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大學生創業園政策

  徐州大學生做創業有什麼相關的優惠政策可以享受的?徐州做創業有哪些政策?小編為你帶來了“徐州大學生創業政策”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徐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

  完善落實見習補貼政策,對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我市就業見習計劃的,給予每人每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見習補貼,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見習期為3—6個月;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見習單位,按每留用1人補貼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見習補貼。具體規定為:

  見習物件

  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的見習物件為畢業後兩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限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就業見習由畢業生根據本人意願,通過與見習基地***單位***雙向選擇方式達成就業見習意向。見習起始時間不得早於畢業生畢業前3個月。已經參加省級見習或見習已結業的不得重複申請見習。

  市級見習基地***單位***

  市級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的申報物件為我市市屬企業、事業單位。

  對符合接收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件的單位,由市級人社、財政部門聯合認定為徐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並向社會公佈。對連續3年未申報見習崗位的見習基地***單位***將取消見習基地***單位***資格。

  就業見習的組織實施

  市級就業見習基地***單位***應按照規定要求招收就業見習人員,及時簽訂《徐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雙方簽字蓋章,並於當月底將《徐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徐州市市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見習人員備案花名冊》、見習人員畢業證書、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報至市人力資源辦公室備案。

  見習補貼標準

  經市人力資源辦公室稽核備案的在市級就業見習基地***單位***見習的畢業生,每人每月可享受市區最低工資標準60%的見習生活補貼,並在見習期間享有政府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險。

  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達到50%以上的見習基地***單位***,按每留用1人補貼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見習補貼。對在見習期間被見習基地***單位***提前錄用並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見習人員,可按見習協議期限繼續享受見習補貼。

  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簡稱“三支一扶”計劃***

  對到蘇北指定的縣以下***不含縣政府駐地***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按有關規定給予學費補償。每年拿出一定數量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位,專門定向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專案高校畢業生。

  三、大學生自主創業

  全國範圍內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後五年內的大學生***包括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生和博士生***在徐州市區範圍內創辦企業並按規定申請辦理《徐州市大學生創業證》,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註冊優惠。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大學生創業“綠色通道”,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在徐註冊,免收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

  2.免費入駐創業園。對符合國家和江蘇省、徐州市產業政策相關規定,創業專案較成熟,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市場競爭力較強,並有利於形成或培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案,具備一定的專案啟動資金和風險承擔能力,承諾其研發成果在徐州市域範圍內轉化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免費提供三年期限、20-70平方米的創業辦公場所。年度評估考核優秀的創業企業,作為重點服務物件,在政策扶持、經費資助等方面予以傾斜。

  3.稅收返還。對大學生創業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稅款的,稅務部門已徵收的各類稅項,其地方留成部分,自企業註冊之日起5年內且在大學生創業證有效期內由同級財政全額返還。

  4.住房補貼。對入駐徐州市市級大學生創業園、非徐州市區戶籍、市區無住房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法定代表人,給予每人每月200元的住房補貼,發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5.社會保險補貼。大學生創辦的各類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已登記的全國範圍內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後五年內的大學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全額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單位應為所招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計算,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

  6.擔保基金。原則上安排2000萬元擔保基金用於幫助入駐在徐州市市級及其以上大學生創業園區內的大學生創業企業進行融資擔保及融資補貼。融資擔保,它是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一定比例的資金信用擔保,企業或其實際控制人不需要向擔保機構提供實物資產抵押。融資補貼,它對大學生創業企業實際支付擔保費用***不含展期和逾期***給予不超過擔保金額0.5%的補貼,實際擔保費用如低於擔保金額0.5%的則不予補貼。

  7.貸款貼息。對入園後3年內,已獲得徐州市區金融機構的商業貸款,且貸款合同到期已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企業,根據貸款專案的科技含量和市場前景等因素,給予不低於實際支付貸款利息50%的貼息補助;特別優秀的,可給予貸款利息100%的貼息補助,貼息補助金額最高20萬元。

  8.創業投資基金。安排1000萬元創業投資基金用於幫助入駐在徐州市市級及其以上大學生創業園區內的大學生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可通過直接投資、跟進投資等形式獲取企業股權。

  9.戶籍准入。經批准已領取大學生創業證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允許在我市登記常住戶口。

  10.免費培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有創業願望的高校畢業生定期或不定期開展SYB***創辦你的企業***免費創業培訓。

  11.產業化發展。設立大學生創業園產業化基地,為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場地,並享受產業化基地的優惠政策。

  四、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發放物件: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願並積極求職、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具有駐徐普通高等學校***含獨立學院***學籍的畢業生、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畢業生。

  補貼標準:求職創業補貼一次性發放,補貼標準從2016年起提高到每人1500元。

  申報管理:補貼申報實行屬地化管理,各高校向高校法人登記所在省轄市或縣***市***人社部門進行申報。

  五、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對畢業年度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並按規定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六、創業創新稅費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範圍由失業1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對企業按規定減免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對入駐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辦的創業孵化基地***含大學生創業園區***的初創企業,出園後生產經營正常的,2年內仍可減半享受各項優惠。

  七、小微企業吸納就業

  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部分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

  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並按規定開展崗前培訓的,統一按對企業組織開展崗前培訓的補貼標準和辦法給予補貼。

  科技型小微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群體就業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根據其實際吸納人數,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額度發放貸款,並由財政按基準利率給予50%的貼息。

  徐州大學生創業可申請“創業獎勵”

  申請稅收返還

  根據有關規定要求,徐州市大學生創業企業2015年稅收返還申請開始受理,時間是2月18日至26日。

  稅收返還資助的條件:申請人所在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稅款;享受優惠政策年度內入庫的稅款;如實申報稅收返還額;凡在稅務部門辦理了收入退還的稅款和查補入庫的稅款,不能享受稅收返還資助。

  企業登入徐州市大學生創業網並在申報平臺上提出稅收返還申請,並列印申請表格。到稅務部門核實資訊、確認,然後按程式進行稽核、核准、撥付。稅收返還資金應用於生產經營相關開支。不得用於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個人消費支出。

  受理社保補貼

  根據規定,徐州市大學生創業企業申報2015年三、四季度社保補貼開始受理,時間是2月18日至26日。

  補貼範圍:大學生創辦的各類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已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五年之內畢業的***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全額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登入徐州市大學生創業網填寫《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網上申請後將申報資料送至徐州大學生創業服務中心服務協調部。

  開展企業分級獎勵

  根據有關檔案精神,我市開展2015年度大學生創業企業分級獎勵工作,時間是2月18日至26日。

  獎勵範圍:徐州市區範圍內市級以上大學生創業園園區內企業及從市級以上大學生創業園區畢業的企業。具體包括:徐州市大學生創業園、徐州市大學生創業園產業化基地、中國礦業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江蘇師範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鼓樓區大學生創業園、徐州工程學院大學生科技園、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創業園七個園區內2015年度在園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或孵化期滿,當年離開以上七個園區之一併在徐州市區範圍內納稅的大學生創業企業。

  基本條件包括企業法人已申領並持有通過年度稽核的徐州市《大學生創業證》;在徐州市區內辦理工商註冊登記;依法在徐州市區內納稅;總部機構坐落在徐州市區內;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沒有稅收違規行為;符合徐州市生態、環保要求等。貿易、培訓、餐飲、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不在該獎勵範圍以內。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的企業不再實行獎勵。

  獎勵標準:

  一是企業經營業績獎勵。

  在徐州市市級以上大學生創業園內經營,自入駐園區年度起三個會計年度內給予企業經營業績獎勵。其中,年度營業收入500萬元***含***以上的,獎勵5萬元;年度營業收入100萬元***含***至500萬元***不含***的,獎勵3萬元;年度營業收入80萬元***含***至100萬元***不含***的,獎勵1萬元;年度營業收入50萬元***含***至80萬元***不含***的,獎勵5千元。

  二是優秀畢業生企業獎勵。在徐州市市級以上大學生創業園孵化期滿,當年離開大學生創業園並在徐州市區範圍內納稅的企業,自離開創業園年度起三年內,每會計年度營業收入達到或超過500萬元的,每年給予優秀畢業生企業獎勵5萬元。

  獎勵實行申報制,各大學生創業企業根據市大學生創業服務中心獎勵申報通知要求進行申報,逾期未申報視為企業自行放棄。然後進行初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