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編制流程

  在計劃經濟年代逐步形成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兩階段的規劃編制體系,已難以適應市場經濟、全球化和資訊時代的城市實際發展的需要。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1.首先進行概念規劃,而這個概念規劃主要就是詢問諮詢公司,通過專業的諮詢公司來論證這個專案具有建設的美好前景,為之後的立項做下堅實的基礎。

  2.總體規劃階段,這個時候,可以大方向的規劃,也可以具體到具體專案的規劃,總之就是落實概念規劃的設計思路,就地塊委託專業的規劃師進行詳細的總體規劃。之後提交相關單位進行評審與批覆。

  3.總規方案落實之後就會進行相關的詳規方案的編制,主要是修建性詳規,就專案或是地塊的先關問題進行進一步的落實,並需要提交給相關單位進行審查與批覆。之後就有關單位的批覆來進行下一步的控制性詳規。根據專案的具體情況,並根據業主特別需要來進行規劃的區域性修改,並上報相關單位審批與調整。

  城市規劃編制與審批程式

  一、城市總體規劃編制與報批

  城市總體規劃由市政府組織編制,市規劃局負責具體工作。

  1.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及城市建設的需要,提請市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市政府下達規劃編制計劃,提出總體要求。

  2.擬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任務書,擇優委託規劃設計單位,簽訂專案合同書,開展總體規劃編制工作。

  3.針對編制中的重大問題,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協調和論證。

  4.提請建設部組織召開總體規劃綱要審查會,審查規劃大綱。

  5.提請建設部組織召開總體規劃論證會,審查規劃方案。

  6.報請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對總體規劃方案進行審議,提請市人大審查同意後,依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

  7.城市總體規劃經國務院批准後,將成果印製、公佈、歸檔並組織宣傳。

  二、分割槽規劃編制與報批

  分割槽規劃由市規劃局組織編制。

  1.擬定分割槽規劃編制任務書,擇優委託規劃設計單位,簽訂專案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2.組織相關部門對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分割槽規劃方案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後形成中間成果。

  3.經稽核,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對中間成果進行評審,形成專家意見和會議紀要。經修改完善後,形成報批成果。

  4.報批成果經市規劃局審查通過後,擬定上報檔案,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市政府審批。

  5.經市政府批准後,將成果印製、公佈、歸檔和組織宣傳。

  三、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與報批

  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局組織編制,必要時可會同有關區政府或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1.擬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任務書,擇優委託規劃設計單位,簽訂專案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2.組織相關部門對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方案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後形成中間成果。

  3.經稽核,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對規劃中間成果進行評審,形成專家意見和會議紀要。經修改完善後,形成報批成果。

  4.報批成果經市規劃局審查通過後,擬定上報檔案,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市政府審批。

  5.經市政府批准後,將成果印製、公佈、歸檔和組織宣傳。

  四、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與報批

  城市重點地區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局組織編制,城市一般地段單獨編制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區政府、業務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組織編制。

  1.市規劃局組織編制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局擬定修建性詳細規劃編制任務書,擇優委託規劃設計單位,簽訂專案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其他單位委託單獨編制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局下達規劃設計條件,並負責組織審查。

  2.組織相關部門對所有單獨編制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成果進行審查,必要時邀請專家進行評審,形成會議紀要和專家意見。經修改完善後,形成報批成果。

  3.擬定審批意見,報分管局領導審查同意後形成批覆意見。

  4.經市規劃局批准後,將成果印製、公佈、歸檔和組織宣傳。

  五、法定圖則的編制和報批

  法定圖則由市規劃局組織編制。

  1.擬定法定圖則編制任務書,擇優委託規劃設計單位,簽訂專案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2.公開展示法定圖則草案,徵求區政府、相關部門和公眾的意見,修改完善後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3.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市政府審批。

  4.經市政府批准後,報市人大會備案,將成果印製、公佈、歸檔和組織宣傳。

  六、城市設計的編制和報批

  城市重點地段城市設計由市規劃局單獨編制和審批;貫穿於城市規劃各階段的城市設計,作為各階段規劃的組成部分,隨各階段規劃一起編制和審批。

  1.擬定城市設計編制任務書,擇優委託規劃設計單位,簽訂專案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2.組織相關部門對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城市設計方案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後形成中間成果。

  3.經稽核,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對中間成果進行評審,形成專家意見和會議紀要。經修改完善後,形成報批成果。

  4.報批成果經市規劃局審查通過後,擬定上報檔案,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市政府審批。

  5.經市政府批准後,將成果印製、公佈、歸檔和組織宣傳。

  七、市政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報批

  市政專項規劃由市規劃局組織編制。

  1.擬定市政專項規劃編制任務書,擇優委託規劃設計單位,簽訂專案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2.組織相關部門對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市政專項規劃方案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後形成中間成果。

  3.經稽核,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對規劃中間成果進行評審,形成專家意見和會議紀要。經修改完善後,形成報批成果。

  4.報批成果經市規劃局審查通過後,擬定上報檔案,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市政府審批。

  5.經市政府批准後,將成果印製、公佈、歸檔和組織宣傳。

  八、村鎮規劃的編制和報批

  建制鎮和村莊規劃由所在地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

  1.下達區政府確定的村鎮規劃編制專案的規劃設計條件。

  2.組織相關部門對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村鎮規劃方案進行審查,必要時邀請專家進行評審。在此基礎上形成村鎮規劃報批成果。

  3.建制鎮總體規劃由市規劃局擬定上報檔案,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市政府審批。建制鎮其他村鎮規劃由市規劃局審查和審批,村莊規劃由規劃分局審查和審批。

  4.經批准後,將成果印製、公佈、歸檔和組織宣傳。

  九、專業規劃綜合協調和報批

  1.單獨編制的各專業規劃應在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進行,不得違反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基本原則。由各業務部門編制的各專項規劃,應經市規劃局綜合協調,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由市政府審批。

  2.市級以上層次規劃協調專案,擬定意見報市政府,由市政府報上級來文部門;市一級規劃協調專案,擬定意見傳送來函單位,抄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