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航空傷害保險

  2014年3月8日,馬來西亞航班失蹤事件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火爆熱議,如果各位以後要乘坐飛機的話,小編真的建議大家購買一份航空意外保險。下面小編來告訴大家。

  馬來西亞航班失蹤事件

  在2015年的7月29日才首次發現飛機殘骸,全航班239名乘客全部遇難,這是一件多麼令人痛心的一件災難!飛機上有老人,有嬰兒,有剛剛訂婚的小情侶,有幸福的一家人。危險無處不在,飛機其實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危險的一個,一旦遇難基本無生還的可能。

  航空傷害險,全稱叫做航空意外傷害保險,是以航空飛機旅行為保險標的一種航空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航空保險本身是財產保險的一類***。當承保的飛機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受損壞,致使第三者或機上旅客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航空意外保險險種簡介

  保險責任是被保險乘客在登機、飛機滑行、飛行、著陸過程中,即在保險期限內因飛機意外事故遭到人身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時,由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條款所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按身體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

  在航空保險中,航空意外險是離普通乘客最近的險種,最高保額為200萬元。保險金額按份計算,保費每份20元,每份保額20萬元。同一投保人最多可以買10份,即最高保險金額為200萬元。保障時間是從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天以內。

  航空意外保險賠付情況

  第一種是在有效期內身故,給付身故保險金。

  第二種是在有效期內殘疾,給付殘疾保險金。

  第三種是在有效期航空意外險間內遭受意外事故,但未造成身故或殘疾,按3萬元的限額給付醫療保險金。

  航空意外險是非強制險,是否購買自己決定。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有如下規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需要指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未定份額,則各受益人平均分配享受受益權。被保險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時,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當需要變更受益人時,需要得到保險公司允許並批註。

  航空意外險即在保險期限內,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自傷害發生日起180日內,由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條款所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按身體殘疾所對應的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航意險的保險期限是從被保險乘客 踏入保單上載明的航班班機的艙門開始,到飛抵目的港走出艙門為止。不論年齡,每份保單的保險費為20元。保險金額包括身故及殘疾賠償20萬元、意外醫藥費賠償最高2萬元***根據實際發生的醫藥費賠償***。國內和國際航班的乘客均可購買,賠付標準是一樣的。航意險1份起賣,同一名乘客最多可買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