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和省考的區別

         2016年多省公務員考試,各省都已陸續進入尾聲。對於全國範圍的考生來說,參加國考是一種必然的選擇,因為國考試題一般情況下都是引領省考的風向標,具有強烈的指示性,那麼,國考跟省考到底區別何在?

  國考和省考有哪些區別

  組織單位不同

  首先要明確“國考”、“省考”的基本概念。國、省考的概念差別,是由考試組織單位和考錄機關的層級、地域範圍決定的。國考,全稱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招錄公務員考試,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組織,為中央、國家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招錄公務員,面向全國舉行;省考,以各省為單位,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省公務員局組織的公務員招錄考試,為省、市、縣、鄉四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在本省範圍內舉行。

  考錄機關不同

  考錄機關即通過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單位,是公務員考試的需求方和新錄用公務員的接收方,各機關單位根據職能、編制、崗位、在崗人員數量變化,每年或每半年一次向同級公務員考試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及由其管理的公務員局***提出招錄計劃,經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後由主管部門制定方案、組織實施考試。

  按考錄機關層級和隸屬關係,公務員考錄職位分為中央和地方兩大序列,中央序列職位的考試即通稱的“國考”,地方序列職位的考試即通稱的“省考”。按機構性質和職能,中央和地方兩大公務員考錄序列又分為多個類別和系統:

  國考即中央公務員考錄序列,分為中央黨群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國務院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四個系統。

  其中,中央黨群機關的“中央”是指機構級別,是黨和國家最高級別、最核心層次的領導機關,“黨群”是指執政黨***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門***、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共青團中央、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國家立法機關***全國人大會工作部門***、參政機關***全國政協會工作部門***、司法機關***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通稱“兩高”***;

  中央國家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指政府系統具有行政職能的部門,“國家行政機關”表明了行政部門的法定地位和行政級別,專指中央政府即國務院內設機構***如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組成部門***如外交部、發改委***、直屬機構***如海關總署、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如國土資源部管理的國家海洋局、人社部管理的國家公務員局***。中央部委、各大部委,視使用的具體場合,有時泛指黨中央、國務院兩大系統的各個部委,有時專指黨中央或國務院某一個系統所屬的部委。

  中央國家行政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主要指國務院系統各部門直屬或派出的工作機構,如審計署派駐各地的審計特派員辦事處、工信部各省通訊管理局、民航各區域管理局、各地區海關。由國務院部委、國家局直接管理的各類機構,在管理關係上又稱為國務院系統垂直管理部門,其人事、經費、業務不受地方黨委和政府的干預。

  國務院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是指由國務院或國務院系統部委管理、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具有公務員編制,如統計局各地調查隊、各地氣象局、地震局、海監總***支***隊。同以上三類機構相比,此類單位僅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界定以示區別,其地位、職權和人員待遇並無不同,且機構性質與工作人員身份可能隨形勢變化、機構改革而轉換,行政性強、執法職能需要強化的單位有成為國務院系統直屬和派出機構的可能。

  省考即各省公務員考錄序列,機構和職位分類實際與中央四大系統有對應關係,也分為黨群機關、行政機關、行政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四個系統;在層級上,按照我國行政區域劃分,各機構及其考錄職位分為省、市、縣、鄉四個層級。其中,部分省級行政機關直屬和派出機構,即省政府各部門***廳局***直接管理、派駐各市以下地區履行職能的機構,如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地稅局,在管理關係上又稱為省政府系統垂直管理部門,其人事、經費、業務活動接受省直主管部門和市地級以下黨委、政府的雙重管理。中公專家建議考生在選擇職位時,對符合自身學歷條件和專業、經驗、興趣的“參公”單位可放心選擇、大膽報考,不放過人崗相契的最佳機會。

  招考物件範圍不同

  公務員招錄考試的招考物件為符合基本法定條件和各職位特定條件的我國公民,但國考和省考的具體招考物件並不相同。其中,國考招考具有地域的全國性、範圍的廣泛性和條件的開放性,全國各省區居民均可報考,無戶籍限制;省考的招考範圍則沒有那麼五湖四海,部分省區、部分職位有戶籍限制,中公專家建議考生在報考時要仔細核對每個省考職位的戶籍條件。

  報考者經過履行考錄程式、各項審查考察合格後,進入招錄單位工作,即具有公務員身份,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間同樣享有公務員的各項權利。公務員是由《公務員法》界定的概念,其三個界定要素為: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中央機關和地方各級機關符合上述三個要素的工作人員統稱公務員,口頭上沿用《公務員法》頒佈之前的習慣,有稱為“國家公務員”的,是指為黨和國家工作的人員,並非特指中央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考試科目相同但細節有所不同

  1、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部分。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行測為統一一套試題,而申論分為省級以上和副省及以下兩類試卷,部分職位加試專業科目。***例如: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以及外交部等需要加試***。省考和國考類似,但有些省份會根據自己的本省的情況略有改變。如江蘇省考會將公共基礎從行測中分離出來,單獨列為一門公共基礎考試,即江蘇省考考行測、申論和公共基礎三門,上海等地的部分職位考試還需加試農村基礎知識和社群基礎知識等;再如山東省考行測也是考同一套試卷,但申論根據考察物件不同分為ABC三類。

  2、面試:國考和省考基本採用結構化面試,部分省份和國考職位採用無領導形式。

  3、公共科目命題區別

  1***題型基本相同。一般都會有這樣的說法,叫做國考是省考的風向標。大部分省市命題及考試大綱均採用國考的形式。

  2***命題模式不同。國考一般有自己的命題組,由命題專家統一命題;省考試題分為獨立命題和統一命題,獨立命題的省份有自己的命題程式,統一時間考試的省份則有國家命題組和各省命題組的共同參與。

  3***題量不同。國考行測近兩年都是135道題,答題時間為120分鐘,省考會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考試為90分鐘100題,有些地方與國考一致。申論考試一般材料數量各不相同,多數省份維持在一個穩定的變化區間,如江蘇、陝西、多省省考歷年均比較穩定,江蘇在7-10則,陝西在6-11則,多省省考亦在6-11則的變化區間,而個別省份如北京、深圳等材料則數變化幅度較大,如北京在5-16則,深圳在2-16則。申論測查方向基本參照國考,作文分值有些省份不同於國考,國考作文分值一般是35到40分,例如安徽省考作文是50分。具體情況考生還是要關注報考地的考試大綱。

  考試時間不同

  國考報名時間固定在每年10月中下旬,考試時間則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星期日或12月的第一個星期日。

  省考考試時間差異較大,部分省份省考集中在每年的3至5月份、9月份***4月份、9月份會各有一次多省份同天考試***,部分省份如河南省考會在下半年舉行,但時間比較分散,少數省份例如:四川、重慶一年內還有春、秋季兩次考試。也有一些省***市、區***不是每年舉行公務員考試,比如內蒙古2013年就沒有舉行公務員考試。除了省考,一些地市還會單獨舉行公務員考試,例如深圳、廣州就同廣東省考分開。

  考題難度有差別

  命題的難易程度不一樣,國考相對省考難度更大一些。對於考生的答題要求也會更高一些。

  錄用待遇有差距

  中央和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按照同一法律、同一制度管理,錄用後受到同一薪酬體系的規範,但具體工資標準並未完全統一,晉升空間和成長鍛鍊的機會也存在差異。

  從工資待遇上看,各行業系統之間、各層級之間視掌握財力資源多少、財經紀律約束力強弱的不同,呈現出顯著的地域差距、行業差距和層級差距。東部沿海和一線城市的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高於中西部地區,財稅、金融、證券監管部門的工資福利水平高於其他部門,基層財經紀律執行寬鬆的地區機關獎金數額高於市地級以上機關。

  從晉升空間和崗位交流的機會上看,垂直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職位專業性強、內部管理較封閉,晉升渠道和交流平臺較單一,呈系統內迴圈的趨勢。如國家稅務局系統、海關、邊檢系統的人員大多隻能在本系統內晉升、異地調動,從江蘇國稅局調到大連國稅局,不能從大連國稅局調到大連市政府,跨部門、跨系統橫向調動、交流與升遷的機會少之又少;而各級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工作人員,其職位和工作內容具有公共性質,管理的開放性較強,人員流動性管理較寬鬆,在中央鼓勵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和後備人才跨地區、跨行業交流任職的政策導向下,普通行業系統的公務員有更多的橫向流動、調出原部門的機會。由於部門多、平臺廣,其縱向的晉升空間也遠大於單一系統的垂直管理部門公務員。

  中公教育專家認為,無論國考與省考差異幾許,對於考生而言,你要做的都是強化自己、增長經驗、提升實力,自身的條件過硬,在各類公務員職位之間才有更多的選擇餘地,這樣無論你參加哪一種考試,都能享受到成“公”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