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論文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有利於更好的滿足農村老年人口的養老需求,解決農村養老問題,促進農村的穩定與發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論文,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探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

  [摘要]隨著社會養老保險的全面覆蓋和參保人數的日益增長,社會養老保險檔案工作將越來越重要,原有的社會養老保險檔案已遠不能適應當今社會發展的要求。因此,提高對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的管理已勢在必行。本文主要針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進行了初步探索。

  [關鍵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

  【黑龍江史志2015.4總第341期】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新生事物,近年來,在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中,縣檔案局與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縣農村養老保險處高度重視、通力合作,切實抓好農村養老保險檔案的建檔、利用工作,從而有力地推動了農村養老保險事業地健康發展。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的特點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直接關係到農村的安定團結、人民的安居樂業、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關係到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體現。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工作,對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亦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的管理物件和服務物件具有社會性

  社會發展至今,養老保險涵蓋了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者,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越來越具有社會化性質,作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檔案工作,也就具有這種社會化的性質,其服務物件也具有社會性。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來源具有廣泛性,內容具有複雜性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物件和服務物件的社會性,決定了其檔案來源的廣泛性和內容的複雜性。在傳統的檔案管理中,檔案的收集、處理和提供往往由各企業單位的人事機構負責,檔案來源單一,內容也較簡單。隨著養老保險的社會化,檔案來源廣泛;又由於參保人員身份不同,複雜多樣,而社保檔案沒有統一的格式以及統一規範的記載內容,社保檔案內容比較雜亂。因此,規範社保檔案管理十分必要。

  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具有流動性

  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員的流動性相當大,調動、辭職、辭退、脫離原單位和沒有工作單位、自謀職業等。而流動人員一般沒有固定的單位、工作變動較大,其養老保險檔案流動也很大。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流動的數量還會逐步增多。因此,要十分注重流動社保檔案的收集和管理。

  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的對策

  一齊抓共管,健全網路

  針對農村養老保險檔案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長、操作規定要求高的特點,縣檔案局、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縣農村保險處、鄉鎮農保所“四個輪子”一齊轉,使農村養老保險檔案工作形成了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縣檔案局負責統籌規劃、監督指導;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協調,抓好檔案管理體系的建立;縣農保處則把檔案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成立綜合檔案室,解決好人、財、物問題,發揮中堅作用;農保所的專兼職檔案人員勤奮工作,認真完成保險業務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具體任務。這樣,建立健全了農村養老保險檔案的管理體制和網路,使農村養老保險檔案工作真正做到了行政上有領導、業務上有指導、檔案管理任務有人幹。

  二建章立制,依法治檔

  無規矩不成方圓,做好農村養老保險檔案必須有完善的制度作保證。在開展農村養老保險檔案工作中,我們按照《檔案法》的規定,建立起檔案工作約束機制。縣檔案局與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了《關於規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的通知》,從建立農村養老保險檔案的意義、機構人員到檔案的歸檔範圍、案卷質量、保管利用和制度建設等作了具體規定,使農村養老保險檔案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三精心指導,注重規範

  為確保農村養老保險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統一和案卷質量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奠定檔案工作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的良好基礎,必須使檔案工作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相同步,與高標準高起點的要求相適應。為此,縣檔案局派出業務指導人員,從檔案材料的收集、分類、組合、編目、案卷裝訂到檢索工具的編制,都精心指導,熱情示範。

  四綜合管理,開發利用

  集中統一管理是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實行檔案的綜合管理是這一原則的重要表現形式。為此,縣農保處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各種門類、各種載體的檔案作為一個有機整體來集中管理。目前,縣農保處檔案室已形成了以保險業務檔案為主體,包括文書檔案、會計檔案、科技檔案、電子檔案,音像檔案等多門類、多載體檔案集中統一管理的模式,成為保管和利用檔案的中心。為切實做好檔案的開發利用工作,縣農保處編制了案卷目錄、全引目錄、文號索引、專題目錄等檢索工具,編寫了機構沿革、大事記,基礎數字彙編、保險業務檔案彙編等資料,並將保險業務資料錄入計算機,實行微機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為農村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服務。

  三、結束語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直接關係到每位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因此,對於參保人員的檔案管理就必須嚴謹、認真、規範、科學。首先,要增強意識。一是要增強資訊意識,積極採用現代化手段開展檔案管理,提高檔案資訊的時效性和應用性。二是要增強現代化意識,努力掌握現代化裝置的應用技術。三是要增強法紀意識,嚴格按照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做好養老保險檔案的管理;其次,要建立和健全社保檔案管理的標準體系,科學地制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地各項標準;最後,要建立和健全社保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要建立社保檔案資訊來源源頭地規章制度,達到社保檔案從形成到最後銷燬等一系列工作都有章可循。

  參考文獻:

  [1]施穎;綦建紅.對我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的幾點認識.黑龍江檔案.2009.13-13.

  [2] 劉淑華;淺論我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完善[J].{H}蘭臺世界,2011,4.

  範文二: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策研究

  摘 要: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2/3以上,農村老年人口占全國老年人口的75%左右,解決好農民養老問題就等於解決了佔中國大部分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因此,建立和完善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保障

  中圖分類號:D5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18-0063-01

  1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現存的問題

  1.1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少法律保障

  根據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保障理論,社會養老保險應是國家的一項社會政策,它以國家的形式建立,並以行政手段推行,具有強制性。這說明在社會保障發展過程中,離開法律制度的支援是難以實現的。但是關於農村養老保險的法規卻很少,而這些法規都是原則性的,無具體實施細則,操作上具有很大隨意性。各地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在《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而成的,缺乏法律下效力,難以形成長久性的契約。法律制度的缺失引起了一系列的問題,如農民的投保積極性不高,保險資金來源不穩定等。

  1.2 保障水平偏低

  《基本方案》,規定:“交費實行低標準多檔次月交費標準設2元、4元、6元、8元……20元十個檔次”,但由於農村經濟水平較低和農民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部分地區農民投保時選擇了保費最低的2元投保檔次。按照民政部提供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領取計算表》,若每月交費2元,10年後每月可領取養老金4.7元,15年後每月可領取9.9元;如再考慮到利率下調通貨膨脹等因素,實際領取的標準還要更低顯然,這種保障水平是難以承擔起養老這一社會重任的。

  1.3 政府與集體補助缺失

  按照現行的規定:“資金籌集堅持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撫持的原則。在以個人交納為主的基礎上,集體可根據其經濟狀況予以適當補助 含國家讓利部分。集體補助主要從鄉、鎮企業利潤和集體積累中支付;國家政策扶持主要是通過對鄉鎮企業支付的集體補助予以稅前列支體現”。這一規定從制度上把沒有鄉鎮企業的農村地區排除在集體補助之外。並且鄉鎮企業是否盈利本身就是一個充滿著不確定性的問題,因而農民養老基金的集體補助也隨之變得不穩定。

  1.4 基金運營不合理,投資渠道短缺,基金監管缺失

  為保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基本方案》規定,“養老保險基金除需現支付部分外,原則上應及時存入銀行或轉為國家債券。基金用於地方建設時,原則上不由地方直接用於投資,而是先存入銀行,再以向銀行貸款的方式支出”。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於缺乏合適的投資渠道、投資人才、國債數量有限、難以購買,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基本上是採用存入銀行的形式實現其保值增值的。但是,由於國家巨集觀調控和國際金融環境的影響,利率的波動很大,很難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

  2 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2.1 立法的滯後,直接導致無法可依

  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只有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公佈實行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國家沒有根據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及時地對法律做出調整。農村社會保險各地規定不一,沒有法律約束力,基層無法操作,農民無法可依,參保積極性也就大打折扣。

  2.2 管理體制沒有理順

  農村社會保險工作有的仍然留在民政部門,有的已經劃歸勞動保障部門管理,造成工作脫節,管理混亂。手續繁瑣,領取不便。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一般都是斷斷續續的,繳費不定時也不定額,每到符合退休條件需要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時,要進城確認身份、年齡、繳費、時間等,農民費時費力費錢;而達到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後,還得進城領取養老金;參保人員意見很大,從而影響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

  2.3 社會結構障礙

  在中國特色的城鄉二元經濟體制影響下,逐步形成了特徵明顯的二元社會結構,這使社會保障體系也逐步趨於二元化。作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也無法逃脫被邊緣化的命運。這種體制使政府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的責任“虛化”和缺位,成為我國政府在構建中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一個重大缺陷。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水平低也順理成章了。

  3 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的措施

  3.1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參保意識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建立,意味著廣大農民必須從傳統的家庭養老保險意識向現代社會養老保險意識的根本轉變。但這種轉變必然會受到傳統思想、文化、心理以及價值取向的滯阻。因此紮實、細緻的做好宣傳普及工作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當務之急。相對於廣播、報刊和網路,電視的普及率是最廣的,可以利用電視為主要途徑,宣傳農村養老保險知識,宣傳的內容要儘可能詳細和通俗易懂。通過廣泛、深入地宣傳,讓農民充分認識到參加養老統籌不僅使自己老來生活有可靠的保障,而且有利於家庭和睦、幸福,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從而使農民在思想上接受,在行動上積極參與。

  3.2 立足我國國情,不斷推動制度創新

  我國東、中、西部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差距很大,在構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時,應根據地區性差異,建立適宜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市化程序中,大量的農民湧入城市,部分土地被徵集,把我國的農分為純農民、農民工和失地農民,由於收入來源不同,收入水平也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基金來源也各不相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應該對他們分類考慮;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我國要逐漸消除經濟二元化,建立全民一體化的養老保險體制,所以要考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以減少轉製成本。總之,制度應該不斷創新,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建立起多層次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3.3 加大政府的責任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構建和完善,必然離不開政府的支援和規範。就養老保險的性質看,它並非單純的公共物品。它是一種由政府提供給人們消費的物品,這種物品既具有私人物品的性質,又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因此,需要特別強調政府的責任和角色,尤其是政府的財政投入。相對於其他國家,我國的社會保障佔財政收入的比例一直遠遠低於其他國家,且這些投入主要集中的城鎮職工,農村居民則所得甚少。因此,構建和完善我國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必須加大政府的責任,這其中不僅應包括中央政府,還應包括地方政府的職責。

  4 總結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和完善,直接關係到廣大農民權利的實現;體現社會公平,有利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諧社會主義。在我國人口老齡化高峰以前,我國應加快對農村養老保險的研究,建立合適的養老保險制度。

  參考文獻

  [1]李智,黃飛.淺談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J] .法制與社會,2009.

  [2]李俊.農村實施社會養老保險的四大難題及破解思路[J].重慶工商大學學報,2009.

  [3]穆超,陶琳.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的研究[J].鄉鎮經濟,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