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資訊傳遞阻滯和溝通障礙,影響了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一些企業開始對傳統的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式的公司治理結構進行變革。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之一。它的出現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原有經營層手中。CEO不是總經理,也不是總裁,它的權力非常大,其中有40%~50%是董事長的權力。董事會成為小董事會,其主要職能是選擇、考評和制定以CEO為中心的管理層及其薪酬制度。CEO雖不是企業的出資人,但它對重大決策卻有拍板權。在國外,對CEO的約束主要不是董事會,而是企業中一個稱為戰略決策委員會的機構,這種戰略決策委員會才是支援或否定CEO經營決策的主要權力機構。在許多國家,組成戰略決策委員會的人員大部分不是企業中的人,更不是企業的出資人,而是社會上從事企業管理、經濟學、法學等方面專業的知名人士。所以說,是人力資本控制了企業,而不是出資人,出資人的利益僅僅表現在產權的利益回報上。

  CEO的設立,體現了以人為本和為人力資本合理定價的思想。我們通常所講的兩權分離理論為基礎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模式正在受到挑戰。越來越多的事實顯示,現代生產正在由圍繞機器轉向圍繞知識進行。人力資本由此取得了對貨幣資本的壓倒性地位。人們不難發現,年薪制、股票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激勵舉措只不過是市場為合理定價企業家人力資本而順理成章作出的制度安排。在成熟的市場環境下,企業家人力資本必然會找到自己的合理價位。人力資本作為一種制度安排進入企業之後,已經引發了企業產權制度的巨大變革。人力資本除了獲得工資之外,還應該獲得產權回報。企業由出資人完全擁有的現象正在逐漸改變。CEO的出現,也標誌著傳統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必須分立的理論也已經有了重要修正。

  面對經濟全球化及中國加入WTO,讓許多企業都懷著強烈的危機感,忙著策劃、調整,厲兵秣馬,以應對世界市場的挑戰。CEO正是在如此的背景下在我國出現的。也應看到,我國一些企業的CEO只是稱謂上作了更改,實際上還是董事會決策下的總經理日常負責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CEO。應該說,人力資本作為資本走上前臺是知識經濟時代的一個最為主要的表現形式。一個企業總經理的稱謂改稱CEO,不能僅僅只是稱謂上與國際慣例的接軌,讓企業在產權制度、治理結構以及企業文化等諸多方面與國際慣例接軌應為更重要。

  政治組織機構執行長職務

  在阿斯塔納會見阿富汗執行長阿卜杜拉。

  拉赫蒙8日在杜尚別與前來訪問並出席“生命之水”國際行動十年成果高級別國際會議的阿富汗執行長阿卜杜拉舉行會見。

  20日同阿富汗執行長阿卜杜拉互致賀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