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日記賬登錯了怎麼改

  利用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其他貨幣資金明細賬編制的簡便方法,適合小企業在手工記賬的條件下應用。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1***劃線更正法。在填制憑證、登記賬簿過程中,如發現文字或數字記錯時,可採用劃線更正法進行更正。即先在錯誤的文字數字上劃一紅線,然後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確的記錄。在劃線時,如果是文字錯誤,可只劃銷錯誤部分;如果是數字上錯誤,應將全部數字劃銷,不得只劃銷錯誤數字。劃銷時必須注意使原來的錯誤字跡仍可辨認。更正後,經辦人應在劃線的一端蓋章,以示負責。

  ***2***紅字更正法。在記賬以後,如果在當年內發現記賬憑證所記的科目或金額有錯時,可以採用紅字更正法進行更正。所謂紅字更正法,即先用紅字填制一張與原錯誤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據以用紅字登記入賬,沖銷原有的錯誤記錄;同時再用藍字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註明“訂正×年×月×號憑證”,據以登記入賬,這樣就把原來的差錯更正過來。應用紅字更正法是為了正確反映賬簿中的發生額和科目對應關係。

  紅字更正法和補充登記法都是用來更正因記賬錯誤而產生的記賬差錯。如果記賬憑證無錯,只是登記入賬時發生誤記,這種非因記賬憑證誤記的差錯,無論何時發現***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定期核對賬目,不可能經過很長時間才被發現***都不能用這兩種方法更正,而應用劃線法進行更正。因為記賬必須以憑證為根據,一張記賬憑證不僅是登記明細賬的根據,也是彙總登記總賬的根據。在同一記賬根據的基礎上,不一定兩種賬同時都記錯,假如總賬未記錯,只是某一明細科目記錯了數字,如果為訂正這一明細科目差錯,而採用了紅字更正法或補充登記法,勢必影響總賬發生變動,即將原來的正確數訂正為錯誤數。所以,非因記賬憑證誤記的差錯只能用劃線更正法進行更正。

  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方法

  銀行存款日記賬也是各單位重要的經濟檔案之一,在啟用賬簿時,也應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寫"賬簿啟用表",具體內容和要求可參照現金日記賬的啟用。 銀行存款日記賬通常也是由出納員根據稽核後的有關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的。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總的要求是: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專門負責登記,登記時必須做到反映經濟業務的內容完整,登記賬目及時,憑證齊全,賬證相符,數字真實、準確,書寫工整,摘要清楚明瞭,便於查閱,不重記,不漏記,不錯記,按期結算,不拖延積壓,按規定方法更正錯賬,從而使賬目既能明確經濟責任,又清晰美觀。具體要求是:

  ***1***根據複核無誤的銀行存款收、付款記賬憑證登記賬簿。

  ***2***所記載的經濟業務內容必須同記賬憑證相一致,不得隨便增減。

  ***3***要按經濟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賬簿。

  ***4***必須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不得隨便更換賬頁和撕扯賬頁。

  ***5***文字和數字必須整潔清晰,準確無誤。

  ***6***使用鋼筆,以藍、黑色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復寫賬簿除外***或鉛筆書寫。

  ***7***每一賬頁記完後,必須按規定轉頁。方法同現金日記賬。 ***8***每月月末必須按規定結賬。

  銀行存款日記賬的填寫方法

  "日期"欄中填入的應為據以登記賬簿的會計憑證上的日期,現金日記賬一般依據記賬憑證登記,因此,此處日期為編制該記賬憑證的日期。不能填寫原始憑證上記載的發生或完成該經濟業務的日期,也不是實際登記該賬簿的日期。

  2.憑證編號

  "憑證字號"欄中應填入據以登賬的會計憑證型別及編號。如,企業採用通用憑證格式,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填入"記×號";企業採用專用憑證格式,根據現金收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填入"收×號"。

  3.摘要

  "摘要"欄簡要說明入賬的經濟業務的內容,力求簡明扼要。

  4.對應科目

  "對應科目"欄應填入會計分錄中"庫存現金"科目的對應科目,用以反映庫存現金增減變化的來龍去脈。在填寫對應科目時,應注意以下三點:

  第一,對應科目只填總賬科目,不需填明細科目;

  第二,當對應科目有多個時,應填入主要對應科目,如銷售產品收到現金,則"庫存現金"的對應科目有"主營業務收入"和"應交稅費",此時可在對應科目欄中填入"主營業務收入",在借方金額欄中填入取得的現金總額,而不能將一筆現金增加業務拆分成兩個對應科目金額填入兩行;

  第三,當對應科目有多個且不能從科目上劃分出主次時,可在對應科目欄中填入其中金額較大的科目,並在其後加上"等"字。如用現金800元購買零星辦公用品,其中300元由車間負擔,500元由行政管理部門負擔,則在現金日記賬"對應科目"欄中填入"管理費用等",在貸方金額欄中填入支付的現金總額800元。

  5.借方、貸方

  "借方金額"欄、"貸方金額"欄應根據相關憑證中記錄的"庫存現金"科目的借貸方向及金額記入。

  6.餘額

  "餘額"欄應根據"本行餘額=上行餘額+本行借方-本行貸方"公式計算填入。

  正常情況下庫存現金不允許出現貸方餘額,因此,現金日記賬餘額欄前未印有借貸方向,其餘額方向預設為借方。若在登記現金日記賬過程中,由於登賬順序等特殊原因出現了貸方餘額,則在餘額欄用紅字登記,表示貸方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