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租賃收入如何納稅以及稅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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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法分析:

  ***一***營業稅及附加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或者租賃業勞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上述檔案明確規定了預收租賃費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二***房產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稅率為12%。

  2、根據《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印花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3、上述檔案明確規定了財產合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書立合同的當天。

  ***四***企業所得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3、上述檔案明確規定了一次性收到跨年度租金企業所得稅的收入確認方法,稅務人員商得企業同意後可按照配比方法確認跨年度租金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因此2012年預收房屋租金企業選擇只確認10萬元的應稅收入是正確的。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