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獨資轉內資

  現如今想做企業,如何辦理?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外商投資企業轉為內資有限公司的登記

  辦事依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公司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提交材料:1、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

  2、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和《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3、董事會關於投資者股權及企業型別變更的決議;

  4、原審批機關同意股權轉讓、變更企業型別、撤銷批准證書的批准檔案;

  5、出讓方、受讓方及其它投資者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6、原投資者各方簽署的關於中止原合同、章程的協議;

  7、內資有限公司章程;

  8、註冊資本發生變更應提交具有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9、內資有限公司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10、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11、內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12、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辦事程式:1、申請企業名稱變更核准;

  2、報審批機關批准;

  3、企業備齊檔案後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機關受理後發給《登記受理通知書》;

  4、領照人憑《登記受理通知書》及身份證到登記機關繳交登記費,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領取《登記駁回通知書》。

  外商獨資企業轉成內資公司需要辦的手續和注意事項

  ***一*** 向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董事長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許可權;

  3.原審批機關同意股權轉讓、變更企業類別、撤消《批准證書》的批准檔案***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限屆滿的不需提交***;

  4.外商投資企業董事會關於投資者股權及企業類別變更的決議;

  5.出讓方、受讓方及其他投資者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6.原投資方簽署的關於中止原企業合同、章程的協議;

  7.海關、稅務部門的完稅證明;

  8.營業執照的正、副本原件及符合內資企業名稱管理規定的公司印章;

  9.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檔案。

  ***二*** 向內資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企業/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許可權;

  3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4.股權轉讓協議;

  5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該企業註冊資本金到位情況的審計報告;

  6.公司股東資格證明;

  7.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檔案;

  8.屬於國有資產轉讓,須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檔案;

  9.原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復件印***加蓋原登記機關印章***;

  10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外資公司登出程式是怎麼樣的?

  1、外資公司登出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1***股東大會決議;

  ***2***由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出登記申請書》;

  ***3***審批部門關於企業登出的批覆***經營期限已到的除外***影印件;

  ***4***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5***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6***清算小組提供的並經股東會認可的清算***包括股東會、或清算小組委託會計法律機構的清算審計報告***報告原件;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電子營業執照***、企業公章。

  2、外資公司登出程式是怎麼樣的?

  ***1***股東會、董事會關於終止企業,並進行清算的決議,同時董事會任命清算委員會成員,成立清算委員會;

  ***2***清算委員會持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及清算申請報告,向原批准企業設立的政府機關送件申請。主管政府機關批准申請的,出具批覆檔案,政府機關批覆日為清算開始日;

  ***3***清算委員會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截至清算開始日止之會計報表的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4***自清算委員會成立日起60日內,在省級報紙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應當自清算委員會成立日起10日內刊登。企業債權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委員會申報債權;

  ***5***清算委員會於清算期間,處置企業資產,處理企業的債權債務,並按照清算會計的要求,進行清算會計核算;

  ***6***清算委員會於清算期間,按期進行國、地稅稅務申報;

  ***7***清算委員會於清算結束日,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損益表》、《債務清償表》、《財產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項說明》,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清算結束日之會計報表的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8***辦理稅務登出手續。清算委員會持上述報表、審計報告以及登出申請表,申請稅務***國、地稅***登出。稅務機關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實地稽查企業會計資料。企業補繳應交稅款之後,取得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及稅務登記證登出證明;

  ***9***辦理財政、統計登記證登出手續;

  ***10***登出銀行存款賬戶;

  ***11***繳銷企業營業執照、公章等,辦理工商登出手續;

  ***12***《批准證書》繳回原批准企業設立的政府機關。

  3、外資公司登出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1***財政補貼返還。外商投資企業在設立時可能因所屬行業符合當地政策,或者當地政府為了招商引資,而享受一定的財政補貼***當然,目前已經基本上沒有了***。外商投資企業登出時,未滿協議或政策要求的經營期限,可能會被要求返還財政補貼。因此,律師建議,外商投資企業在做出解散決議之前與當地政府溝通,就財政補貼是否需要返還等問題進行確認。

  ***2***稅務登出。稅務登出通常是撤退過程中耗時最長、審查最嚴格的環節,如果處理不好,還可能發生稅務行政處罰的風險。因此,需要引起特別的重視。稅務登出流程中,稅務機關現場檢查是最複雜和最不可控的一環,律師通常會建議企業提前與當地稅務機關溝通,必要情況下建議委託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稅務鑑證報告,確保順利通過。另外,每年的3-5月通常是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期間,稅務機關非常繁忙,在此期間,稅務登出手續可能被延遲。

  ***3***員工妥善安置。外商投資企業撤退時,員工安置問題相對比較棘手,員工可能會向企業提出各種要求,影響清算程序。律師建議,外商投資企業在決議解散之前,應做好相關保密工作,避免出現員工罷工等群體性事件以影響生產;在決議解散之後,企業可以首先嚐試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簽署協議,以避免後續勞動糾紛對清算產生影響。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考慮依法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

  ***4***債權債務處理。根據《公司法》第186條的規定,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在清算期間,企業應當結清債權債務,不能夠開展新的經營,簽訂新的與經營相關的合同。對於公司在清算之前簽訂的合同,可以在與對方協商後解除,也可以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對於暫時無法回收的債權,為了不影響清算,可以考慮在通知債務人後轉讓給關聯公司,由關聯公司後續進行追討。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