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怎麼登記總賬

  記賬憑證中的摘要,是對某項經濟業務事項的簡要說明,也是會計人員從賬面和記賬憑證上了解經濟業務事項內容的途徑。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記賬憑證登記總賬的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記賬憑證登記總賬的方法

  1、根據記賬憑證上的會計分錄,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明細賬。即:

  ***1***涉及現金科目的,按現金科目的借貸方向、金額登記現金日記賬。

  ***2***涉及銀行存款科目的,按銀行存款科目的借貸方向、金額登記銀行存款如記賬。

  ***3***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要日清月結。

  ***4***涉及其他會計科目的,分別按科目的借貸方向、金額登記明細賬。

  2、記賬憑證登記後,按期編制記賬憑證彙總表,根據記賬憑證彙總表登記總帳。

  記賬憑證的記賬要求

  記賬憑證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附在相應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記賬憑證上標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一條規定,對附件應當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是:結賬的記賬憑證;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

  2、一張原始憑證只對應一張記賬憑證的:將原始憑證直接附在記賬憑證後面。

  3、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的,有兩種方法可以使用:①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便於查詢;②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後面附該原始憑證的影印件。

  4、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的費用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該原始憑證由本單位保留。附在本單位的有關記賬憑證後面,給共同負擔費用的其他單位開出原始憑證分割單,供其結算使用。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所要求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入的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

  記賬憑證的填制基本要求

  1.稽核無誤。即在對原始憑證稽核無誤的基礎上填制記賬憑證。這是內部牽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環節。

  2.內容完整。即記賬憑證應該包括的內容都要具備。應該注意的是:以自制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彙總表代替記賬憑證使用的,也必須具備記賬憑證所應有的內容;記賬憑證的日期,一般為編制記賬憑證當天的日期,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計算收益、分配費用、結轉成本利潤等調整分錄和結賬分錄的記賬憑證,雖然需要到下月才能編制,仍應填寫當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當月的賬內進行登記。

  3.分類正確。即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正確區別不同型別的原始憑證,正確應用會計科目。在此基礎上,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彙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彙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4.連續編號。即記賬憑證應當連續編號。這有利於分清會計事項處理的先後順序,便於記賬憑證與會計賬簿之間的核對,確保記賬憑證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