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創業新政策

  現如今,高校畢業生創業是越來越多了,這有效緩解了部分的就業壓力,那麼現在有什麼政策呢?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一、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落實就業優惠政策:

  1、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當年新增職工人數20%及以上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

  2、對辦理了失業登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比照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相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對城鄉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髮放求職補貼。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給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按規定在畢業畢業學校申領***。

  3、開展就業見習。組織有見習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不超過12個月的就業見習,並給予800元/人.月的見習補助。

  4、對高校畢業生開展免費的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服務和就業技能培訓。

  二、強化創業扶持,促進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1、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要放寬准入條件,降低註冊門檻,提供場地支援;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2、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按規定申請10萬元以內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貼息扶持。

  3、對首次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經評估其創業專案可行性高並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政策***包括開辦“網店”***、且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可提供最高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4、高校畢業生創業成功並新增吸納2名以上勞動者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吸納1名勞動者,給予2000元的創業吸納就業獎勵,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

  5、對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開展免費SYB創業培訓並提供包括專案推薦、開業指導、後續跟蹤服務等內容的創業指導服務。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一、自主創業

  1、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取得營業執照3年內,政府有關部門對其免收屬於管理類、 登記類、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冀政﹝2011﹞111號***

  2、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行業除外***的,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冀人社發﹝2014﹞21號、冀財稅﹝2014﹞46號***

  3、 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含網路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向當地小額貸款經辦擔保機構申請數額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 過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其中,對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人均不超過10萬元、總額度不超過40萬元確定貸款規模。***冀財社﹝2013﹞127號***

  4、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初次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微企業的,可申請初次創業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冀政發﹝2015﹞33號***

  5、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並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可申請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繳費額的2/3,期限不超過2年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冀人社字﹝2013﹞249號***

  6、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含網路創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初次領取營業執照並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冀人社字﹝2013﹞249號***

  7、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初次創辦的小微企業***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除 外***,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的可以申請場地租金補貼,標準為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5000元。 ***冀人社字﹝2014﹞212號***

  8、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 初高中畢業生、已創業的小微企業主參加創業培訓後,到創業實訓基地安排實訓,創業實訓基地可以申請創業實訓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期限最長不超過 3個月。***冀人社字﹝2014﹞212號***

  9、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專案,以及入駐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創業園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省財政直管縣***市***可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創業孵化基地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冀政發﹝2015﹞33號***

  二、企業吸納

  10、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行業除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 《就業創業登記證》***註明 “企業吸納稅收政策”***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半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 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可上下浮動30%。***冀財稅﹝2014﹞46號、冀財稅[2015]53號***

  11、 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創業登記證》或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的人員達到現有在職職工人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籤 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達到規定比例的,申請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給予50%的貼息***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25%***。***冀人社發﹝2014﹞21號***

  12、中小微型企業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可申請新增就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招用1名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元。***冀人社字﹝2013﹞249號***

  13、 中小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企業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失 業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含個人繳費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冀政辦﹝2013﹞18號、冀政發[2015]33號***

  三、就業援助

  14、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範圍擴充套件到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鄉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本人系殘疾或烈士子女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技師學院的高階技師班和預備技師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標準提高至每人2000元。***冀政發﹝2015﹞33號***

  四、職業培訓

  15、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技能培訓。可申請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按實際培訓 課時,每人每課時5-8元,每人補貼額最高不超過22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冀財社﹝2011﹞154號***

  16、企 業新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託所 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的,可按實際培訓課時,每人每課時5-8元,補貼額最高不超過2200元的50%,即不超過1100 元。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開展崗前培訓的,可按實際培訓課時給予全額培訓補貼,即不超過2200元。***冀財社﹝2011﹞154號***

  17、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小微企業主參加創業培訓。可申請每人最高不超過1200元職業培訓補貼,該政策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冀財社﹝2011﹞154號***

  五、就業服務

  18、縣、鄉基層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按規定比例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專案期滿人員。***冀政發﹝2015﹞33號***

  19、畢業2年內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參加就業見習,就業見習單位原則上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畢業生基本生活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見習單位為其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冀政﹝2011﹞111號***

  20、社會各類創業服務機構幫助創業者成功創業,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並帶動2人以上就業的,可申請創業服務補貼。幫扶1人成功創業一次性給予2000元。***冀人社字﹝2014﹞2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