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產租賃稅率有什麼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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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

  1、2016年5月1日起,不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1%。

  2.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徵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根據上述規定,您單位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自2016年5月1日起,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營改增後房屋出租如何徵稅

  第一類:個人出租房屋計算辦法一、房屋性質為住宅用房

  房屋性質如果為住宅,納稅人計算稅款時,增值稅按照月租金收入劃分為三個檔次:***一***月租金***不含稅***30000以下:

  1. 增值稅:免徵;

  2. 城市維護建設稅:免徵;

  3. 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免徵;

  4. 水利基金:免徵;

  5. 房產稅:減按4%的稅率計算;

  6. 個人所得稅:減按10%的稅率計算。

  ***二***月租金***不含稅***30000-100000元

  1. 增值稅:減按1.5%的稅率計算;

  2. 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7%;

  3. 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免徵;

  4. 水利基金:免徵;

  5. 房產稅:減按4%的稅率計算;

  6. 個人所得稅:減按10%的稅率計算。

  ***三***月租金***不含稅***100000元以上:

  1. 增值稅:減按1.5%的稅率計算;

  2. 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7%;

  3. 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5%;

  4. 水利基金:按照0.08%的稅率計算;

  5. 房產稅:減按*4%的稅率計算;

  6. 個人所得稅:減按10%的稅率計算。

  二、房屋性質為非住房

  ***一***月租金收入***不含稅***30000元以下:

  1. 增值稅:免徵;

  2. 城市維護建設稅:免徵;

  3. 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免徵;

  4. 水利基金:免徵;

  5. 印花稅:按照0.1%稅率計算;

  6. 房產稅:按照12%稅率計算;

  7. 個人所得稅:按照20%稅率計算。

  ***二***月租金收入***不含稅***30000元-10000元以下:

  1. 增值稅:按照5%的稅率計算;

  2. 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7%;

  3. 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免徵;

  4. 水利基金:免徵;

  5. 印花稅:按照0.1%稅率計算;

  6. 房產稅:按照12%的稅率計算;

  7. 個人所得稅:按20%的稅率計算。

  ***三***月租金***不含稅***100000元以上:

  1. 增值稅:按照5%的稅率計算;

  2. 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7%

  3. 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5%

  4. 水利基金:按照0.08%的稅率計算;

  5. 印花稅:按照0.1%的稅率計算;

  6. 房產稅:按照12%的稅率計算;

  7. 個人所得稅:按20%的稅率計算。

  第二類:公司出租房屋計算辦法

  一、公司為一般納稅人

  ***一***專案開工時間為2016年4月30日前,計稅辦法選擇簡易徵收

  1. 增值稅:按照5%的稅率計算;

  2. 城市建設維護費:增值稅*7%

  3.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

  4. 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2%

  5. 水利基金:按照0.08%的稅率計算;

  6. 印花稅:按照0.1%的稅率計算;

  7. 房產稅:按照12%的稅率計算;

  8. 企業所得稅:租金收入併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二***專案開工時間為2016年5月1日後,選擇一般計稅

  1. 增值稅:按照11%的稅率計算;

  2. 城市建設維護費:增值稅*7%

  3.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

  4. 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2%

  5. 水利基金:按照0.08%的稅率計算;

  6. 印花稅:按照0.1%的稅率計算;

  7. 房產稅:按照12%的稅率計算;

  8. 企業所得稅:租金收入併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二、小規模納稅人

  對開工日期無限定,選擇簡易計稅

  1. 增值稅:按照5%的稅率計算;

  2. 城市建設維護費:增值稅*7%

  3.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

  4. 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2%

  5. 水利基金:按照0.08%的稅率計算;

  6. 印花稅:按照0.1%的稅率計算;

  7. 房產稅:按照12%的稅率計算;

  8. 企業所得稅:租金收入併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稅收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

  2.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徵管的通知***2008***粵地稅發[2008]159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4.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範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