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勞動合同怎麼寫有哪些內容

  當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室,用人單位都是需要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般勞動合同的寫法,分享給大家!

  一般勞動合同的寫法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一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勞動合同缺少必備條款有效嗎

  用人單位在製作勞動合同時,應當具備上述基本條款,並且簽訂勞動合同後,應當給勞動者持有一份。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缺少必備條款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制作的勞動合同往往很簡單,不是缺這個條款就是缺那個條款,這種缺少必備條款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呢?筆者認為,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就發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部分必備條款的缺失,不會影響勞動合同的整體效力,對缺失的部分,沒有合同約定的,可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但因為勞動合同不具備必備條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要求製作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勞動合同文字。為了避免因勞動合同製作瑕疵而帶來法律風險,可直接選用勞動行政部門制定的勞動合同範本,或在勞動行政部門制定的勞動合同範本基礎上進行修訂和完善。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依法約定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作用不僅包括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了勞動關係,而且還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為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及雙方履行各自義務、享有各自權利奠定了基礎。因此,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是否規範,一些重要內容是否進行了約定,對於維護雙方尤其是勞動者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這是用人單位一方的主體資格條款,確定勞動合同的當事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者一方主體資格,確定勞動合同的當事人;

  ***3***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可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訂立的是哪一種期限的勞動合同;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是指勞動者具體從事什麼種類或者內容的勞動,一般是指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或職責,工作內容條款是勞動合同的核心條款之一,是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基礎,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履行地,關係到勞動者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勞動者的就業選擇,工作地點的變更,往往會影響雙方勞動合同的履行;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為了保護勞動者的休息權,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一般為法律強制性規定;

  ***6***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是勞動者提供勞動而獲得的對價,是勞動合同的核心內容;

  ***7***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為國家強制性規定,在勞動合同中予以強調,目的是強化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意識,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履行勞動合同的必要條件,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人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兜底條款。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1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上述必備條款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範本的內容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xx年xx月xx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x年xx月x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