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發展趨勢怎麼樣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自主創業,於是小企業就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與之而來的小企業財務問題就給代理記賬業務發展提供了寶貴的土壤。下面讓小編來告訴你代理記賬發展趨勢,希望能幫到你。

  代理記賬發展趨勢是怎樣的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日趨完善,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隨著知識經濟浪潮的到來,我國的經濟環境發生著廣泛而深刻的變化。在這樣一個大的背景下,我國會計服務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呈現出服務機構規模化、服務品種多樣化、服務物件多元化等新趨向。

  服務機構規模化。我國會計服務機構規模化趨勢的形成,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市場機制的完善是會計服務機構規模化的內在動力。我國會計服務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財務公司、稅務事務所等,其中最為典型的是會計師事務所。從目前的情況看,我國會計服務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我國註冊會計師職業服務市場行政細分嚴重,職業服務市場的資格種類多達20餘種。再如,政府對市場介入過度,干擾了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使得我國會計服務市場優勝劣汰的機制難以形成,影響了市場的集中度,也限制了會計事務所朝規模化經營的方向發展。隨著我國市場機制的不斷完善,政府將逐漸減少直至取消對會計服務的行政干預,我國會計服務市場將從行政細分過渡到市場細分,市場競爭從無序狀態過渡到有序狀態,市場集中度將逐步提高,規模化經營的會計師事務所或會計公司也將應運而生。

  另一方面,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外國會計公司的進入是會計服務機構規模化的外在壓力,我國會計服務市場將逐步放開。當前,我國會計服務機構規模過小,在從業人數和業務收入方面與國外大型會計公司相去甚遠。據統計,截至2001年底我國共有會計師事務所4287家,執業的註冊會計師為55898人,其中擁有100名以上註冊會計師的事務所只有27家,收入達千萬元以上的寥寥無幾。為了能與進入我國會計服務市場的國外大型會計公司進行公平競爭,我國會計服務機構在謀求自身發展的同時,要麼與國內其他會計服務機構兼併重組,要麼與國外會計公司合作,形成大規模的會計公司,從而走上規模化經營的道路。

  服務品種多樣化。傳統的會計服務主要是會計和審計服務,服務的品種主要有財務報表審計服務、會計帳目審閱服務、財務報表編制服務等。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企業在求生存、求發展的過程中,產生了一系列新的會計服務需求。加強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和優化企業的投資決策,是增強企業競爭能力的重要手段,由此產生了管理諮詢、投資服務等會計服務的需求;市場經濟,優勝劣汰,企業兼併、破產等是常見的現象,由此產生了合併審計、破產服務等會計服務需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企業開展國際經貿活動日益頻繁,許多企業常常遭受徵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的困擾,由此產生了稅收籌劃、稅務諮詢等會計服務需求;證券業、保險業、金融業的發展為個人投資提供了廣闊的空間,由此產生了個人理財會計服務的需求。同時,隨著會計服務市場的競爭加劇,傳統的會計服務市場出現“僧多粥少”的局面,各會計服務機構為了在競爭中取勝,紛紛開拓新的服務市場,增加新的服務品種,不斷提高業務收入水平。

  會計服務物件多元化。傳統的會計服務物件主要是大中型企業。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會計服務物件呈現出多元化趨勢。除了大中型企業這個會計服務的主要物件外,大量的中小型企業和部分個人逐漸成為會計服務的重要物件。據統計資料表明,截至2002年,我國中小型企業數量已達172805戶。中小型企業不僅需要驗資、記帳代理等傳統的會計服務,而且也需要管理諮詢、稅務諮詢等新興的會計服務。可以預見,中小型企業將成為會計服務機構的重要服務物件。此外,隨著高收入階層的出現,個人將逐步成為會計服務的一個重要物件。個人會計服務主要包括個人投資、理財服務等。

  代理記賬存在的問題

  1.對於《會計法》代理記賬的宣傳力度不夠,造成目前許多小型經濟組織、特別是廣大的個體工商戶,對“代理記賬”知之甚少,認識不足,理解不夠。

  2.對於“代理記賬”的措施不是很得力。當前對於應當委託代理記賬的小型經濟組織和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而言,主要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應當建賬而不建賬的現象十分普遍,二是許多“受託代理記賬人”不具備合法資格。這不僅干擾了法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許多其他問題。

  3.在代理記賬法律關係中,受託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應該說一直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實踐中爭議很大。

  4.代理記賬機構潛力未充分發揮。目前代理記賬機構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整體規模普遍較小,代理業務範圍不寬。真正能提供受託單位會計核算、稅收籌劃、納稅申報、內部審計、工商稅務註冊年檢、財稅諮詢等全方位會計服務的機構很少。

  5.代理記賬機構設立不規範。代理記賬機構必須有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且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但實際執行中,相當部分的代理記賬機構不符合此規定。

  6.代理記賬機構內部管理混亂。實際執行中很多代理記賬業務操作不規範、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現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記賬機構的內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虛設。

  7.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質量不樂觀。會計核算方面尚存在許多不規範之處,一些會計核算未能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對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計提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的現象也較普遍,代理編制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都只有基本會計報表,均未按制度規定的要求提供會計報表附註的內容等。

  8.是代理記賬業務收費標準混亂。在收費標準上,各家代理記賬機構懸殊較大,有些代理記賬機構甚至通過低價進行惡意競爭,還有部分代理記賬機構自身的經營收入核算不規範,隱匿收入現象也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