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個人執行力

  一、端正執行態度

  有令不遵,違規操作,是執行態度不端正的表現。執行態度即對待工作的態度與標準,做工作的意義在於把事情做對,而不是做五成、六成的低工作標準,甚至到最後完全走形,面目全非,應以較高的***大家認同和滿意***標準來要求自己。

  要端正執行態度,在工作中必須實踐好“嚴、實、快、新”四字要求。

  1.要著眼於“嚴”,積極進取,增強責任意識。責任心和進取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首要條件。

  2.要著眼於“實”,腳踏實地,樹立實幹作風。雖然每個人崗位可能平凡,分工各有不同,但只要埋頭苦幹、兢兢業業就一定能幹出一番事業。

  3.要著眼於“快”,只爭朝夕,提高辦事效率。要提高執行力,就必須強化時間觀念和效率意識,弘揚“立即行動、馬上就辦”的工作理念。堅決克服工作懶散、辦事拖拉的惡習。

  4.要著眼於“新”,開拓創新,改進工作方法。只有改革,才有活力;只有創新,才有發展。

  在日常工作中,要敢於突破思維定式和傳統經驗的束縛,不斷尋求新的思路和方法,使執行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養成勤於學習、善於思考的良好習慣。

  二、提升執行能力

  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足,主要反映在執行能力欠缺,有效掌握與運用管理工具+有效掌握與運用工藝技術+工作經驗與心得+……一項工作要得以順利開展,首先要有執行能力,即要“會做”。

  員工能力水平能否充分發揮,決定其投入程度,而投入程度又受到公司對員工的要求和公司向員工提供的資源兩個因素的影響。

  首先,應該對執行人員進行執行前強化培訓,讓執行人員明白自己要做什麼?該做什麼?做到什麼目標?這樣才能目標一致,執行到位,各盡其責。

  其次,要明白自己的工作依據。這是我們工作執行力的基礎,也是我們工作執行的目標。這也就是說,要知道自己做的每一件事情依據在哪裡,這些依據是否還在執行。

  還有,要明白控制工作的關鍵點是什麼。在這些工作裡面,按照工作程式,我們往往要在一些單據上簽字,這就是我們的工作控制點。我們簽了字,就要負起相應的責任。

  三、強化執行動機

  一個人不僅要會做還要有工作意願***動機***,即要“肯做”。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責任心,在接受工作後應盡一切努力、想盡一切辦法把工作做好。作為中基層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定要有做事情的實幹精神,公司最需要擁有不懈的求勝意志的人,這種人只有在工作完成時才會感到滿足。

  首先,要觀察每個人的工作習慣,分辨出誰才是認真做事的人,這些人通常能激發員工士氣。

  其次,觀察其遇到困難時處理問題是否正確、果斷,並知道如何取得各方助力來完成工作。

  四、有效促進與有效控制

  執行能力、執行動機、執行態度是執行者的行為能力、意願和態度,光靠這些特徵不足以把事情落實好,還需管理者進行有效促進與有效控制來調整執行者的行為與控制事情的發展不偏離正常軌道,才能更好地把工作落實好。有效控制採取方法如下:

  1.事前跟進,發現潛在風險提前給員工預警。

  2.事中跟進,在任務進行中發現問題後,尋找解決辦法,使員工的工作重新回到正軌上來。

  3.事後跟進,出現問題後,找出原因,提供補救建議和具體措施,避免員工再犯同樣錯誤。

  4.授權不授責,大多數管理者的通病是授權又授責,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權責不分,職位越高承擔的責任越小,做的多就錯的多,管理者不做具體的事,永遠不出錯,被授權的人害怕出錯而不停地往下授權,必然沒有好的結果。

  5.對身兼管理責任的人進行監督,當管理者管理他人或檢討自身的行為時,有效的監督十分有效,如果沒有有效的監督,準確的工作定義、選拔、管理和培訓這些工作都不可能輕而易舉地完成。

  6.對那些可能是以前所遺留下的含糊不清的或沒有論及的問題,管理者要能給予明確而又清晰有力的說明;然後,他們還要提出對未來的展望,以使將來組織的工作重點能集中到所提出的焦點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