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詢重慶工商查詢企業名稱

  企業名稱與自然人名稱相對,企業名稱是作為法人的公司或企業的名稱,該名稱屬於一種法人人身權,不能轉讓,隨法人存在而存在,隨法人消亡而消亡。下面是為大家準備的,希望大家喜歡!


 

  

  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放在字號之後,組織形式之前。如"百樂集團重慶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二***企業名稱中不使用行業表述的,如"重慶華惠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

  2、企業註冊資本***或註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3、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

  企業名稱的基本要素

  構成企業名稱的四項基本要素是行政區劃、字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行政區劃是指企業所在地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名稱可以省略"省"、"市"、"縣"等字,但省略後可能造成誤認的除外。縣以上的市轄區行政區劃名稱應與市行政區劃名稱聯用,不宜單獨冠用市轄區行政區劃名稱。除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特別條款外,行政區劃名稱應置於企業名稱的最前部。

  字號是構成企業名稱的核心要素,應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是某一企業區別於其他企業或社會組織的主要標誌。除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特別條款外,字號應置於行政區劃之後,行業或經營特點之前。馳名字號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範圍內,在某一行業或多個行業中為人們所熟知的企業字號。企業有自主選擇企業名稱字號的權利,但所起字號不能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不能在客觀上使公眾產生誤解和誤認。企業名稱字號一般不得使用行業字詞。

  企業名稱也是一種社會文化,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會文化健康文明程度。因此在確定企業名稱字號時,應考慮符合社會精神文明的要求,抵制反對使用帶有殖民奴化、封建糟粕、格調低下的字詞作企業字號。

  行業或經營特點應當具體反映企業的業務範圍、方式或特點。確定行業或經營特點字詞,可以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準劃分的類別使用一個具體的行業名稱,也可以使用概括性字詞,但不能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經營範圍的業務。企業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大類的,可以選擇一個大類名稱或使用概括性語言在名稱中表述企業所從事的行業。企業應根據自身的業務情況,選擇行業或經營特點字詞,注意避免脫離自身實際業務情況而盲目追求"大名稱"。

  組織形式,即企業名稱中反映企業組成結構、責任形式的字詞,如公司、廠、中心、店、堂等等。目前,我國企業在組織形式的稱謂上為多樣化,概括起來,可分為兩大類:

  1. 公司類。

  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其名稱必須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詞,"有限責任公司"亦可簡稱為"有限公司";

  2.一般企業類。

  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其名稱中的組織形式稱謂紛繁多樣,如"中心"、"店"、"場"、"城"……等等。組織形式一般不能連用或混用。對一些國際上通用的形式如"××××廠有限公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等,應允許使用。

  企業名稱的取得

  一般而言,企業名稱選定後,非經登記公示不能取得專有使用權,同時企業名稱登記公示也是維護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的需要。目前,大多數國家都要求企業名稱只有經法定程式註冊登記後,才具有排他性的效力,否則,就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瑞士債務法第954條規定,必須在商業登記機關方可取得商主體身份者,其商業名稱必須登記註冊

  《德國商法典》第29條規定,每一位商人都負有義務將他的商號向其商業所在地商事登記法院申報登記,只有申報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

  中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3、29條作了相應規定。

  從國際社會立法的現狀來看,對名稱專用權的保護範圍呈現出更為寬鬆的趨勢,即立法既確認和保護已註冊的企業名稱,同時也保護未註冊的企業名稱。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8條規定:"廠商名稱應在本聯盟一切國家受到保護,沒有申請或註冊的義務,也不論是否為商標的一部分。"

  《班吉協定》附件5規定商號權可以從兩條途徑取得:一是首先使用某個商號,二是首先就某個商號獲得註冊。

  《發展中國家商標、商號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示範法》第48條規定:"儘管任何法律或規章規定了任何登記商號的義務,這種商號即使在登記前或者未登記,仍然受到保護,而可以對抗第三者的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