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該如何在校創業

  在校生做自主創業,能不能享受相應的政策?為此由小編為大家分享,歡迎參閱。

  

  今後,大學生不僅可以休學創業,創業成果還可以折抵學分。教育部已完成《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修訂,開始面向各高校徵求意見。在這份“修訂稿”中,高校學制更加靈活,放寬休學條件,嚴懲學術失信行為。

  新生入學複查體檢資訊

  新生入學後,高校一般會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新規首次細化入學複查內容,學校必須複查新生考試報名、志願填報資訊是否真實、準確;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名體檢標準;考試過程、考試成績、專業能力、錄取資格等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等。

  如複查結論證明學生在考試報名、志願填報、健康狀況、考試過程、錄取環節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學校應取消其入學資格;已取得學籍後發現的,應同時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將相關材料轉送生源省省級招生部門。

  自主創業成果可折算學分

  依據現行規定,新生入學時除非患有疾病才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新規定中擬取消“患病”限制。不僅如此,目前在校生休學,往往也多是因為身體原因,新規定中休學條件被放寬,且允許高校鼓勵學生休學創業。

  依據新規,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學生可以休學,分階段完成學業。學校可以實施彈性學制和靈活的學習制度,放寬學生學習年限,支援學生休學創業,並簡化審批程式,可採取先休後批或備案制。休學次數和期限由學校規定。

  新規還拓寬了學分的獲取渠道。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勤工助學、創新實驗等活動以及自主創業、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等可折算為學分,計入學習成績。學校應當鼓勵、支援和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和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可以為學生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定創新創業學分。

  新生或在校學生應徵入伍,學校應當保留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至退役後兩年,比現行規定增加一年。

  創新實踐、休學創業或退役後復學的學生,經個人申請學校批准可以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允許學生跨校修讀課程

  依據新規,學生不僅可輔修或選修其他專業課程,還可跨校修讀課程,或參加開放式網路課程的學習。修讀的課程成績和學分由本校稽核後予以認定。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及所獲得學分,在學生因休學、退學、取消學籍、開除學籍等情況中斷學業時,其在校學習已獲得的學分可以在一定期限內予以保留。

  此外,高校助學貸款一直以來僅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放,新規取消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限制,明確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

  學術失信可開除

  “恪守學術道德,堅守學術誠信”被寫入新版規定中。新規規定,學校應記錄學生學業誠信、學術誠信等,建立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機制、對失信學生可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等處分。

  依據新規,學生如出現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蔘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裝置作弊及其他嚴重作弊行為的;篡改、偽造實驗資料或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節嚴重的;由他人代替、替他人撰寫論文或參與買賣學術論文等嚴重學術不端行為的;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後果的,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新規還保護學生參與學校辦學的權利,明確表述,學生可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對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提出意見和建議。

  保送生禁轉學

  新規還明確了學生轉學的相關規定。學生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特殊困難包括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的;研究生因導師工作調動或健康原因不能繼續指導,學校無相關專業指導教師等情況。

  禁止轉學的情況包括考生成績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通過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未通過全國統考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包括含保送生、單獨考試招生、政法幹警、第二學士學位、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以及跨學科門類等情形。

  西安在校大學生創業 可獲2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西安的創業者們有福了,西安將在三年內建50個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者更是有利好訊息,在校大學生初次創業的都可以申請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安排創造就業崗位多、崗位質量好的專案;用三年時間,建成50個初具規模、多層次、多類別的創業孵化基地;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在我市初次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可按規定申請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近日,西安市政府辦公廳頒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通過五大舉措,將進一步促進我市就業創業工作。

  強化政府責任 優先安排就業崗位多的專案

  《意見》指出,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巨集觀調控重要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建立公共投資和重大專案建設帶動就業的評估機制,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安排創造就業崗位多、崗位質量好的專案,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根據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狀況,在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就業創業相關資金。

  積極有效防控失業風險。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援企業穩崗政策實施範圍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繳費、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給予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50%的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健全協調考核機制。將就業創業工作納入目標責任考核,加強工作排程,落實目標責任。市政府每年度對在促進就業創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以創業帶動擴大就業 鼓勵在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

  營造有利於創新創業的市場準入環境。允許各類創業主體平等進入國家法律法規未禁入的所有行業和領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行“一照多址”。推廣“一個視窗”受理、網上審批等方式。

  積極支援小微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多種增值服務。積極拓展小微企業與絲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和地區經貿交往。鼓勵在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

  加強創業創新載體建設。按照“市場主體建設+市場運營+政府支援+創業者”的市場化創業孵化模式,推動建設不同層級的創新創業載體。用三年時間,建成50個初具規模、多層次、多類別的創業孵化基地***其中大學生創業園10家***;累計新增創業空間300萬平方米,發展不少於20個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載體。

  組織實施創業實訓計劃,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創業實訓基地建設。用三年時間,在全市建成100家創業實訓基地。創業實訓基地接收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實訓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給予實訓基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

  加大對創業投融資的服務力度。支援有利於促進就業創業的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開展股權融資、債券融資和併購重組。鼓勵中小微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和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最高限額不超過50萬元。

  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範圍,由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減免政策。

  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支援農民網上創業,大力發展“網際網路+”和電子商務。積極營造大眾創業良好環境。鼓勵支援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鼓勵各類創業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活動,財政按舉辦各類創業活動實際支出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市級每年評選20名“創業明星”,並給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獎勵。