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要是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補辦?據說補辦出生證明很麻煩,那麼,?下面隨小編來看看補辦出生證的程式吧。

  無出生證明怎麼辦

  出生醫學證明1996年之後才正規的由衛生部印製且法律上承認。那麼,1996年以前出生的孩子,如果想出國留學、遷戶口等需要用到出生證時,該怎麼辦呢?

  鄭主任介紹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就得走公證程式。到市公證處或者區公證處,按照公證處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進行出生公證。

  出生證明補辦程式

  鄭主任說,補辦出生證明,需提出書面申請,寫明孩子出生資訊、父母資訊、丟失原因等。提交原簽發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和“出生醫學證明”存根影印件並加蓋公章,持父母身份證、戶籍登記機關的戶籍證明、現住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登報宣告原件補辦。

  申領人必須為孩子的母親,若母親不能到場,需持有母親出具的委託書。

  薩區、讓區、龍鳳區、紅崗區在市衛生局婦幼科補辦,大同區在區婦幼保健站辦理,四縣在當地婦幼保健院辦理。申請人最好提前打電話聯絡,確定需要的材料是否齊全。

  填表及辦理出生證明的注意事項

  1、填表要求嬰兒的姓名一欄可空,但是其餘的填表項需要如實的填寫下去不可以留空。嬰兒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證、住院時的病歷上的名字要一致。嬰兒父母的職業和單位一欄可以簡寫或留空。嬰兒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地址要寫準確。嬰兒戶口是隨父親的。

  2、記得在您的寶寶出生以後15天左右需要務必辦理好出生的證明,實現要請提前確定寶寶的姓名。

  3、出生證明補辦時需要寶寶父母的身份證件原件,還有戶口簿的原件或者影印件也可以、證件還有生育證、結婚證這些。記得還要帶上出院通知單!

  4、如果證件不齊全國家法定是不能給你辦理出生證明或者補辦出生證明的。

  5、補辦出生證明是要求寶寶父母辦理。帶好證件,準備的證件要齊全!如果實在父母不能辦理的需要寫委託書,委託書還要經過有關部門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