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新員工辦理社保

  五險是很多公司為了保障員工權益的異響措施,不過新員工要怎麼辦理社保呢。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廣州

  地稅登記部門辦理社保繳費登記—→銀行簽訂《委託銀行代劃繳稅費協議書》—→所屬區主管地稅部門核定社保費險種—→勞動就業管理中心為員工備案—→通過省網系統為員工進行增減員—→網上申報劃扣社保費—→社保部門領取社保登記證。

  提交以下資料:

  1.《繳費單位應繳險種登記表》一式二份;

  2.《委託銀行代劃繳稅、費協議書》原件一式二份。

  繳費單位為職工辦理參保增減員手續前,須先按規定到勞動部門***就業中心***辦理用工備案,繳費單位自行儲存經勞動部門蓋章的《廣州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增減員表》以備核查***本市城鎮戶籍員工只需辦理增員備案***,再到地稅部門辦理增減員登記。勞動用工備案屬社保部門管理,有關辦理的流程,請您向社保部門諮詢瞭解,電話為***020***12333。

  在新入職單位辦理增員前,先要確認原來的舊任職單位已經幫此人辦理了減員手續或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已辦理停保手續。繳費單位需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應起薪當月辦理增員***勞動合同簽訂月份***。當月應增員的,可在一個月內多次辦理,不受是否該繳費單位是否已申報當月社保費的限制。增員後可按規定申報繳納社保費。

  已開通網路申報社保費的繳費單位,辦理增減員業務可在網上辦稅大廳或主管稅局前臺辦理。如在網上進行增員成功的,則無須再前往辦稅廳重複辦理。增員後可在網上進行社保費的申報繳納。電子辦稅服務廳具體操作指引可參考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網站首頁“辦稅服務 > 資料下載 > 操作手冊 > 電子辦稅服務廳”的指引。

  新員工社保辦理時間須知

  關於為新員工辦理社保,2010年10月28日頒佈、2011年7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