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核定企業所得稅怎麼計算

  小規模核定企業的所得稅是有一個計算的方法的。下面小編告訴你小規模核定企業所得稅的計演算法。

  小規模核定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上述計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七條同時停止執行。

  三、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抓緊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工作。同時,要及時跟蹤、瞭解優惠政策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新問題及時反映,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小規模核定企業所得稅稅率

  一、小型微利企業,包括採取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方式的企業,均可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以下簡稱減低稅率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企業。其中,從業人員和資產總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七條的規定執行。

  二、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折算合計執行減按10%的稅率***。

  三、小型微利企業預繳納稅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申報即辦理的原則,即納稅人當前情況符合小型微利條件,可以自行申報享受預繳優惠。法定稅率25%與實際執行稅率的差額乘以“實際利潤額”的金額,為減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具體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查賬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本年度採取按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款,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的,可以減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本年度採取按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款,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超過10萬元的且低於30萬元***含30萬元***的,可以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本年度採取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以上減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填入《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12行“減:減免所得稅額”欄中。

  ***二***核定徵收***按應稅所得率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

  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

  一、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1]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二、營改增後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關於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規定: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關於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國稅函〔2012〕227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於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如下: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通用申請書》;2.《稅務登記證》副本;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影印件;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影印件;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三、何為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

  【國稅詳解】 所謂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即應稅服務的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500萬元***的納稅人。相關政策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於一般納稅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一般納稅人標準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四、何為營改增一般納稅人

  【國稅詳解】 所謂營改增一般納稅人,即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500萬元***的納稅人。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增值稅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另外,此次營改增試點開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間“應稅服務營業額÷103%”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也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即小規模納稅人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海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5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提出申請並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點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1、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2、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定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超過50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2]應當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後,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徵增值稅的不含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後,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規定的相關程式,及時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超標小規模納稅人是指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試點納稅人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為了幫助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快速適應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營改增帶來的變化,為企業創造效益,暢捷通會計家園舉行了一系列的關於一般規模納稅人的專家視訊講座。在講堂欄目中參加學習,財稅專家為小規模納稅人解讀當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