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法人是什麼的全面解析

  公司法人相信大家都知道吧,但是關於一家公司的法人究竟是什麼大家有所瞭解嗎?看完小編整理的公司法人小知識後你就會明白了!

  什麼是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

  公司法人的特點

  我國公司法人的特點在於:由出資人或股東以法律行為設立;以營利為目的;設立人不限,可以是國有財產授權投資或經營單位、其他型別法人及個人;其規範依據,特殊的主要為《公司法》等。

  公司法人與法人的不同

  “公司法人”在工具書中的解釋 公司法人” 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在資本主 義國家中也稱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關法律成立的營利為目 的的企業組織,包括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公司以 及股份兩合公司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與大陸法有所不同,既包 括營利性的也包括非營利性的,且僅指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人”在學術文獻中的解釋

  公司法人

  1、公司法人是指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 和民事義務的營利性組織.公司法人制度使公司具有獨立的法律人 格,公司人格與股東人格分離,決定了公司的獨立責任和出資者的有限責任

  2、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法人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這兩種主要型別,兩者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

  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 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相對自然人而言 的,是指擁有獨立支配的財產,能夠以自己和名義獨立地參加 民事活動,為自己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社會組織 我國民法通則將法人分類兩類:一是企業法人;二是機關事業 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後者又稱為非企業法人。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的法人主要有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與自然人不同,是種無生命的社會組織體,法人的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業法人是具有國家規定的獨立財產,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組織章程和固定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經濟組織。確立企業法人制度的好處,在於使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取得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法律上擁有獨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樣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企業法人的這種獨立資格的意義在於:

  一是獨立於自己的主管部門,企業和主管部門之間是兩個完全平等的主體,不是隸屬關係,雙方只能按照等價、有償、自願、互利的原則形成民事法律關係;

  二是獨立於企業成員,即企業法人與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互相分離,各自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三是獨立的財產權利,從而使企業法人能獨立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四是獨立的財產責任,即企業法人的民事責任以企業自有的財產獨立承擔,同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的財產無關。

  《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這就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範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因此,法人是指特定的社會組織,如作為企業法人的公司,稱呼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為法人是錯誤的。法人是擬製的人,它必須通過自然人來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產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夠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稱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因此,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有的被稱作法人是錯誤的,被稱作法定代表人是規範的用法,被稱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