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企業需要給員工購買社保,不過新企業怎麼給員工購買社保呢?需要準備什麼呢?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新企業為員工辦理社保的方法,希望對你有用。

  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式如下

  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

  1、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2、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

  3、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及原件***影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攜帶:

  1、公章;

  2、《職工申報表》;

  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影印件一張;

  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影印件***影印第一頁和本人頁***;

  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才能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向前補繳。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保卡的管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會保障卡***發行、應用和管理,維護持卡人的合法權益,提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障卡,是指面向社會公眾發行,主要應用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積體電路卡。

  社會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資訊記錄、資訊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

  第三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應用工作。省、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理本地區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應用工作,其所屬的資訊化綜合管理機構具體承擔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技術管理的有關事務。

  第四條 社會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國通用”的原則進行建設。各地發行社會保障卡必須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採用全國統一的標準規範,保證在全國範圍內使用。

  第二章

  發行管理

  第五條 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後,可發行社會保障卡。其他任何機構和組織均不得發行社會保障卡。

  第六條 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以下簡稱髮卡地區***應建立規範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流程,各項業務間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性,能夠保證社會保障卡的有效應用。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技術條件:

  ***一***建立為社會保障卡應用提供後臺支援的業務管理系統、資料庫和適於用卡方式的資訊網路;

  ***二***具備支援社會保障卡管理和應用的技術力量,包括人員、裝置等,能夠快速完成社會保障卡應用的系統佈局;

  ***三***制定規範可行的實施方案,包括應用設計方案、費用解決方案、資訊採集方案和具體發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學完善的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制度和明確的內部控制程式,並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社會保障卡的註冊審批程式:

  ***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稽核。

  ***二***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稽核。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稽核批准後,統一為被批准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分配社會保障卡發行機構標識號,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IC卡註冊中心備案。

  ***四***髮卡地區若變更社會保障卡卡面、卡內檔案結構等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審批。若變更供卡廠商和產品、擴大發卡人群、增加擬髮卡數量等,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三章

  製作管理

  第九條 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的卡面樣式,正面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字樣,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會保障號碼、持卡人照片、髮卡單位等資訊。

  第十條 社會保障卡卡內檔案結構劃分、控制金鑰載入、卡面印刷、個性化資訊寫入等製作工作,由省級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機構統一組織;省級不具備集中製作條件的,可交由髮卡地市或第三方機構承辦。

  第十一條 髮卡地區選定的承辦社會保障卡製作的第三方機構,應具備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的安全生產環境,在資料存放、傳輸、使用以及卡片運輸過程中具有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夠保證社會保障卡資料和金鑰的安全。

  第十二條 初次制卡、更換供卡廠商和產品等情況下,均須通過正式制卡環境先行製作測試卡,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標準符合性稽核、安全性稽核和跨地區通用性測試後,方可正式製作、發放。

  第十三條 髮卡地區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發放流程,便捷地將社會保障卡發放到持卡人手中。

  第四章

  應用管理

  第十四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積極推動社會保障卡在各業務領域的應用。對於暫不具備用卡條件的業務,須做好預留。對於需要藉助金融功能開展的業務,應通過在社會保障卡上搭載金融功能的方式實現。

  第十五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保障持卡人查詢、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的權利,採取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護持卡人的個人隱私,依法使用與社會保障卡有關的資訊,確保社會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條 經批准發行社會保障卡的省級、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制定明確的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程,並通過在服務場所明示、政府網站公示等方式向社會發布。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社會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會保障卡的發行物件、申領條件、申領手續;

  ***三***社會保障卡的使用範圍***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會保障卡損壞、遺失後的掛失、補發程式;

  ***五***髮卡機構、持卡人及其他有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和部署社會保障卡的跨地區應用,實行跨地區應用接入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對各地用卡環境的一致性和安全性檢查,檢查通過的予以接入。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障卡應主要用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領域。在保持主要功能不變、標準規範不變、金鑰體系不變、管理主體不變的前提下,經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可以搭載其他公共服務功能。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障卡因損壞、遺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應列入失效名單。失效名單實行分級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省級、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分別管理全國、全省、全市範圍內的社會保障卡失效名單,並提供查詢服務。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障卡採用金鑰安全技術,實行全國統一的金鑰管理體系。

  第二十一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生成和管理全國通讀通寫檔案的控制金鑰、及其他需要在全國範圍內使用的金鑰,並按照統一規則逐級分散給省、地市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形成子金鑰。

  省、地市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生成和管理僅限本地區使用的金鑰,以及本地區自行擴充檔案的讀寫金鑰;負責管理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逐級分散給其的子金鑰。

  第二十二條 用於社會保障卡金鑰管理和安全應用的加密機須具有國家密碼管理部門頒發的商用密碼產品型號證書,並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範要求。

  第二十三條 用於儲存金鑰的社會保障卡主控金鑰卡、金鑰母卡、傳輸金鑰卡、安全訪問控制模組***PSAM卡***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發放。

  第二十四條髮卡地區須建立嚴格的社會保障卡金鑰管理制度,嚴格規範金鑰及加密機、主控金鑰卡、金鑰母卡、傳輸金鑰卡等金鑰載體的保管、使用程式;在確需將金鑰載體移交給第三方使用時,須做好交接記錄,簽署保密協議,稽核其安全管理方案,並對第三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 髮卡地區須建立PSAM卡管理制度,詳細記錄其具體資訊和使用情況,建立收回、銷燬機制,並對其實際使用時的物理形式、外界條件、使用方式等進行明確規定,保證用卡環境安全。

  第二十六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建立社會保障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妥善處理社會保障卡發放、使用、及金鑰管理中出現的安全問題。凡出現金鑰載體遺失等安全事故的地區,須立即報告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並查明原因,根據國家關於安全保密的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第六章

  產品管理

  第二十七條 社會保障卡晶片實行備案制度。髮卡地區擬選用的晶片,應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才能在社會保障卡中採用。

  第二十八條 髮卡地區擬選用的晶片,應從具備以下條件的晶片廠商所提供的產品中選擇:

  ***一***國家資訊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的積體電路設計企業;

  ***二***具有國家密碼管理部門頒發的商用密碼產品銷售許可證和商用密碼產品生產定點單位證書,至少有一款積體電路卡***IC卡***晶片產品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組織的通用準則評估保證級別4+***EAL4+***的資訊保安認證;

  ***三***企業管理規範,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並取得相應證書。

  第二十九條 社會保障卡的晶片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為硬掩膜工藝加工製造的智慧卡***CPU卡***晶片,儲存器應由隨機儲存器***RAM***、只讀儲存器***ROM***、電可擦可程式設計只讀儲存器***EEPROM***組成,不包含其他型別的儲存器;

  ***二***支援國家密碼管理部門認可的加密演算法,具有國家密碼管理部門頒發的商用密碼產品型號證書;

  ***三***提供晶片的廠商對該晶片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

  第三十條 髮卡地區應選擇具有自主開發能力的廠商提供的社會保障卡卡內作業系統***COS***和讀寫機具,其選定的上述產品均需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卡規範要求。

  第三十一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已投入使用的社會保障卡產品質量和標準符合性等進行檢查、監督。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障卡的發行費用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報批並收取。

  第三十三條 社會保障卡相關技術規範、辦事流程、制度要求、卡面樣式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本辦法另行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社保卡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積體電路***IC***卡。

  面向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個人***卡,面向用人單位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用人單位***卡。人社部表示將用5年左右時間,使社會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標準,社會保障號碼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採用公民身份號碼。

  截止2014年,全國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7.12億人,2015年社保卡髮卡數量要達8億張。從2015年起,社保卡將開放向其他公共服務領域的整合應用,逐步實現"一卡通"的功能。如把社保卡、就診卡和銀行卡三合一,實現就醫"一卡通"。

  截至2016年底,我國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9.72億人,2017年,社保卡還將基本實現全國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