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濱州養老保險有哪些政策

  山東濱州的養老保險是有哪些政策的呢?現在最新的山東濱州養老保險政策是什麼?山東濱州養老保險政策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山東濱州居民養老保險

  一、什麼是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在原有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居保***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原來的兩項制度,基本框架一致,但針對群體不同,政策內容也有差異。7月,省政府印發《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3〕13號***,在全省範圍內將兩項制度合併實施,實行統一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簡稱“居民養老保險”***。它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以保障居民年老後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三、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是多少?

  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全省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繳費方式和時間,由當地政府確定。個人年繳費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

  四、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政府給予補貼嗎?

  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政府補貼有以下幾部分,一是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我市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75元。二是政府按“多繳多補,長繳多得”的原則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

  五、居民如何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需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申請,填寫《參保登記表》,選擇繳費檔次,持“繳費通知單”到指定地點或銀行繳費。以後年度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或銀行繼續繳費。

  六、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年滿45週歲***不含***以上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實際年齡到60週歲的剩餘年數,允許補繳,但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45週歲***含***以下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七、領取養老金待遇有什麼條件規定?

  年滿60週歲、按規定參保、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的老年人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八、如何計算參保人的養老金待遇?

  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我市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於75元。根據省規定和我市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市政府適時調整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二***個人賬戶。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準為本人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係數相同***。

  九、個人賬戶由哪些資金構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提供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其中繳費補貼在個人賬戶中單獨記錄。個人賬戶儲存額按照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息。

  十、養老保險關係如何轉移?

  參保人繳費期間跨地區轉移,可將養老保險關係及個人賬戶資金隨戶籍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有關標準核算,並享受相應待遇;參保人員達到養老金待遇領取年齡,其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在原參保地領取養老金待遇。

  十一、參保人在繳費或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如何處理?

  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屬於個人繳費、集體補助的資金,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的資金是從公共財政支出的,這部分資金餘額不能繼承,繼續用於其他長壽老年人的養老金支付,以體現社會互濟原則。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人死亡後30日內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出登記。

  濱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10月前全面啟動

  9日下午,濱州召開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會議,貫徹落實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大眾網記者從會議上了解到,濱州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將於10月1日起全面啟動。

  參保範圍:分類改革後公益一類、二類、三類事業單位

  根據政策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適用於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按國家和省規定,濱州參保事業單位是:分類改革後公益一類、二類、三類事業單位。

  正在逐步轉企的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以及尚未確定型別的事業單位,凡已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繼續參加企業養老保險;沒有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已劃為生產經營類、但轉企改制尚未到位的事業單位,暫時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轉企改制到位後,再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養老保險範圍。改革前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試點的編外人員,已經退休的,可以保留在參保範圍內;未退休的,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不納入改革範圍。

  繳費比例:個人繳納工資基數8%,單位按繳費基數20%繳費

  小編了解到,參保個人以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規定專案為繳費工資基數,按8%的比例繳費;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參保人員繳費工資之和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

  根據規定,現階段納入繳費基數的工資專案,要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專案相對應,如住房、物業、取暖三項改革性補貼和以精神文明獎為主的獎勵性補貼,暫不納入繳費基數。對納入繳費基數的特殊崗位津貼,根據規定,凡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專案,比如人民警察警銜津貼、教師教齡津貼、護士護齡津貼、特級教師津貼等都要納入繳費基數,其他特崗津貼暫不納入。

  基本養老金待遇與多因素掛鉤,"多繳多得、長繳長得"

  基本養老金待遇將由過去的按退休時點工資打折,改革為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繳費水平、退休時間等多種因素掛鉤,真正體現"多繳多得、長繳長得"。

  改革後,基本養老金待遇由兩部分組成:

  一是基礎養老金。以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主要體現了"長繳多得",繳費時間越長,待遇水平越高。

  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統一規定的計發月數,主要體現了"多繳多得",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不再與在職人員工資調整同步,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統籌安排,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制度不統一、"雙軌制"的問題。

  改革前後待遇銜接方式為"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

  本次改革以2016年10月1日為界限,採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辦法,確定參保人基本養老金待遇。改革前已經退休的稱為"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改革後參加工作的稱為"新人",退休時執行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稱為"中人",實行過渡性政策,儘量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具體地說,就是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依據"中人"退休時的視同繳費年限和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等因素,再計發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是指"中人"改革前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年限;視同繳費指數,遵循改革前後待遇平穩過渡和銜接的原則,由省裡統一測算設定,將另行公佈。同時,為了保障"中人"待遇平穩過渡,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按照"保低限高"的原則,實行新老辦法對比,新辦法計發待遇***含職業年金待遇***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新辦法計發待遇高於老辦法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頂限制,這樣基本上可以保證原有待遇不降低。

  獲得特殊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退休時將獲一次性退休補貼

  根據改革辦法,改革後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階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改革前已獲得此類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退休時給予一次性退休補貼,資金從原渠道列支。機關事業單位符合原有加發退休費比例條件的其他人員,也按這一規定執行。一次性退休補貼的標準為:退休時本人月基本工資乘以提高的計發比例,再乘以180個月。

  同時,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範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流動的,只轉接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統籌範圍轉移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的,既轉接養老保險關係,也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並按規定轉移部分基金。無論採取哪種轉移方式,工作人員轉移前後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都連續計算,參保人員的利益都不會受損。

山東濱州養老保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