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額信貸資料

  我國的小額信貸最早出現在1993年,最初發展帶有著扶貧的性質,雖然我國的小額信貸發展歷程短,但是短短十幾年的時間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資金來源的資料有三條途經:

  1、當地政府金融辦。

  2、農村信用社財務科。

  3、當地主管稅務部門。

  農村小額信貸的貸款種類

  1、農戶貸款:向農戶發放用於滿足其農業種植養殖或生產經營的短期貸款,農戶只需有一位或兩位***人數依據其貸款額金額而定***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的人做其貸款擔保人,由滿足條件***有固定職業或穩定收入***的自然人提供保證。

  2、農戶聯保貸款:指3到5名農戶組成一個聯保小組,不再需要其他擔保,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

  3、商戶聯保貸款:向微小企業發放的用於滿足其聲場經營或臨時資金週轉需要的短期貸款,又滿足條件的自然人提供保證,及商戶保證貸款。

  4、商戶保證貸款:可以有3戶同等條件的微小企業組成聯保小組,小組成員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商戶聯保貸款。

  農戶保證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單戶的罪惡貸款額度為5萬元,商戶保證或聯保貸款最高金額為10萬元。期限以月為單位、最短為1個月,最長為12個月。還款方式有一次性還本付息法、等額本息還款法、階段性等額本息還款法等多種方式可供選擇。

  農村小額信貸的貸款風險

  由於農信社內部自身還未有效的建立貸款風險防範體系,加上管理者自身的文化素質和道德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風險已呈現出多樣化、複雜化的趨勢,如持續下去將大大影響農信社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基於此原因,本人在這裡談談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風險形成原因及解決辦法的幾點拙見:

  一、農戶小額貸款風險形成的主要原因

  1、客觀原因形成的風險。

  首先,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基於農戶信用發放的貸款,貸款本身從借款人方面就潛在著“信用風險”,而一個人誠信度的高低與其道德修養是密切相關的,而道德標準是一個無形的東西不能對其準確的實行量化,所以信貸員要準確的把握成千上萬農戶的誠信度就是一項長期性、複雜性、艱鉅性的工作;其次,農戶貸款的用途主要是用於種植、養殖業的投入以及消費性貸款,而種養業又是弱質產業,農民又是弱勢群體,農業受自然和市場的影響較大,存在著較大的自然及市場風險。一旦出現自然災害導致農業減產、農產品銷售受阻,將直接導致農民減產、減收,還貸能力減弱。這些風險都具有不確定性的特點,一旦出現,農戶貸款就難以清收或難以到期歸還,這就將導致農業的自然及市場風險將直接轉化為貸款風險。

  2、貸前調查流於形式。

  信用社信貸人員人力相對薄弱,有的網點甚至主任兼信貸員,而轄內農戶成百上千,要對每戶農戶都做到詳盡、細緻的瞭解工作量可想而知,在短時間內很難完成。因此,面對農戶經濟檔案的建立***年審***;信用等級的評定,這些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要求相對集中的專項工作,一些信貸員就不得不求助於村、組幹部,甚至是不太瞭解轄內農戶的內勤人員。由於村、組幹部的介入以及內勤人員的參與,往往夾雜著個人主觀主義、形式主義、人情因素、有的甚至憑空猜想,這就造成了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不統一,給貸款額度核定帶來了不準確性,不能準確的按農戶的實際收入情況與資信狀況評定其信用等級、核定其貸款額度。

  3、貸款審查存在漏洞。

  由於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行“憑證發放、隨用隨貸、額度控制、週轉使用”的辦法,其發放大多由臨櫃人員辦理,在辦理貸款時嚴格堅持“兩證”、“三見面”的原則,而臨櫃人員對其貸款用途的真實性是無法加以嚴格的考查的,這就造成實際上有些農戶亂報貸款用途,而貸款後轉借他人,形成頂名貸款;另一些借款人貸款根本沒用於其正常的家庭生產、生活等,而是用於個人的不正常消費支出***比如賭博等***,造成貸款到期不能按時歸還,以至出現家庭糾紛,最終形成貸款風險。

  4、貸後檢查監督機制不健全。

  貸後檢查是貸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環節,為降低貸款風險,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信用社應加強貸後檢查工作。但“重發放,輕管理”的經營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貸員腦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記。一方面,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物件廣、額度小、分佈散、行業雜、所以工作量相對較大,而信用社信貸工作人員力量相對薄弱,這就削弱了對農戶小額貸款的監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貸員有“重企業,輕農戶”的思想意識,認為貸後管理只適應於大額貸款,對小額農貸不適用。有的信貸員甚至認為農戶貸款金額小,形成貸款風險每戶不過幾千元或萬餘元。由於這些錯誤的觀點再加上農民工外出的日益增多,所以有些農戶貸款後外出務工***有的甚至舉家外出***,多年不歸,下落不明,這是造成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風險的一大重要原因。

  5,信貸人員素質低下,形成道德風險。

  由於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從建檔、評級、授信、發證、到最後放款都是人為操作的,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員相對不足,所以有些信貸人員利用人手不足、審查不嚴、操作上不規範等漏洞,搞人情貸款,自批自用貸款,假冒貸款,有的甚至給客戶出主意化整為零,一戶多證或一戶多貸,形成實質上的“壘大戶”,最終誘發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