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退伍軍人創業優惠政策

  貴州的退伍軍人想要做創業有什麼優惠的政策呢?看完小編整理的後你就會明白了!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從貴州省民政廳獲悉,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貴州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復員退伍軍人困難幫扶工作的十條意見》,要求全省各地按照《意見》規定,對復員退伍軍人在就業創業、職業培訓、社會保險、住房就醫、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優先優惠政策的落地實施。

  安排公益性崗位幫助就業

  就業創業方面,《意見》明確:對符合條件且有就業意願的復員退伍軍人就業困難人員,通過安排公益性崗位等方式幫助就業,實現貴州省復員退伍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全部清零。

  對復員退伍軍人自主創業的,優先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創辦微型企業者,按照有關規定優先享受“3個15萬元”扶持政策。自主創業並帶動就業,且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稽核後給予3500元的一次性補貼。

  在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上,將優先安排復員退伍軍人,並全部實行免費培訓。對於企業吸納就業困難的下崗失業復員退伍軍人就業的,將對企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復員退伍軍人靈活就業的,對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社保住房就醫多項優先

  《意見》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復員退伍軍人優先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實行應保盡保。復員退伍軍人因災、因病、子女就學及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臨時困難的,以及享受撫卹補助的復員退伍軍人因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導致生活困難的,優先給予臨時救助。

  對享受撫卹補助的復員退伍軍人和企業參戰人員家庭,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優先安排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含往年度剩餘廉租住房***;持有民政部門低收入相關證明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未享受過實物保障的,可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民政部門要開通“綠色通道”,即報即審即辦,做到應保盡保。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享受撫卹補助的參戰參核等復員退伍軍人、特困企業或破產企業“抗美援朝”老複員軍人在醫保和新農合定點公立醫療機構住院時,押金“門檻費”1000元以下的免收,1000元以上的減收1000元。

  此外,要求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享受撫卹補助的復員退伍軍人醫療補助資金投入,逐步提高醫療費用補助標準,從2015年起,省級專項資金提高到1000萬元。


 

  子女教育給予補助和獎勵

  《意見》還明確,家庭經濟困難復員退伍軍人子女,在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由教育部門優先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在學前教育就讀的,優先享受學前教育資助。

  在省內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復員退伍軍人子女,優先享受國家助學金。

  對復員退伍軍人子女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的,按規定享受三年免費中等職業教育政策,按國家和貴州省規定給予每人每年免除2000元學費,並享受1500元助學金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兩後生”預備制培訓補貼。

  對享受撫卹補助的復員退伍軍人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就讀大學、中高職的,由扶貧部門通過“雨露計劃”給予助學補貼。其中,對應屆考入二本及二本以上大學的,給予一次性交通及過渡期生活補貼4000元;對中高職一、二年級在校生,每人每學年補貼1500元。

  貴州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現在選擇自主創業的大學生越來越多,為了扶持大學生創業,貴州出臺了多項政策,具體政策如下:

  大學生註冊資金繳納優惠政策

  大學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註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註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註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大學畢業生新辦諮詢業、資訊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

  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

  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並簡化程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2萬元左右。

  推薦閱讀:

  退伍軍人補貼政策

  退伍軍人保險包括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兩大塊,從最根本的地方解決退伍軍人的基本保障問題。軍人在退伍之後,國家為保障其基本權益,頒佈實施了一系列退伍軍人保險政策。對於退伍軍人來說,該保險為其解決了一部分的後顧之憂,具有重要意義。

  軍人在服役期間為國家奉獻了無數汗水與激情,服役完畢退伍之後,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的退伍軍人基本權益的保障政策。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事實上,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發養老保險金。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髮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勞動能力的人作為生活來源由失去勞動收入者定期領取。根據國家既定政策,退伍軍人可享受一定數量的養老金。

  復員退伍軍人***含制度實施時60週歲以上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復員退伍軍人享受四部分養老金,而且其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賬戶化。

  其中,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當地的統一標準發給。

  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方面,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賬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復員退伍軍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

  此外,復員退伍軍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養老金待遇的同時,還享有優待養老金。每人每月再加發40元優待養老金。

  退伍軍人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準發給。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三、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四、優待養老金。

  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