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商行的經營範圍

  副食指除了米、面等主食以外,用以下飯的雞鴨魚肉、水果蔬菜等不是主食的食品叫副食。那麼是什麼呢?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副食店主要是為方便周圍的居民或是人群而開設的一種小型超市。本社群外來人口不斷增加,而周邊副食店相對較少,副食店具有超市的經營特點、經營成本價格優勢及便利優勢,因而能迅速贏得了消費者的青睞。

  主要經營菸酒飲料,方便食品,各種日用品等。

  副食商行的經營選址

  ***一***經營面積40平方米。

  ***二***經營選址

  在社群路邊,即將開放的農貿市場斜對面,相對人氣比較旺的地方,以此來達到自己的經營贏利。

  副食商行的經營搭配

  ***1***葷素要搭配好。葷素搭配是副食品調配上的一個重要原則。葷素搭配可以解決蛋白質的互補問題,如豆製品、麵筋和肉、蛋、禽等動物性蛋白質搭配,能大大提高蛋白質的營養價值。含蛋白質豐富的食物和蔬菜搭配,除了充分利用蛋白質的互補作用外,還可以得到豐富的維生素和無機鹽。特別是要充分利用大豆蛋白質。大豆含蛋白質豐富,質量好,價格又便宜,是優質蛋白質的良好來源。豆製品和各種蔬菜搭配,如蔥燒豆腐、腐竹炒油菜、沙鍋豆腐、豆腐絲炒雪裡蕻等,都受到人們的歡迎。葷素搭配還能調整食物的酸鹼失調。許多動物性食品,如魚類、肉類、蛋類、奶類等都屬於酸性食物,如果動物性食物吃得過多,會造成人體酸鹼失衡。許多植物性食品,如葉菜類、花苔類、果茄類等都屬於鹼性食物,食之可調整體內的酸鹼平衡。如豆製品和肉類搭配,再和葉菜類或花苔類、果茄類蔬菜搭配,不僅可獲得全面的營養,而且還能保持酸鹼平衡,有利於身體健康。***2***生熟搭配。這一點對蔬菜尤其重要,因為蔬菜中維生素C和B族維生素,遇熱容易受到破壞。經過烹調的蔬菜維生素總要損失一部分,因此,吃一些新鮮的生菜,既可保持大量的維生素,也可增進食慾。尤其在夏天,可以多吃些涼拌菜,如熟肉絲拌黃瓜、粉皮;小水蘿蔔拌熟肉絲、粉皮;小蔥拌豆腐等。當然,吃生菜時一定要注意衛生,最好先消毒好,再食用。

  副食的營養價值

  副食能給人體提供豐富的蛋白質、脂肪、維生素和無機鹽等營養物質,對人體健康有重要的作用。副食的種類很多,如肉類、蛋類、奶類、禽類、魚類、豆類和蔬菜等。其營養作用也各有長短,如肉類等動物性食品和豆類富含蛋白質和脂肪,缺少維生素和無機鹽,尤其是不含維生素C。蔬菜中含有極少量蛋白質,但富含維生素和無機鹽,有的蔬菜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如果把各類副食品搭配食用,能互相取長補短,人體就可以獲得較為全面的營養素。

  企業經營範圍的法律規定

  我國《公司法》第12條明確規定: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公司的經營範圍,是指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領域,具體表現為公司具有什麼樣的生產專案、經營種類、服務事項等。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經營範圍,以便開展經營活動。同時,確定公司的經營範圍,還涉及以下因素:

  一、方便投資者瞭解公司資金的投入方向,也就是資金投入的專案以及該專案已經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為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確定大體的範圍,有利於公司經營活動的專業化發展;

  三、有利於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認清公司發展的前景以及努力的方向;

  四、有利於建立和維護一定的管理秩序、經營秩序,防止市場競爭的無序狀態。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作為企業法人,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所以應當有權自主決定在什麼領域中從事經營活動。因此,公司的經營範圍,不應當內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或指定,而是應當由公司自行確定,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公司章程作為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規則,對公司的型別、宗旨、組織機構設定等涉及公司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問題做出規定,為公司的設立和設立以後的執行提供一個基本準則。因此,公司經營範圍應當由公司章程規定,這也是各國的通行做法。

  公司經營範圍必須依法進行登記。公司變更經營範圍必須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設立後,應當在經過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然而,由於主客觀情況的變化,公司的經營範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公司可以根據需要更改自己的經營範圍,或者擴大經營範圍,或者縮小經營範圍,這是法律所允許的。但是.公司決定更改自己的經營範圍,應當經過法定的程式。

  公司變更經營範圍需要經過的法定程式:

  一、由股東會***股東大會***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對經營範圍做出變更;

  二、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

  三、由公司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如果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則應當在依法取得批准後,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

  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應當依法經過批准。所謂須經批准的專案,是指應當具備特定的條件並經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經營的專案。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時,那麼在進行登記之前,還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至於哪些專案是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經過批准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依據我國的相關規定,經營範圍分為許可經營專案和一般經營專案,許可經營專案是指企業在申請登記前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專案,一般經營專案是指不需批准可由企業自主申請的專案。申請許可經營專案,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憑批准檔案、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專案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於以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准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般經營專案,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的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企業變更經營範圍應當自企業做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涉及許可經營專案的,應當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起30日內憑批准檔案、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企業申請的經營範圍中有下列情形的,企業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企業經營的;屬於許可經營專案,不能提交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證件的;註冊資本末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從事該專案經營的最低註冊資本數額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定特定行業的企業只能從事經過批准的專案而企業申請其他專案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應當停止有關專案的經營並及時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經營範圍中的一般經營專案,因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調整為許可經營專案後,企業未按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並獲得批難的;經營範圍中的許可經營專案,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要求重新辦理審批,企業未按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並獲得批難的;經營範圍中的許可經營專案,審批機關批准的經營期限屆滿企業未重新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並獲得批准的;經營範圍中的許可經營專案被審批機關取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