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作弊通告

  作弊現象很普遍 ,不過普遍並不意味著理所當然 。作弊既是對自己的不尊重 ,也是對別人的不尊敬。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範文,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在2015年1月5日《概率論與數理統計A》重修考試過程中,某學院大四學生考試前建立了QQ群,謀劃群體作弊。該生先利用手機軟體拍攝考試試題並將照片傳送給考場外同學,考場外同學將做好的試題答案通過QQ群傳到考場內,其中群內一名學生在抄襲群內提供的答案過程中被監考老師發現,群內所有學生構成協同作弊事實。

  在20xx年1月7日《高等數學》的重修考試過程中,某學院大四學生通過微信群將試題傳至考場外,考場外同學將做好的答案傳回考場,微信圈內所有學生構成協同作弊事實。

  以上同學通過通訊工具進行群體舞弊,性質惡劣,無論是場外發送答案的,還是場內接收答案的,將均按《濟南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分,按照學校學位管理相關規定,所有涉事學生將無法獲得學士學位,特此通報。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牢固樹立誠信考試意識,不要心存僥倖心理,堅決杜絕作弊事件發生。

  學生工作部***處***

  教務處

  年1月7日

  範文二

  各班主任

  期末考試臨近,鑑於以往月考和期末等各種考試,學生作弊現象屢禁不止,經校領導同意。對期末考試作弊學生按大掛處理,大掛補考費為每科300元,補考不通過不予發放畢業證,大掛學生不允許提前畢業。

  特此通知

  大連中港通關職業技術學校

  教務處

  年6月15日

  範文三

  學校廣大師生:

  在本次高一年級期中考試中,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的生物學科,第十九考場,高一A6班趙浪、高一B3班陳光金違紀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被監考老師當場沒收,兩位同學已承認違紀行為;同考場,高一A8班楊明惠在考試期間,夾帶其他生物試卷進行作弊,該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給予趙浪、陳光金兩位同學違紀通報批評處分;給予楊明惠同學通報批評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的語文學科,第七考場,高一A10班楊光香違紀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並利用手機傳抄答案,被監考老師當場沒收;第二十考場高一B4班邱遊凱酈在考試期間,翻書及夾帶進行作弊,兩位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給予楊光香、邱遊凱酈兩位同學通報批評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為嚴肅考風考紀,端正學風考風,希望各位老師在考試中要嚴格執行《考場規則》,學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發現違紀現象將從嚴處理。

  特此通報

  教務處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