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變更事項管理

  保險公司做變更是不是跟一般公司一樣的呢?看完小編整理的後你就會明白了!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變更下列事項之一,必須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1、變更名稱;

  2、變更註冊資本;

  3、變更公司或者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

  4、調整業務範圍;

  5、公司分立或者合併;

  6、修改公司章程;

  7、變更出資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

  8、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同時,《保險法》還規定,保險公司更換董事長、總經理,應當報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其任職資格。

  以上這些事項,都是涉及保險公司經營發展的重要事項。保險法規定變更這些重要事項要經過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體現了國家對保險公司監管的連續性。

  一般公司變更

  公司變更的程式

  【公司變更概念】

  公司的變更是指公司設立登記事項中某一項或某幾項的改變。公司變更的內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公司組織形式、經營範圍、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的變更。

  【變更程式】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股東共同委託書、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須核對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營業執照正、副本;

  5、其它相關資料:

  ***1***名稱變更: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變更專案***註明債權債務由更名後公司承擔***、公司章程修改;2.《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

  ***2***住所變更***含住所延期***: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變更專案、公司章程修改;2.新住所證明:租賃房產須提交租房合同及出租方的產權證明,房屋租賃的期限必須在一年以上;自有房產提交房產權屬證明覆印件***須核對原件***;無償提供使用的提交業主簽字的無償提供使用證明***註明地址、使用期限***及房產權屬證明覆印件***須核對原件***;3.公司所在地工商所簽署意見的《企業場地調查情況表》***住所延期的不用提交***;4.因住所的變更而影響原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內容需要重新報批***如消防、環保等***。

  ***3***法定代表人變更: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任免董事***如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的,只提交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任免執行董事***;2.董事會決議,其內容:任免理由、選舉董事長、其他人員分工***如董事會成員不變,由董事會直接選舉任免董事長,而不須提交股東會決議***;3.法定代表人履歷表、相片、身份證影印件;4.新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影印件;5.任免書。

  ***4***註冊資本變更: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變更資本數額、公司章程修改;2.驗資報告;3.如減少註冊資本,還要提供股東會作出決議後30天內報刊上至少公告三次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並在減資決定作出90天后申請變更登記。

  ***5***經營範圍變更: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變更專案、公司章程修改;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報批的專案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6***股東變更:1.原股東會決議,內容:同意股權轉讓***包括標的、方式、價格等***,股東權利義務的變更;2.新、舊股東簽字的股權轉讓協議 ***包括轉讓標的、轉讓方式、價格、雙方的權利義務等***;3.新股東會決議,內容:確認股東的投資比例、金額,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監事等人員任免***如董事變動,需提交董事會決議重新選舉董事長,進行人事分工***;4.新股東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影印件***企業法人股東其營業執照影印件由原登記機關加蓋印章***;5登記機關認為應該提交的股權交割證明***如轉帳憑證等***;6.新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影印件;7.新或舊股東屬全民企業的提交國資部門批准檔案,屬集體企業的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8.有限公司收購股權的提交股東會同意收購的決議***收購金額不得超過公司淨資產的50%***。

  ***7***延期:1.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改;2.其他與到期原因相應的延期檔案***如有關部門的許可證註明***。

  6 、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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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關於分公司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具體操作如下:

  一、專案概述

  1、專案名稱:分公司變更登記

  2、辦理視窗: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工商局視窗

  3、承諾時限:①變更名稱、住所1個工作日;

  ②變更經營範圍、負責人5個工作日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當場辦結***

  4、收費標準及依據:100元/次.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工商局價費字***1992***414號

  二、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3、《企業登記程式規定》

  4、《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5、《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

  三、辦理程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屆滿後***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視窗換髮《營業執照》。

  四、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4、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出具公司《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影印件、變更後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5、分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提交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分公司變更後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6、分公司變更營業場所的,提交變更後營業場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影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影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影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根據《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業主、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或者不動產登記簿載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確需改變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並依法經規劃、國土、衛生、環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7、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檔案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填寫《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資訊》;

  8、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9、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2、《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資訊》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