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中的創業者如何避免股權爭鬥

  最近,微信微博上,都在轉著關於4399的原骨幹曹政和大股東蔡文勝的股權爭議的事情,說曹退出時只拿到當初承諾的66分之一云云。這個事情本人並不知內情,沒法判斷誰對誰錯,但是,這引起了我的思考。

  仔細回顧了一下,發現在我所瞭解的創業公司中,從創業開始到整體資本操作,創業股東提前離開並不鮮見,這些離開的人,往往是小股東,離開的時候,一般拿不到太多的錢。

  而且往往他們在離開的時候,是經過了多番的爭執,當初大家一片豪情,共同的理想,一起憧憬的未來,還有曾經奮鬥過的日日夜夜,都被這爭執打個粉碎,最後甚至形同陌路。

  那麼作為創業者,特別是小股東,怎麼能避免日後的糾紛呢?

  創業投資,有一個很特別的現象,就是有關創業企業的投資合同和股東合同,裡面都有非常詳細的對創業者***大股東***和投資方在各種情況下的約束條款,但是對於創業小股東,專門的條款,少之又少,其中原因,我也不是很清楚。其實,很多小股東的股權是由大股東代持,所以投資協議裡面根本沒法約束,在這個情況下,小股東和大股東有沒有好的溝通模式就顯得很重要,我覺得要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大股東的人品很重要,跟了人品不好的大佬,那後面就會很麻煩。還有就是他的利益觀,他是否很願意和大家分享。判斷人品只能看他過去的經歷,看利益觀,那看看他實際上拿來多少股份出來分給兄弟們,其他的都是虛的。某遊戲公司在創業時,CEO 個人拿出了 20% 的股份分給早期的兄弟姐妹們,這是我見過的拿出來最多的案例,這老大就是值得尊敬和信任的。

  小股東創業者加入團隊時,往往都是聽老大一句召喚就過來幹了,憑的是信任,但是這樣是遠遠不夠的,畢竟是一場持久的創業過程。

  首先,小股東們要對創業過程要有深刻的認識,同時對相關的投融資規範,股權的贈與、購買、稀釋和期權甚至相關稅收等基本概念要清晰,對應遊戲規則要大約知道,其實很多時候,特別是小股東,並不具備這方面的經驗和知識,很多對大股東的不理解和怨恨,來源於此。比如本文提到的 4399,其中說到承諾縮水 66 倍,其標準就是按 2011 年曹政退出時 4399 融資最高估值 40 億來計算的。稍微有點 PE 經驗的人都知道,以這麼高的估值投資,肯定伴隨著嚴格的對賭協議,如果某人中間退出,那麼意味著退出人不需要承擔對賭協議,對賭協議約定的責任由留下來的人去承擔,如果是有 PE 經驗的人,是不會拿最高的估值做基準來說事,因為這樣做是非常不恰當的。

  對於創業投資,很多早期投資條款都有著:假如創業大股東退出,那麼投資人有權發起清算並結束公司。這些原理用到小股東上,其實就是不支援小股東退出,滿足創業時:大家捆綁在一起,共同進退的目標。所以小股東提出提前退出,其實很多時候並不是多少錢的問題,而是不應該給錢的問題了。上述的投融資基本知識和遊戲規則,作為創業公司的大股東,也應該引起重視,要提前和創業團隊講清楚,提前講清楚,往往會少了很多糾紛。

  有句老話:先小人,後君子。其實先做小人,是為了後面做君子。小股東加入團隊時候,出於對團隊老大的信任和尊敬,基本都沒有認真探討過利益的細節,大家都認為對方是君子,礙於情面,沒有去探討在內外部環境最壞情況時,人性出現最醜惡面目時怎麼辦,於是大家最後都變成小人。其實創業情況多變,外部條件,團隊成員,甚至創業的專案本身都在變化,因此,每個人在企業當中的價值,其實也是變化的,所以,小股東應該很認真細節地和大股東討論,如果自己價值提升或者降低,相應的利益怎麼調整,用什麼遊戲規則,如果能把大家達成的共識文字化,那是最好不過了。4399 的案例中,大家沒有約定好提前退出的細節,那麼這個時候只能展開一個全新談判,談判的結果和小股東的剩餘價值,還有大小股東的強弱和人品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